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是国内系统介绍人工智能和数据科学在法律实践和法学研究中应用的书籍。本书整合了国内外前沿的业界实践和学术研究,是对该领域知识进行系统整理和提炼的近期新研究成果,为读者呈现了一幅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在法律领域应用的全面图景。本书特别注意将复杂的技术知识转化为易于阅读和理解的内容,避免了复杂的数学公式和技术术语。书中介绍了大量具体案例,如基于大数据的判决预测、法系分类,基于大语言模型的法律问答、文书生成等。这些案例形象地展示了法律人工智能的丰富应用场景,帮助读者创造性地思考AI时代下法律行业的挑战与机遇。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适合于在当代中国的人大制度之下调整行政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勾勒出中国行政法的基础构造。一方面,法律高于行政,行政不得违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体行为、组织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为根据方可作出。这便构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本内容。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能在地方上发挥类似于法律的作用,共同维护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价值。依法律行政原理强调行政要受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范,确保行政权在人大制度之下运行,这是一种民主化的他律机制,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本书系统介绍了刑法学习的若干具体方法,汇集了周光权教授二十多年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指导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内心感悟。本书从刑法学的独特魅力、学习刑法应先储备哪些知识、重点从老师那里学什么谈起,然后依次对如何形成比较研究方法、如何高效地阅读、如何形成刑法思维、如何把论文写得更好、如何看待刑法立法、如何学习犯罪论、如何训练刑罚思维、如何面对生活经验、如何沟通理论与实践等18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语言生动活泼,讨论的问题与时俱进。作者问题意识强烈,竭力将传统上似乎难以言传的“师傅带徒弟”的过程付诸文字,能够帮助刑法学研习者少走弯路,同时能够感受到学习刑法的愉悦。
本书是最高人民法院蔡小雪法官30余年行政审判经验的重要积累和裁判方法的集中传授。作者认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的核心问题,只要能解决这一核心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因此,本书主要围绕这一核心问题而展开。为了符合读者的逻辑思维,本书专门将行政行为的有关内容作为概论作了简要介绍,然后系统阐述了如何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最后明确交待了对合法性审查后应作出何种判决。——对是否存在超越职权的审查——对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的审查——对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审查。——对适用法律规范是否正确的审查。——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审查。——对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给付义务的审查。——对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审查。可以说,本书是作者多年来潜
依法律行政原理是行政法的基本原理之一,适合于在当代中国的人大制度之下调整行政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可以勾勒出中国行政法的基础构造。一方面,法律高于行政,行政不得违反法律;另一方面,行政执行法律,行政的立法、具体行为、组织制度均在一定范围内以法律为根据方可作出。这便构成了依法律行政原理的基本内容。在我国,地方性法规也能在地方上发挥类似于法律的作用,共同维护依法律行政原理的价值。依法律行政原理强调行政要受到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规范,确保行政权在人大制度之下运行,这是一种民主化的他律机制,也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就法学方法论所写的课程讲义及其学生雅各布·格林所做课堂笔记的合编对照本。萨维尼被誉为“近代民法学之父”,也是潘德克顿法学的开创者。从1802年到1842年,他在德国多所大学讲授了三十多次法学方法论课程,吸引了大批学子,这其中便有著名的“格林兄弟”。“格林兄弟”中的哥哥:雅各布·格林,在马堡大学期间认真记录了1802—1803年的法学方法论课程,他的听课笔记成为最完整、最系统的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课程资料。后世研究者阿尔多·马扎卡内,对讲义和笔记作了详尽的整理、汇编和注释。本书根据马扎卡内的汇编本译出,主体内容即是萨维尼讲义、格林笔记以及马扎卡内注释。
