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聚焦立法热点,探讨典型合同类推规则、“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界定等《民法典》适用相关问题。同时直击金融前沿,探索债券虚假陈述中证券服务机构民事责任厘定,证券市场误导性陈述识别等问题。此外,围绕必需设施理论、财产性利益盗窃、个人信息权证成等既有理论进行创新化研究。并且深耕法律实务,探索基层司法治理的实践图景,检视过失型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入罪边界。本卷亦不忘着眼国际法治理论和实践的前沿,探讨合规与传统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联系及对现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挑战,探索大数据价格歧视下,美国反垄断监管模式的因应。
本书作者善于从司法角度发现和思考社会问题,敏锐地发现了我国当前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方面的不足,使本书研究在观察和切入角度上区别于已有的同类研究成果,表现出明显的创新性。与此同时,为了尽可能拓展研究对象的广度、推进分析论证的深度、提升理论归纳和总结的精度,作者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对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的司法权介入状况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对我国公司治理司法权介入的不足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和独到的分析,使本书既有的学术意义,又有积极的实践价值。
本书依据新《破产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破产立法和学说,对破产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作了分析和探讨。 本书章概述破产的一些基本知识,对破产的特征、破产的作用、破产法、破产法的立法原则以及破产法的历史沿革做了一个概括性的描述。第二章主要阐述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概念和特征。第三章主要分析破产申请与受理的内容和效力。第四章着重讨论破产管理人的概念、确定、更换及其职责。第五章着重分析破产财产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范围。第六章主要阐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概念、清偿顺序和清偿比例。第七章主要分析破产债权的概念、范围和申报程序。第八章着重讨论别除权、取回权、撤销权、抵销权。第九章着重分析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十章主要阐述重整申请和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
本书基于企业的视角,从商标申请的意义和目的说起,对商标在企业中的综合运用进行全流程的详细解析,通过大量发生在我们周围的真实案例为企业的商标申请、商标运用、商标管理及商标质押等工作指明方向,具有比较重要的实用价值。
本书就商事仲裁、商事调解、建设工程、房地产、能源、投资、国际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影视及民用航空等十一大专题的商事争议解决进行研读,通过对相关领域2018年度争议解决情况的回顾,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全面详实的总结2018年度商事争议解决的进展,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展望与建议,以期推进相关领域商事争议解决的健康、和谐发展。
本书是一部中型规模的法学专业辞书,在原版的基础上,新增约1600条民商法及相关学科的专业辞汇,现共有3700余条;同时对原版部分辞条释文作了修订,使之与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相适应,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所收的辞汇中,选自民商法学科的约占70%,与民商法有密切关系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约占30%;涉及的法律部门包括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公司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金融法、信托法、海商法、保险法、民诉法以及有关行政诉讼、仲裁制度等。释文既反映了学术研究成果,又注意实际应用。辞条大多有英文译文对照,便于读者查找,使用。
现今,有限合伙已日渐成为诸多PE组织形态的重要选择,但是对于有限合伙制PE这一舶来品,当前理论界更多停留在探讨有限合伙作为PE组织形态的正当性及可行性上。然而,资本市场的有限合伙制PE风生水起,这使得我们不得不把视角转向有限合伙制PE的商业模式的治理结构之中。而更为关键的则要从有限合伙制PE的两大主角即LP和GP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当前LP与GP之间的博弈,并明晰其是如何体现在有限合伙制PE治理,主要是治理结构、权利机制、约束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及治理的制约等因素中。基于此,剖析有限合伙制PE治理存在之缺陷及其成因,进而提出完善有限合伙制PE治理之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