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为车浩教授的随笔集,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法理辨析,展示刑法思维之美。本书不是研究如何制定良法,而是探索如何善用法律,才能不让正义的期待落空。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疑问,但答案并没有盘旋于理念天穹的抽象思辨,要寻找它们,需要俯身进入到平凡的生活和具体的条文。貌似中性无感、平凡枯燥的法条文字,法的智慧藏身其中。车浩老师文笔犀利又富人文情怀,逻辑严密而脑洞大开,其文字处处闪耀思辨之美,阅读体验极好又给人深刻启迪。
《新时代“枫桥经验”》一书由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教授带领的研究团队负责撰写,书稿十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枫桥经验”的发展历史及其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文化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实践、“枫桥经验”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篇章,介绍了“枫桥经验”应用于实践的具体做法。该书稿从理论的高度入手,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是一本通俗理论精品力作。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香港法概论》系国家教育委员会在“*”规划期间,组织编写的高等院校法律专业选修课试用教材之一。由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香港台湾法研究所副所长、武汉大学法律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张学仁教授任主编。内容包括“一国两制”与香港行政区基本法、法律源流、司法制度、律师制度、公务员制度、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财产法、信托法、知识产权法(商标、版权、专利)、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商业组织法(个人企业、合伙、公司)、金融法、票据法、破产法、劳工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税法、环境保护法、冲突法等。全书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为依据,对原有的香港法律制度及其1997年后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综合的和系统的阐述。本书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即将修订,本书在新法修订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改版升级,重新梳理400余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诉讼方面的司法解释、批复、答复、通知和规定,按照科学的编排方式分成三大类36小类,内容全面、检索方便;全书还收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精心审定的指导案例60余则,十分具有参考意义;书中不少批复答复属于首次公开发布,具有宝贵的资料价值。总之,本书对于指导行政审判工作、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具有相当重要的指导作用。
《行政上的主观法与法关系》由(日)山本隆司著
审讯语言学是研究审讯语言技巧与方法的一般规律的学科,审讯语言是审讯语言学重要的研究对象,是侦查讯问的重要工具。因此,与其他领域里的语言学比较,审讯语言学有其自身的特点。作者在反贪侦查工作中亲身参加过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的审讯,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审讯经验,本书将作者的亲身经验分析整理为审讯语言学专著。审讯语言学的研究目的决定了审讯语言学的性质,审讯语言学是为侦查讯问人员提供在审讯活动中运用语言的技巧和方法,促使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罪。
本书是汉语学界更多联系近代法兰西因素考察马克思法律思想的首度系统尝试。作者依托隐喻修辞的独特进路和详实细密的文本分析,将源于法兰西文化地理圈的 启蒙政治法律思想、革命史、城市史、机械唯物论、历史编纂学、政治经济学、空想社会主义、近代文学乃至自然科学等方面的资料融会贯通,建构可用于补充主流学说的、有关唯物史观创立过程的新解释框架,从而在交叉学科视野下深入呈现马克思法律思想的原理维度、方法维度和时空维度。
本书由有趣的小故事入手,广泛探索生活中与动物相关的法律事件,从古代爱尔兰的“蜜蜂法律”、中世纪对猪和狼的谋杀审判,到16世纪法国酒庄诉请惩罚绿盲蝽、当代使用警犬询证和搜索引起的法律争议,以及最近掀起波澜的动物图像版权争议;时间和地域跨度极广,案例丰富生动,穿插着介绍现代司法系统中侵权行为、刑法、私法、公法、信托法、普通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的由来,以及具体实施上的困境,由此引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历史上的动物及其法律地位。 本书绝非枯燥无味的法律书籍,虽然偶尔引用几千年来立法机构、法官和律师们的言论(有一些在今天看来荒诞而且妙不可言),但书中所提到的那些令人吃惊甚至悲伤难过的事件,事实上从未远离我们。更重要的一点是:动物法不仅表达了人与动物的关系,也映射出社会对奴隶、儿童、妇女及其他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大到结婚买房,小到网上购物。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知法却不懂法”,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法律早就成了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但当我们真的身处这些纠纷时,还是会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对此,“南方周末”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授,历时一年,共同打磨课程。他们不仅会分享在面对网络暴力、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日常问题时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更会说透法律人在面对类似问题时的底层思考模式,助你像法律人一样,用更宏大的视野,直面更复杂的世界。