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了解德国民法总则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导言和总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民法的渊源、权利主体和权利客体、意思表示的要素、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代理的法律基础、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民法基本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对立制度并存的当代社会,在我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基本国策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历史环境下,为了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就要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是规范资本主义国家根本制度的法律依据,为了从较深理论层面上对资本主义根本制度进行研究,就需要对资本主义宪法进行研究。基于以上认识,著者在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对资本主义宪法作了一定研究,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就是著者在批判地研究资本主义宪法过程中所取得的一点初步研究成果。 从资本主义宪法产生的历史看,资本主义宪法已有了300多年的历史。在此期间,绝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多部宪法,从资本主义宪法存在现状看,现行的资本主义宪法就有100多部。可以说,资
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吸收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增加,在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风险和挑战,其中国家安全是不容触碰的底线。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统一的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十分必要,对此加强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系统深入地对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进行了研究,具体内容包括:一部分,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投资的产生、发展以及东道国对外国投资的保护与规制作了阐述,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事实上与法律上的基础;第二部分,对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行为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研究,从国家安全审查行为的政治内核、法律化过程以及执法与司法的政治回归等角度,揭示了国家安全审查行为的特质;第三部分为比较研究,对美国、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典
本教程由我国研究外国宪法的专家学者编写,系统地论述了当今世界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宪法发展的历史背景、基本制度及其具体运行过程。分导论、四编十二章。导论着重论述外国宪法研究历史、学科性质与研究对象、方法,从总体上说明了学习与研究外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各章根据宪法文化的特点,分别阐明不同文化背景下各国的宪法沿革、基本制度与运作过程。 本版修订除更新相应国家宪法制度的介绍、更正文字的错讹外,暂删除了介绍朝鲜、波兰、肯尼亚、挪威等国宪法制度的章节,以保证知识体系的准确性,并进一步压缩篇幅。本教材是作者在总结长期教学经验,借鉴国内外外国宪法学研究方面新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大部分编写者都有到相关国家留学和学术访问的经历,因此所采用的资料比较准确,主要从宪法理论和宪法运行两
对本书主题的详细诠释,在本书所收录的各篇论文以及论点精粹中都已经有了充分详细的展示,故笔者对此不再赘述。本书的编辑,一如本研究会学术丛书的前八辑《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20世纪外国经济法的前沿》、《20世纪外国司法制度的变革》、《20世纪外国民商法的变革》、《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20世纪外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变革》、《多元的法律文化》、《混合的法律文化》(均由法律出版社于2001年至2008年各年出版)的惯例,分主题论文、专题论文、论点精粹和附录等部分。
