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法系国家,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本书包括戈登 伍德、劳伦斯 却伯、玛丽 安 格兰顿和罗纳德 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物权法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物权法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详细讲解了物权法的规范领域和原则、所有权取得的不同形式、占有的取得与丧失、所有权保护、用益物权、担保权等基础知识,并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物权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也是20世纪颇有争议、极富激发性的政治思想家。刘小枫教授在选编《施米特与政治的现代性》之后,重新增订《施米特与政治法学》文集,以集中体现施米特法学的历史和神学品格。 本文集围绕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的思想线索,精选了从各种视角对其政治法学思想进行解读的论文,突显出施米特政治法学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尤其是对深入理解施米特思想、把握其文本的思想脉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是经典教科书《外国法制史》(第五版)配套的学习辅导书,也是一本非常实用的教学辅导书。由外国法制史原班作者进行编写。内容精悍实用。不仅包含能够帮助学生理解、记忆外国法制史重要内容的诀窍,还附有各章的练习题,以及司法考试历年来的真题。便于学生自学考查。
在 北极争夺战 日益升温的今天,北极地区的各类法律争议和利益冲突纵横交织。这其中,又以北极地区的大陆架划界问题为复杂。北极地区200海里以内的大陆架划界争议主要是在北极国家之间产生,并通过双边划界谈判的方式自行解决,而超过200海里的北极外大陆架划界争议,其影响范围则远远超出这一问题本身和北极地域范围的,故具有高度的战略意义。实现北极资源的和平利用与妥善解决北极地区的大陆架划界争议。对于中国而言也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中国应加强对北极地区大陆架划界问题的法理解读以及对北极区域法律制度建构议题的规范参与,以便更好地促进北极各方的合作共赢。全书共分五章,分别对北极大陆架划界问题在该地区的重要意义、200海里以内的北极大陆架划界问题、划定北极地区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靠前法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本书是英国行政法学的经典之作,先后被译成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日文,在国际上享有盛名。作者先后执教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并在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讲过学。本书系统地介绍了英国的政府体制,特别详细地讲述了行政系统与立法系统和司法系统的相互关系,阐述了英国法治的基本原则,英国不成文宪法对行政控制的基本原则,英国行政法的演变与发展,英国行政裁判制度及其运作方法,英国对行政系统实行的司法审查制度及其运作方法,英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基本原则。本书资料翔实,观点明确,逻辑严谨,思路清晰,在法学著作中具有相当的可读性。
本书以大陆法系刑法学为主线,兼顾英美刑法理论,对现代刑法及其理论进行介绍,结合历史与现实予以评价。 现代刑法的概念和分类与传统理论有所不同,本书以此为基础,奠定全书的体系,并在刑法制度和理论的沿革部分梳理现代刑法学的谱系。 犯罪论部分较为系统地介绍了传统范畴的新发展,同时,对客观归属论以及英美刑法中的犯罪构造论、因果关系论和违法阻却事由、特殊责任制度做了述评。 犯罪的法律后果确立了刑罚和保安处分并立的新思维,并借鉴英美刑罚理论,对刑罚目的加以新诠释。
本书是以过失犯理论中的核心要素——注意义务为研究对象的专门著作。作者以比较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围绕德、日刑法理论和判例与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的异同,从注意义务的概念、性质、根据、内容、前提、标准、类型、阻却事由等方面,对注意义务理论体系进行了全方位解构。本书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德、日刑法理论关于注意义务的*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德、日刑事判例的*动态,对于丰富我国过失犯罪理论,拓展理论研究视野,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司法实践准确认定过失犯特别是新类型过失犯罪也具有指导意义。
