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安谧的精神病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精神病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
《皇上走了》是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开始,以百年中国的每一年为一个节点,以简洁生动的语言讲述那一年的一个司法故事,并用浅显易懂的方式简单讲解背后的法理,重点揭示在“皇上走了”的现代国家中,我们在法律观念、意识、程序和功能上的种种境况。本书用“法律”的眼光来打量历史,用“法治”的标准来衡准故事,牵扯了大量的政治、文化事件与人物:从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到蒋经国、陈水扁,从鲁迅、胡适、粱漱溟,到胡风、雷震,从李大钊之死、东陵盗墓、西安事变到审判“四人帮”……全书在一百件生动有趣的故事中,力图挑战既有的历史“常识”,唤醒当下的“法律”意识,启发未来的法洽“观念”。
陈来先生新著,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主线,并穿插了郭店楚简出土儒书和《乐记》中的思想,将先秦儒学的思想来源、核心观点和传承脉络等做了概要的梳理与申说,尤其对孔子的“学论”、孟子的仁义原则高于皇权原则的的儒家左翼思想、儒学与德性伦理学的比较以及对荀子的理解等有新颖独到的阐释。 全书为陈来在香港中文大学和北京大学哲学系讲课稿的基础上整理而成,既高屋建瓴又深入浅出,是对先秦儒学思想的入门导读佳作。
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产致死。围绕这起“殴主伤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门下省官员和以尚书三公郎中为代表的汉化官僚集团针锋相对,就如何处置驸马和与此案相关的四个平民展开激烈斗争。从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可以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
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产致死。围绕这起“殴主伤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门下省官员和以尚书三公郎中为代表的汉化官僚集团针锋相对,就如何处置驸马和与此案相关的四个平民展开激烈斗争。从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可以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
作为日本现代很重要的思想家之一,竹内好不仅对中国的现代思想和文学有着深刻的理解力,也对日本现代思想的形成有着潜在和深远的影响。他的追求“在状态之中”的思想方式,与对学院知识生产体制的根本性质疑和抗拒,使他的知识立场有效地非体制化,亦使他如其终生敬仰的鲁迅一样更多地成为了一位思想斗士,而不只是“学者”。“他的社会关怀与战斗精神表现为有效颠覆知识领域内部的权力政治结构,并通过这种颠覆揭示现实社会权力关系的所在,促成精神层面的反思。”他的思想活动与日本的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以思想的方式参与了同时代日本的重大现实课题。本书遴选了作者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的数篇代表作品(包括名文《鲁迅》、《近代的超》等),很好地昭示了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历史时期,竹内好的思想方式与知识立场的形成与发展
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不忠和家庭暴力,流产致死。围绕这起“殴主伤胎案”,代表皇室旨意的门下省官员和以尚书三公郎中为代表的汉化官僚集团针锋相对,就如何处置驸马和与此案相关的四个平民展开激烈斗争。从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可以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
《皇上走了》是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开始,以百年中国的每一年为一个节点,以简洁生动的语言讲述那一年的一个司法故事,并用浅显易懂的方式简单讲解背后的法理,重点揭示在“皇上走了”的现代国家中,我们在法律观念、意识、程序和功能上的种种境况。本书用“法律”的眼光来打量历史,用“法治”的标准来衡准故事,牵扯了大量的政治、文化事件与人物:从孙中山、蒋介石、,到蒋经国、陈水扁,从鲁迅、胡适、粱漱溟,到胡风、雷震,从李大钊之死、东陵盗墓、西安事变到审判“四人帮”……全书在一百件生动有趣的故事中,力图挑战既有的历史“常识”,唤醒当下的“法律”意识,启发未来的法洽“观念”。
作者提出对法律和宪法的范式性背景理解加以澄清,它所针对的是法学界日益流行的法律怀疑论,尤其是我怕谓的虚假实在论,它低估了现存法律实践的那些规范性预设的经验效用。在我们自17世纪以来不断进行着的关于政治共同体之法律构成的讨论中,还表现出了一种对整个现代笥的道德实践自我理解。这种自我理解不仅存在于一种普遍主义道德意识的种种证据之中,而且存在于民主法治国的自由建制之中。商谈论所要做的工作,是对这种自我理解作一种重构,使它能维护自己的规范性硬核,既抵制科学主义的还原,也抵制审美主义的同化。这是一本非同寻常的著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可能是哈贝马斯的著作。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 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又收回了意见。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这是美国20世纪法理学大家富勒1949年在《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假想公案,富勒还进一步虚构了法院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对此案的判决书。这一著名的公案成了以后西方法学院学生的文本,并在此基础上演绎出了更多的公案,1998年法学家萨伯延续了富勒的游戏,假设五十年后这个案子有机会翻案,另外九位大法官又针对这个寨子各自发表了判决意见,他们真的有罪吗,请看十四位法官的判决书。这些判决书,实际上反映了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