2005年8月21日至24日,由华东政法学院与西宁市政府联合承办的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十八届年会在青海省西宁市省军区招待所隆重召开。 在近代以后法学理论以及法律运作实践中,刑法始终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基于此,西方各发达国家均将完善刊事法律制度,视为现代法治国建设的基本内涵。尤其是在传播和发扬光大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的人道主义这四项体现西方刑事法律之核心理念与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诸多成果。本书汇集的28篇主题论文和9篇专题论文,正是对这些成果的初步介绍和评述。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法定界也强化了对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目前,针对中国社会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修改刑法的活动,也进行得如火如茶。
本书是国际比较法学界享有盛誉的一本专著,是为数不多专门以司法制度为比较对象的作品,在中文世界已有的关于司法制度的译著中,本书是对美国、英国和法国的司法制度的分析和介绍详细的作品,也是全面、深刻和权威的作品之一。从作者写作本书的初衷以及本书的内在逻辑理路来看,本书更是一本研究和介绍美国宪政结构中司法机构之规范性构造和现实运作情况的专著性教材。本书运用了法学、政治科学、法哲学、政治哲学和法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方法和视角,既详细地介绍了美国司法制度的整体构造及其在美国整体的宪政结构中所占据的地位,同时也用丰富的资料令人信服地带领我们近距离地观察这个司法制度在实践中运作的一些重要细节和各种实际效果。对一些具有美国特色的制度,例如陪审团制度、法官选任制度以及联邦法院大法官的决策机制
本书系统了介绍了德国、法国、日本、美国、英国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的行政诉讼制度,具体包括历史沿革、审判组织、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证据、程序、判决、执行等方面内容。本书采用*资料,注重制度背后的原理探讨,以期读者能对国外及港澳台行政诉讼制度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了解,并为我国大陆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提供参照。
本书是对外国刑法理论的素描式著作,全书参照大陆法系尤其是日本、德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体系,选取有代表性的议题,兼顾基础知识和发展动向,在有限的篇幅内勾勒出外国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本书所述内容重在与中国刑法理论形成对照与互补,强调问题意识重于追求体系完整。书中采用比较论述的方法,在同一视角下审视各种代表性理论,使各种对立性观点得以平行展开,引导读者扩展知识、开阔视野。全书注意以例说法,在争议问题上穿插大量的实务与讲坛案例,力图以直观的方式展示学术论争的全景,帮助读者理解不同学说之间的核心差别。全书注重资料的新颖性和准确性,致力于对刑法理论观点作细致的梳理,以对刑法法理的逻辑演绎取代对法条的注解诠释,确保观点的普适性。
本书讲述的是西方法律传统在两次 大革命 的冲击下所发生的两次相继转型的故事,这两次革命分别是16世纪的德国革命 一路德的宗教改革是其中关键所在和17世纪的英国革命 加尔文的改革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当然,受这些革命冲击影响的,并不仅是法律传统,而且还包括新的国家形态、新的政府形式、新的经济制度、新的阶级关系、新的历史观念和新的真理观念。这是两次全方位的政治和社会动荡,它折射出两种新的信仰体系,它们的冲击波传遍了欧洲。
众所周知,宪政是现代文明国家的政治基础。没有宪政或者宪政制度不完备,我们的经济生活就无法正常进行 ,公民的基本权利就得不到保证,文化、思想、学术等创造性活动就不能展开,社会的民主、平等、自由也无法实现。 就世界范围而言,现代宪政,无论是其思想观念,还是具体制度,都源自近代西方,尤其是以法、德两国为首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两国为首的英美法系的宪政成果,如三权分立,如总统制、内阁制、联邦制、议会制、违宪审查制。 而近代西方创造的上述宪政成果,在过去的一百年中,在西方各国又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宪政理念进一步普及,宪政制度进一步完善。而总结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的经验,对正在建设新的宪政制度的中国而言是极为有价值的。本书虽然没有能够对西方宪政的发展和变革进行全面的反思和总
《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订立于1940年,该法典抵制住了主义的侵蚀,承袭了罗马法传统,内容精细、语言优美、充满实用精神、奉行当事人主义,是欧洲当代诉讼法立法的典范。本项翻译工作以2015年新版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为基础,并收录了该法典新的《实施细则》。《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是欧洲民事诉讼法发展历史上的一部杰作。该法典及其《实施细则》翻译和出版,将弥补我国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一项空白,对我们了解和学习意大利的民事诉讼制度具有积极意义。《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以2015年新版的《意大利民事诉讼法典》为基础,并收录了该法典新的《实施细则》。
本教材按照司法考试的要求的三部分内容分三章进行了介绍,考虑到《外国法制史》作为一门课程的完整性,对除司法考试要求的三章之外的内容在附录部分进行了介绍。除此之外,还梳理了从2003至2013年历年司法考试的大纲及真题,为学生学习本课程及复习司法考试提供参考。