系统地论述了法治的历史渊源及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及其变革,中外法治的特点等问题。章“法治是什么”,主要梳理和分析西方经典的法治理论,后落在当代中国法治观念形成的思想逻辑。第二章“重新认识古代中国的法治思想”、第三章“清末民初中国的变法思想与法治”以及第四章“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及其变革”,主要梳理和分析中国历史上的法治观念及其与主流思想的关系,提出了一些值得重新认识和研究的问题。这一部分的研究历时多年,主要作为讲稿存放。第五章“孔子与柏拉图”、第六章“《汉穆拉比法典》与古东方的法治”以及第七章“作为法律的《古兰经》”,初成于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也是主要作为讲稿。这三章可以增加读者阅读历史的宽度和趣味,也有助于增加对不同于西方法治传统的东方法律文化的理解和把握。第八章“
本书已成为法科学生了解法律以及法治精神的***入门读物,书中没有法律条文的列举和阐述,没有法律逻辑演绎,但却出处洋溢着人性的气息和理性的光辉。此次为修订第二版,作者增加了新的序言,并更正了书中的一些错误,并增加图说。并重新装帧,使之以更新的面貌面向读者,提升我社在法律文化领域作品的影响力。
本法典反映出四十余年来保加利亚的刑法立法成果与价值追求。法典在贯彻罪刑法定原则、保护未成年人权利、制定人性化刑罚等方面有不少值得称道之处,诸多规定极具人性化与国际化特征,于我国立法有借鉴意义。保加利亚经历了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巨大社会变革,本法典折射出典型的转型社会时代特色。
《经济法概论》(原书名《经济法》),是日本八十年代法律学界有关经济法著述中较为完备之著,是日本经济法学专家金泽良雄教授积四十年研究经验的呕心之作。 全书内容共分:经济法总论、经济组织法和经济活动法等三部分。主要从日本经济立法和国际经济立法的历史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理论分析、实践活动诸方面作了较详尽的阐述。书中根据日本八十年代“技术立国”的精神,尤其对有关竞争政策法、企业责任、中小企业、农业、渔业等结构法以及石油危机法、新外汇法、消费者政策法等都重点加以阐述。它是洞悉日本经济立法的一面窗口,从这里可以了解到日本近几十年来经济法理论体系的形成过程,认识经济法在日本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从而进一步窥见日本经济法的全貌.经济立法发展演变的新动向和现代日本法制的新内容。此书
也许《动物非物》这本书在中国赢得广大读者的一个障碍可能是存在着一种普遍看法,认为有关人的问题总是比有关动物的问题更为重要。既然在中国仍然存在着贫困,有人因此会说关心动物是本末倒置,先后次序摆得不对,也许这些关心动物的人对动物过于感情用事,过于喜爱动物。然而,认为人类的问题一贯比动物的问题更为重要的观点本身正是对人类特殊优待的偏见思想导致的结果,是需要批评的。试想,一个欧洲人说,我们不应该关心亚洲的问题,因为涉及欧洲人的问题总是比涉及亚洲人的问题更为重要。我们肯定会合理地视这种观点为种族主义观点,肯定会拒绝接受这种观点。那么,对于不同物种生灵的利益,我们为什么却欣然接受类似的偏见呢?遭受痛苦不是一件好事,不论属于哪一物种的生灵遭受痛苦都是坏事。而且,即使人类感受痛苦的能力在某
早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学的观念,到17至18世纪时,自然法学观念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达到了一个高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法学得到了复兴。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自然法学的观念在西方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深入人心。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针对我国在民法史研究方面的著作较少的现状以及整个华语世界在西方民法史研究领域的空白,收集整理了大量资料,对西方民法的各项制度、原则、观点、概念的诞生与定型进行探讨,对推动民法成长的各要素进行分析,目的在于把握民法成长的内在规律,寻找完善现行民法规范与民法体系的历史经验。
刑事诉讼制度,不仅事关打击犯罪、惩罚罪犯的力度和司法公正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及其保护,故各国均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加以规定,并不断予以完善。当今世界,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法律文化传统不一样,各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亦不尽相同。但随着国与国之间交流往来日益频繁,法律作为一种文化正在相互渗透和融合。尤其是在改革、完善我国司法制度的今天,如何立足我国国情,吸取、借鉴外国的长处和经验,已成为众多有识之士的共识。有鉴于此,我们翻译、出版了舶+国刑事诉讼制度探微》一书,展示了近年来一些国家的学者在探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上的种种见解和观点。从这些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及改革的趋势。“他山之石”可为鉴,诚望本书能对国内外从事刑事诉讼制度研究与实践工作的同行有所裨
