在普通法系国家,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本书包括戈登 伍德、劳伦斯 却伯、玛丽 安 格兰顿和罗纳德 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本书沿着宪政发展的时间顺序,介绍了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早期宪法思想与宪政实践,分析了中世纪日耳曼社会的宪政发展状况、封建主义之下的法律和权利意识,以及教会统治对近代宪政的意义等,总结了中世纪宪政发展的特点和意义,以及近代个人主义宪法思想的诞生及其发展、完善等情况,同时介绍了以《魏玛宪法》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宪法的思想基础、基本特征等情况,并在对英、美、法、德、日五国宪政实践的历史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西方宪法原则与宪法制度及其现代化问题作了探讨,后围绕2l世纪西方宪法的新课题,谈及影响宪法发展的因素,并展望了当代立宪主义的使命。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也是20世纪颇有争议、极富激发性的政治思想家。刘小枫教授在选编《施米特与政治的现代性》之后,重新增订《施米特与政治法学》文集,以集中体现施米特法学的历史和神学品格。 本文集围绕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的思想线索,精选了从各种视角对其政治法学思想进行解读的论文,突显出施米特政治法学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尤其是对深入理解施米特思想、把握其文本的思想脉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是经典教科书《外国法制史》(第五版)配套的学习辅导书,也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教学辅导书。由外国法制史原班作者进行编写。内容精悍实用。不仅包含能够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外国法制史重要内容的诀窍,还附有各章的练习题,以及司法考试历年来的真题。便于学生自学考查。
《西方法律哲学文选·下》是关于西方法律哲学代表性人物以及代表性著作的研究性翻译作品。书中具体收录了:《罗伯特·诺齐克的、我的和你的未竞事业》、《论宪法》、《美国法律哲学的新走向》等文章。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有朝一日,当机器人终于成为人类社会主宰的时候。当克隆人终于代替人类自然繁衍的时候,当人类无限制的开发终于毁灭了地球表面生态平衡的时候,当人类无休止的建造终于打破了地壳运转平衡的时候,或者当无限膨胀的物欲终于吞噬了人类善良本性的时候,人类就悔之晚矣。
本书旨在述自然法与民约法之要,而此有赖于解人性、知国家、明法律。古往今来,涉此之著述不知凡几,却聚讼纷纭而莫衷一是,须知真知所生者唯真知而已,相关争辩所以至今未休,皆因论者并未真正明了其主旨究竟何在。
20世纪中期兴起于美国的行为主义法学,以经验实证主义、结构功能主义和一般行为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等为理论基础。行为主义法学主张*的价值中立,将法律生活作为行为进行科学的分析,把建立一种一般性的、能够预测和解释每一种法律行为的法律理论作为自己的目标。行为主义法学认为法即行为;并从社会控制和公共政策的角度界定法,认为法是政府的社会控制+是可以观察到的警察、法官、检察官或行政官员的行为,而不是规则。在研究方法上,行为主义法学采用观察法、社会调查法、定量分析和数学模型分析等方法,主张利用计算机等科技手段,注重法律行为的实证研究,首开法律变化的定量分析和预测研究之先河,开辟了法学研究的新天地。
这门课程所讲的十位思想人物都不单纯是某一个学科或者领域中的专家,而是涉及多个领域的思想家,比如像霍布斯休谟、康德、黑格尔、密尔、托克维尔,乃至当今的哈耶克、罗尔斯哈贝马斯伯尔曼等,都具有这样的学术禀赋,属于百科全书式的人物。这门课程一方面是种思想长廊的展示性介绍,另一方面更是个导读性的前言,为那些愿意进入法律与政治哲学之堂的同学们提供一个攀援的阶梯。它让同学们感受到真正的思想大师是如何面对问题的,是如何把各自时代的社会现实问题转化为经典的理论体系的。 开设这门课程不仅仅在于传授给同学们些具体的知识,更主要的是通过这门课让同学们感受到一种有关法政事务的思想 即一个综合性的关于社会秩序和制度建设的深层机制以及内在正当性问题的思考是如何形成的。虽然课程中所讲的是西方近现代的
本法典反映了丹麦王国*刑事立法成果及其所追求之民主法制理论。尤其是该法典尊重且保障人权、注重与国际刑法接轨、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等价值追求,以及刑罚轻缓、摈弃报应、矫正为本之刑事政策精神,给中国刑事立法、司法以及刑法学研究以耳目一新之启示。