《法学译丛·同类相食与普通法:“木犀草号”悲剧性的后一次航程及其所引发的奇特法律程序》主要内容包括: 恐怖的行为、在法尔茅斯的治安法官面前、 海上惯例 、 处于边远地区的食人者 、 “威廉·布朗号”及“黑海号”、 狡猾的赫德尔斯顿男爵 、一个律师的问题等。
本书是关于非营利组织法律方面的译汇,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法律,同时也选择了爱沙尼亚、印度、南非等发展中国家的立法,还选择了俄罗斯、捷克等原东欧国家以及波兰、匈牙利、芬兰、奥地利等西欧国家的立法。在立法例上,从本书中既可以领略到美国从法人和非法人的分野来规制非营利组织的思路,也可以体味到日本在民法典规定一般原则之外,以《特定非营利活动促进法》作为特别法的立法模式;本书还关注了在爱沙尼亚等国家,对于非营利组织以财团和社团的分类分别制定法律予以规定的问题。此外,本书还选取了印度社团登记法及关于国外捐助的相关规定。相信本书将为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提供多种选择途径。
"一带一路"相涉60多个国家,分属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伊斯兰法系之三大法系,印度教法、佛教法、前苏联社会主义法等三大法律传统,东盟、阿盟、欧盟和WTO等四大法圈,法律内容异常厚重,法律特征色彩缤纷,可以为我国外国法制史研究提供非常丰厚的资源,并让我国外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科研有了广阔的生存和发展,也为我国外国法制史学者提供了巨大的教学科研舞台以及众多施展才华的机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法律交往中,我国外国法制史学者可以作出更多的贡献,《外国法制史研究(第20卷)》为关于该主题的论文集。
宪法是国家的名片,是国家历史与现实的缩影,包含各类专业学习研究资源。宪法研究是开展国别(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历史、哲学等)研究的首道“大门”。《外国宪法选译》由宪法学博士、国际关系学院教授肖君拥老师主持编译,选译了美、英、德、法、俄、日、加、澳、韩、意等15个世界主要国家的宪法文本,很有代表性。编译者历经多年艰苦工作,注重译稿的准确性和中文的可读性,注意更新比对资料,审慎推敲译介,并扼要介绍了各国概况及其宪法文本结构与内容特色。这是一部有特色有内容有质量的法律文献工具书,推荐法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以及相关专业学生以及对国别政治问题感兴趣的广大社会读者阅读参考。
在现代全球化背景下,英美法与欧陆法正在逐渐融合,因此,现代法律人,必须兼具英美法与欧陆法的素质,始足以掌握各国法律发展的进程。 《英美法导论》邀请学有专精,留学英、美的法学者,针对英美法的各种重要制度与法律的主要内容,就其专业部分,以浅显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了英美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的精神。对英美法律发展史、司法制度、法源、主要法律领域,以及法律与社会科学的研究等,作了体系性介绍,旨在使读者读完《英美法导论》之后,对于英美法的主要制度内涵能有所了解与体会。《英美法导论》之末,还介绍了美国的法律课程,作为了解美国法学教育的起始。
本书对国际商事仲裁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缺员仲裁是违法仲裁,应予否定:对公共政策进行了重新认识,指出“真正的国际公共政策”不宜提倡:对申请承认及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体审查的观点进行了剖析,认为各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都要进行形式审查和实体审查,法院对在本国申请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不主动审查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是否违反本国公共政策是法院失职;对各国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上诉制度进行了考察,建议废除我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内部报告”制度,建立拒绝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诉制度。 本书是研究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及执行的一部力作,资料翔实,内容新颖,说理充分,可读性强,是读者的良师益友。
在1976年之前,德国的离婚程序分散于地方法院(离婚),区法院(扶养、抚养等)以及监护法庭(对于儿童的照顾权)。基于家庭法冲突的特殊性质,德国于1976年的《婚姻法和家庭法改革第1号法律》确立了家事法庭制度,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家事法庭审理家事案件,对家庭事件(Familiensachen)进行管辖,从而消除了这一管辖分散的状况。2008年9月19日,德国对《非讼事件程序法》(FGG)全面修订,将原为《德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编调整的婚姻事件和其他家事事件全部纳入非讼事件范围,改变了家事法庭的管辖权。自此,所有关于分居、离婚的争议都由一个大的家事法庭来处理。非讼事件是指法院为保护个人私法上的权益而对私权关系创设、变更及消灭进行必要干预的事件,规范非讼事件审理程序的法律即为非讼事件程序法。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通常将民事程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