本书共8章,除第一章和结语外,其余6章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第二章)是本书的方法论基础,阐述了类型思维这一基本研究方法,以及该方法论在操纵证券市场认定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操纵证券市场法律规定的解释路径,作为全书分析规范方法论基础。第二部分(第三章、第四章)是本书的总论,按照类型思维,分别论证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本质及其构成体系。第三部分(第五章至第七章)是本书的分论,围绕操纵证券市场的一般类型建构,分别探讨交易型操纵、信息型操纵和技术型操纵三种具体类型的主要问题和认定路径。
涉外法治战略是习近平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重要内容。在梳理世界商事调解的发展的基础上,总结从ADR运动至《新加坡调解公约》进阶的特征以及国家适应性探讨。在此背景下,我国涉外商事调解的历史与现状梳理、我国涉外商事调解机制的挑战与问题需要重视:(1)商事调解法律规定缺乏以及立法必要性问题;(2)涉外商事调解的法律效力、公信力和权威性问题;(3)涉外商事调解机制认同及与其他机制对接问题;(4)涉外商事调解的法律冲突问题及区际法律冲突问题;(5)我国商事调解的调解员资质及队伍建设问题。 本书旨在用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中的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作为突破点,以深挖中国涉外法治建设内功为诉求,以建立中国特色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为使命,探求中国涉外商事调解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法庭发问、法庭辩论等技能提出了挑战和更高要求,新时代的法律人既需要敢于“庭上见”的勇气,更需要“庭上见”的能力。 如何开庭?如何进行庭审发问?如何进行法庭辩论?长期以来,这些问题的答案是“跟着感觉走”。很多人认为这些专业技能都是不可言说的,也是无法传授的,只能通过在实践中试验和试错来学习。然而,没有理论的经验是盲目的,当然,没有经验的理论也是空洞的。本书作者李勇从事公诉工作十多年,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近千件,同时又有丰富的检察实训课程研发、授课经验,在《庭审发问及辩论的原理与方法》这本书中,作者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第三条道路,参阅了大量资料,优选限度地挖掘交叉询问和法庭辩论所蕴含的理论原理和程序价值;复盘了大量案件,优选限度地提炼自己十余年的出
没有一家律所能够完全复制另一家律所的经验和做法,但是每一种经验和做法都能产生启发与影响。本书从律所品牌、人事工作、数字化建设、业务支持四大模块的十五项专题领域结合作者的观察、思考和具体的案例,通过言简意赅的方式帮助读者掌握可以实操、可以落地的操作方法、技巧,从而通过运营管理是让律所组织更为高效、流畅。书中虽然聚焦的是律所层面的运营管理,但这并不妨碍这本书对律师团队的合伙人、对个人律师、对青年法学生、对运营工作者同样会有帮助。律所的运营管理与律师团队的运营管理、律师本人的自我运营、律所运营管理人员的成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每个人就像一座孤岛,独自在海上飘摇,遇见岸边,自以为会与之永远接壤,谁曾想,会再次起航,飘向远方。” “有些人脉高攀不起,不是别人太高,而是自己太矮,人脉拓展,必须从让自己变得优秀开始。”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被师傅领进门后,忘掉自己,找到自己的位置,完成这个位置上应该完成的任务,不畏苦累,专心致志。出门时,才能发现长大的自己” “律师的工作,犹如冲锋在前的战士,为客户探雷挖雷,护卫客户安全脱离险境。但如果不注意防护,也将牺牲在未被挖出的雷坑里。”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99集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编的行政审判综合指导性图书,书中内容包括新发布的行政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其解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本集中设有“高端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调查研究”“域外经验”“司法答复”栏目,共收录22篇文章。本书对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法、行政管理专业的专家学者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
本书德文原著于2012年由德国贝克出版社推出,是德国当代著名法学家诺伯特·霍斯特在古稀之年为普通大众读者撰写的一部通识小书。作品关注的主题是刑罚的目的,换言之,惩罚的意义是什么?哪些行为应当受到惩罚?对于这些问题,作者检视了与之相关的、最为重要的立场。根据作者的分析,无论是康德和黑格尔的报应主张还是功利主义者的预防论,都无法通过理性的审视。相反,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即一种以普通公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的刑罚威慑理论。全书论述简明清晰,作者以一种普遍可理解的书写方式处理了一个哲学与法学之间颇具争议性与紧张关系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