本著作是以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草案)(以下简称《海牙管辖权公约》)为研究主体,以分析国际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从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以及刚通过的《法院选择协议公约》几个方面展开详尽论述。在此基础上,围绕《海牙管辖权公约》草案和《法院选择协议公约》的精神以及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及判决承认与执行方面的立法和实际,对现行中国相关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并对建立和完善中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全书除绪论外,共分6章。 章为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及外国判决公约》概述。本章全面回顾和探讨了《海牙管辖权公约》草案起草谈判的基本情况,包括首先全面回顾了海牙
本书以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和发展为基本线索,从制度和思想两个方面,对西方法律的面貌和精神进行讲述。 在书中,你会看到古代希腊城邦和西方法治的关系;多元统一的话方法治结构;不断超越和批判的自然法思想;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千丝万缕;充满理性与技术的伟大法典;契约、财产、犯罪、刑罚等西方法律观念的变迁;英国的大宪章和美国宪法对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神明裁判、陪审团,乃至现代的沉默权的司法运作;古罗马和近代德国的伟大法学家;中世纪欧洲著名的波伦那大学及其对罗马法的注释、当代美国哈佛法学院的苏格拉底教学法;戴马尾头套的英国法律贵族和四大律师学院的出庭律师等等。 西方法律源远流长,支脉纵横,但是本书采其主流和精华,既有一定的学理分析,也有浅显易懂的历史描述,并配有大量历史图片,力求雅俗共赏。
本书在如下几个方面作出了新的探索: 注重史实:本书涉及的是20世纪中国移植外国法的整个历程,其中,为着力的是30年代前后对西方法的引进和50年代以后对苏联法的移植,而在对这两个时期的论述中,我们注重对原始资料的悼念和运用,有时,甚至就是各种档案史料的摘录和陈述。我们认为,对20世纪中国移植外国法的反思,只有在深入解读大量手的史料的基础上才能比较好地进行,只有让史实本身来说话,才能帮助读者对这一百年中国法的发展有一个比较客观、公正和全面的了解。 设定专题:20世纪中国法的发展与演变,线索错综复杂,内容丰富多彩,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即使写出十卷本的巨著也不算多。为了突出重点,在一本50多万字的著作中,比较清晰和深刻地反映中国移植外国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我们采用了在大体完整之体系下分专题
法律是什么?这是本书作者一直在追问的问题。他循着法律的印迹,开始了一次伟大的精神之旅:通过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通过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通过手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通过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通过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通过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法非法”、实在
本书以大陆法系刑法学为主线,兼顾英美刑法理论,对现代刑法及其理论进行介绍,结合历史与现实予以评价。 现代刑法的概念和分类与传统理论有所不同,本书以此为基础,奠定全书的体系,并在刑法制度和理论的沿革部分梳理现代刑法学的谱系。 犯罪论部分较为系统地介绍了传统范畴的新发展,同时,对客观归属论以及英美刑法中的犯罪构造论、因果关系论和违法阻却事由、特殊责任制度做了述评。 犯罪的法律后果确立了刑罚和保安处分并立的新思维,并借鉴英美刑罚理论,对刑罚目的加以新诠释。
熟悉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的读者对英国著名学者莫里斯·罗奇(Maurice Roche)的名字应该不会感到陌生,他对公民身份理论所作的深度思考自出版以来对公民身份的理论研究产生了持续的影响。
《国外重大事故管理与案例剖析》全书分为六个部分,主要从国外重大事故处置策略、事故调查体制机钏及分析技术与方法、事故指标体系及指标量化方法三个方面,分析了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管理实践经验,同时还详细剖析了国外典型重大事故灾难案例,以便能更清晰地了解国外重大事故管理模式及其形成的历史背景。针对我国事故管理体系现状,从事故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调查及事故(目标)控制四个角度,提出了提高事故管理水平的战略措施和政策建议。 本书可供从事应急管理、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管理的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使用,也可作为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应急管理及相关专业师生教学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