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大到结婚买房,小到网上购物。可很多时候,我们都是“知法却不懂法”,不知该如何保护自己。法律早就成了现代社会的通行证,但当我们真的身处这些纠纷时,还是会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快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对此,“南方周末”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授,历时一年,共同打磨课程。他们不仅会分享在面对网络暴力、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日常问题时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更会说透法律人在面对类似问题时的底层思考模式,助你像法律人一样,用更宏大的视野,直面更复杂的世界。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全球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准确化,但又不能过度限缩合比例性裁量而妨碍个案正义的灵活实现。本书跳出了大多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传统研究范式,从立法者、行政机关、法院、权利人等多元视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充分参考德语、英语、中文等国内外大量一手文献,首次全面从公私法角度系统构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方法论体系。
金斯伯格是美国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于2020年9月18日因病去世,引起全球关注和广泛报道。这不仅因为金斯伯格一生的卓越贡献,还因其司法立场对美国政治版图和社会运动的深刻影响。金斯伯格是出类拔萃的法学家、法官、律师,也是美国女性主义先锋人物。面对历史的惯性、社会的成见、判例的束缚,她披荆斩棘,通过切身行动,一步一步改写了美国司法史,改变了美国女性地位,也为其他社会边缘群体的平权做出非凡贡献。金斯伯格是司法正义的代表,其坚韧传奇的一生使其成为国民偶像和文化符号,广受尊敬与推崇。同时,金斯伯格也因为其鲜明的立场与“异见”而受到不同政见者的批评,处于时代的风口浪尖。本书结合15年的长期研究、访谈,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记述了金斯伯格的生平,以史学家的洞见、通俗流畅的文笔,展现了美国社会和司法机制
历史上的统治者都用法律来维持秩序,但是法律不仅仅是权力和社会控制的工具,法律还让普通人有了表达个人期待的机会。 牛津大学法律人类学教授费尔南达·皮里追溯了古往今来、存在于世界主要文明的复杂法律体系的兴衰,同时展示了普通人是如何借助法律来定义社区、规范贸易和建设文明的。 皮里认为,真正将人类团结在一起的是我们对法律能够产生正义、对抗压迫、从混乱中创造秩序的信念。
证明责任连接着实体法和程序法,可谓民事诉讼之脊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永恒主题。自我国引入现代证明责任理论以来,学界基本达成了“规范说”(也称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我国证明责任理论选择的共识。然而,共识还远远谈不上稳固。理论上,针对“规范说”的批评从未停止。实务上,有意识运用客观证明责任观念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我国仍属少数。因此,本书的问题意识,就是对以“规范说”为核心的证明责任基本原理在中国遭遇的挑战作出真实的回应。本书的重心不是对证明责任以及“规范说”的基本原理进行整理。相较于对证明责任基本原理进行整体性研究,本书更愿意选择一种直面具体问题的进入方式,即,直接针对有可能引发争议的那些民法规范展开讨论,并在这种讨论中阐发、澄清基本原理。本书内容包括“导论”、十个民法制度的证明责任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现代学术名著》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24年第1辑总第97辑)特设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专栏,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理解与适用等五篇专题解读文章。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专栏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理解与适用文章等。同时,重点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等内容,对民事审判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为金观涛,刘青峰代表作之一,简体字版初版于1984年,收入第一批《走向未来丛书》,在全民族反思的八十年代畅销一时。1992年在香港修订再版,二十余年来在国内几近少量。2010年法律出版社在修订版基础上,重新印行旧作,以飨读者。 本书以超稳定结构假说来分析中国社会及文化在两千多年间的演变,代表了作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观点。本书续篇为《开放的变迁——再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适合于在当代中国的人大制度之下调整行政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勾勒出中国行政法的基础构造。一方面,法律高于行政,行政不得违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体行为、组织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为根据方可作出。这便构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本内容。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能在地方上发挥类似于法律的作用,共同维护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价值。依法律行政原理强调行政要受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范,确保行政权在人大制度之下运行,这是一种民主化的他律机制,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