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2004]872号)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的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省(自治区、直连市)级及以上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电网调度机构),其他电网调度机构可参照执行。
是谁早提出兴建三峡工程的设想?三峡大坝是在江水中建起来的吗?三峡工程共花了多少钱?三峡移民搬迁到了哪里?生活如何?三峡工程具有什么样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三峡水库蓄水会不会诱发地震?三峡坝区和库区的文物是如何进行保护的…… 《百问三峡》以较全面的视角,向读者介绍了三峡工程的由来,三峡工程概览、枢纽工程,移民工程、输变电工程,三峡工程的运行和效益、生态与环境、文物保护和自然人文景观等,解答公众对于三峡工程的各种疑问,带领读者走进她的历史与今天,并和读者一起,思考她的未来
本文对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的规划和决策、设计、原建、改建和运用过程中的争论和解决进行了梳理,旨在揭示该工程活动中技术因素与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以期加深对工程中社会因素重要性的认识,并为工程政策的制定和工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提供借鉴。 首先,通过对三门峡工程前期规划三起三落的曲折过程,以及苏联专家在规划过程中所起作用的系统考证,明确指出建国初期我国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对解决关于三门峡工程规划和决策的争论所起的作用。 其次,介绍三门峡工程设计方案形成过程中关于三门峡工程的技术指标和功能的争论,指出争论背后的认识和社会原因,以及在解决争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再次,三门峡工程建成运行初期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引发了一场关于三门峡工程改建的争论。工程运用的实践和争论导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制定的。 磷渣作为水泥混合材,已有很长的应用历史。20世纪80年代,分别制定了国家标准GB/T 6645《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和建材行业标准JC/T 740《磷渣硅酸盐水泥》。磷渣粉作为混凝土掺和料在我国水电工程和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但由于尚未制定作为混凝土掺和料的磷渣粉标准,影响了磷渣在工程中的推广应用。研究工作的深入和应用经验的积累,为本标准的制定提供了依据。 磷渣粉在水工混凝土中的应用,可以节约水泥,改善混凝土的性能,解决我国部分地区水电工程混凝土掺和料供应不足的问题,而且可以减少污染,有利于环境保护。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中适合我国水工混凝土掺用磷渣粉的
止水带已在水工建筑物的接缝止水中获得广泛应用。本标准是在总结国内科技成果和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外有关标准,结合水工建筑物特点制定的。 本标准是水工建筑物接缝止水带的专门标准,就止水带的结构型式、尺寸设计、材料及施工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本标准应与水工建筑物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配套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大坝安全监测数据库表结构以及大坝安全监测数据库对象标识符的命名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大坝安全监测数据库表结构和标识符命名。 本标准包括前言、范围、术语和定义、数据库技术特性要求、标识符命名规则、检测数据库表结构要求及附录A大坝信息XML数据格式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闸门运行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1999]40号)下达任务而安排的项目。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以DL/T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为依据。 本规程规定了在役的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含拦污栅)和启闭机安全检测的内容和保证检测质量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水利水电大、中型工程的钢闸门和启闭机。小型工程的钢闸门和启闭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发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安排规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站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丰满发电厂、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电自动化研究院。
本标准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确认1998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力[1999]40号文)下达的制定任务,开展编制工作。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电自动化研究院、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