熟悉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的读者对英国著名学者莫里斯·罗奇(Maurice Roche)的名字应该不会感到陌生,他对公民身份理论所作的深度思考自出版以来对公民身份的理论研究产生了持续的影响。
一般来说,本书采取的是一种结构分析方法。与把政治发展看成偶然性的产物或是特殊人物精心设计的产物或是一些不同寻常事件的产物不同,我想尽力表明,在实际发生的事情中,多数(当然不是全部)都是更宽泛的权力、财富、阶级、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组织制度、经济、社会自身构造的产物。 遗憾的是,有些人相信,这种分析方法会使我们将政治阴谋当做想象的事物,而且会使人们有意识地改变不平等现状的努力变得无足轻重。他们在这方面走得如此之远,以至于认为,可以把我们所有人划人两大阵营,一边是“结构现实主义”,一边是“阴谋主义”。在本书中,我把后者(多数人都将其看做是身居高位的人秘密、有意识地达成的东西)看成结构规则的一部分。没有任何一种复杂的社会秩序,能够脱离有意识的人类能动性而存在。统治成员必须有意识地努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是20世纪德国 的法学家,也是20世纪颇有争议、极富激发性的政治思想家。刘小枫教授在选编《施米特与政治的现代性》之后,重新增订《施米特与政治法学》文集,以集中体现施米特法学的历史和神学品格。 本文集围绕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的思想线索,精选了从各种视角对其政治法学思想进行解读的论文,突显出施米特政治法学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尤其是对深入理解施米特思想、把握其文本的思想脉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外国民商法精要》是我国著名法学家谢怀栻先生撰写的一本非常重要的民商法学著作。該书初版发行以来,深受读者欢迎。先生在书中精练、准确、系统、深入地阐述与讲解了大陆法系民法与商法的基本理念、精神、原则、规则、制度及其发展趋势。作为受教于先生二十多年的弟子,我曾多次通读該书,并从中深受教益。我认为,該书不仅对于初学民法者极具裨益,也是民法研究工作者与实务界人士的重要参考书籍。我衷心地向广大读者推荐本书,希望读者能够从中受益,也期望读者在阅读本书后能够对我国一代民法大师谢怀栻先生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风范与高尚的人格精神有更多的了解!
英美国家法学基础教育中,英美契约法(Contracts)及侵权行为法(Torts)为二基本科目,凡修习法律学之学子,所必修习之。本书即对英美契约法之起源、发展以及今日吾人所见英美契约法之态样及日后之去向,均作有系统之介绍。特别是英美契约法中之"约因"(Consideration)为英美契约法之重点及特色,乃大陆法中无之,本书对其起源及十九世纪发展出之禁反言(Estoppel)理论及其*判例,均有详细之介绍及讨论。第三版中特别以电子商务与契约法设立专章讨论。英美契约法中之其他主要内容如要约与承诺,防止诈欺条例,意思表示瑕疵如错误、虚伪意思表示、强暴胁迫及不当影响,口头证据法则,当事人行为能力,契约内容之解释,不法约定及契约违约之救济等均列有专章介绍,讨论时并附有*判例详细论述。附录中特增列原文式样英美一般通用之契约样本。
自由主义法学是当代西方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自由主义法学强调个人自由和个人选择这一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并以权利为核心,对自由的概念及历史发展、自由主义的法律观、自由与规则、自由与秩序、自由与法治、自由与民主、自由与平等、自由与法律强制等进行了系统的理论阐述。自由主义法学包括古典自由主义法学和新自由主义法学。形成于17至18世纪欧洲的古典自由主义法学是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思潮在法学上的反映。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法学是对古典自由主义法学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法学上的体现。
本书是关于民事证据制度的比较研究著作,主要包括:英国、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民事证据制度的渊源、证据制度的基本概述、证据形式等。本书对证据制度的构建做了详尽的论证,深入地分析证据制度的形成原因和实际运作状况。
本书旨在述自然法与民约法之要,而此有赖于解人性、知国家、明法律。古往今来,涉此之著述不知凡几,却聚讼纷纭而莫衷一是,须知真知所生者唯真知而已,相关争辩所以至今未休,皆因论者并未真正明了其主旨究竟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