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本书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方面认证了单一正犯体系的合理性,并认为我国刑法采取的正是单一正犯体系。在此基础上,本书对我国犯罪参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从世界各国的犯罪参与立法来看,存在以德日刑法为代表的二元犯罪参与体系(区分制)与以意大利刑法和奥地利刑法为代表的一元犯罪参与体系(单一正犯体系)。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规定究竟属于哪一种体系?这是研究我国犯罪参与问题的前提。从目前我国学界的状况来看,绝大多数学者在没有论证这一前提的情况下,盲目地认为找国采用的是区分制。
《犯罪心理学》自2004年出版以采,至今已经重印6次,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此次修订,除了完善原有的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犯罪动机、犯罪人格、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分折、各种犯罪类型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心理学应用技术、罪犯心理矫治等内容少,还增加了流动人口犯罪心理分听,罪犯描绘技术,变态性犯罪、恋物性偷窃重要、纵火犯的心理动机分析等内容,理清了多导测谎技术的概念,并在相关章节介绍了国内外出现的重大疑难案件,希望引起读者的思考。 《犯罪心理学》(第版)一如既往重视注重心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在犯罪领域中的运用和犯罪心理学实证研究资料的采集,并对近年采犯罪心理学理论对我写刑事司法实践影响较大的两个问题送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各章设有专栏,以帮助读者理解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本书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之《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专题整理》分册,书中具体包括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之立法技术缺陷、销售伪劣产品未遂如何计算货值金额关键是正确认识等内容。
事实与价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先意识到此问题的学者是休谟。他在《人性论》中写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须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不过作者们通常既然不是这样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这
社会转型期的犯罪问题增加的原因是复杂的。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时期犯罪也都有各自的特点。犯罪社会学理论就是研究者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犯罪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本书从社会学视野,在对犯罪社会学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犯罪问题的关键概念和理论框架,对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对犯罪问题的影响进行研究,加深我们对社会转型期的犯罪问题的认识。本书对巨大变迁中的社会犯罪进行研究,思考犯罪问题产生的原因,希望能为认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的犯罪问题提供思路,建设和谐社会是我们所努力追求的目标,转型期的犯罪问题研究将有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
《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分则罪刑结构的调整,总体上符合公正、谦抑、人道三大价值目标,在多个方面体现了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的进步。本书在揭示新增及修订的各项罪名的具体含义、评述修正的背景及缘由的基础上,对各项具体罪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全方位解读。同时对于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一罪数罪等问题展开详尽的说明,并辅以相关的典型案例加以分析点评,对于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内容共分十章:章主要内容在于说明旅游犯罪问题、旅游犯罪的损害及代价、全球旅游安全的演进、研究旅游犯罪的意义及旅游犯罪的研究方法。第二章讨论旅游犯罪的定义及旅游犯罪学应该探讨的范畴。第三章讨论旅游犯罪的集中性、规律性、弱势性、多元性和隐匿性。第四章则以“理性选择理论”、“日常活动理论”、“生活形态理论”、“中立化技术理论”及“冲突理论”,来解释旅游犯罪与被侵害现象。第五章从游客的特征与习性、社会环境的变迁及旅游产业的整体结构问题,说明出外旅行者易于受到犯罪侵害的原因。第六章及第七章则是从旅游者的观点揭示旅游犯罪现象。第八章主要谈旅游社会失序现象,也是对于旅游骚扰问题的关切。第九章及第十章则从政府单位、旅游业、旅游社区及旅游者个人方面,提出旅游犯罪预防与控制的解决对策。
罪与非罪的界定,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是非常重要和难以把握的课题。将行为准确入罪或出罪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就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状况而言,罪与非罪的界定需要重新思考犯罪本质、犯罪构成,恰当的做法是使犯罪本质具有可操作性,对犯罪构成进行阶层性的思考。将界定的模式由静态体系转化为动态的运行系统。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对其进行事实行为、四方面要件结合、四方面要件结合是否具有“有机性”等三个阶层的判断,其中四方面要件结合判断和“有机性”判断两者是对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重新解读,继承于我国传统的四方面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界定时的价值取向,不仅侧重于打击犯罪,同时也要侧重于人权保障。
犯罪量化要件是指刑法分则中罪刑条文规定的、以明确的数量或其他程度词标明的、表明行为程度的犯罪成立条件。以量化要件规定的有无为标准,可以将犯罪成立的立法模式分为定型式立法和定量式立法两种基本类型。犯罪量化要件是定量式立法的标志,是对行为的某个侧面或多个侧面量的要求,是犯罪成立实质性条件。犯罪量化要件作为一种规范的表现形式,具有规则渊源的法定性、规则形式的多样性、规则功能的限定性、规则结构的综合性、规则内容的程度性的特征。对于定型式立法而言,行为立法定型的过程即是行为立法定性的过程,两者同步进行一次完成。定量式立法在行为定型的基础上,将行为程度的要求引入刑事立法,使行为定性的过程分为定型和定量两个部分。定量式立法是我国刑法的一大特色,它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选择这种立法模式
本书立足于犯罪分层的理论基础,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构建了一个概念清晰、体系完整,关系和谐的轻罪刑事政策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这不仅是刑事政策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创新,也是刑事政策理论力图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重要探索。
本书是一位在两个国家长期从事犯罪学研究的学者,以其独特的文化冲突视角,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撰写而成的学术专著。本书旨在介绍国际犯罪学冲突理论的学术前沿,阐述不同的文化冲突形式与犯罪的关系,系统研究城市化过程中农村文化板块与城市文化板块碰撞与犯罪,移民过程中歧视性文化、一般规范文化冲突、法文化冲突、移民文化圈的变形与犯罪以及急剧社会变迁中规范文化的混沌状态与犯罪。全书共分十一章撰写,为犯罪学研究与教学、犯罪预防与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本书作者从事死刑公诉十余年,和数十名死刑犯有过近距离接触。作者以亲自公诉的十个死刑犯的详细描述为依托,夹叙夹议,反映了作者对我国死刑问题的研精覃思。 本书以十个死刑犯的后遗言为视点,透过死刑犯的内心世界看死刑,以独特的视角试图打开我国死刑的密码,引导我国民众死刑观念的潜移默化,从而加快推进我国废除死刑的历史进程。
罪行是犯罪论的核心概念,指具有特定犯罪构成且配置一定法定刑的行为模式,或者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起码要求并适用一定法定刑的现实行为。犯罪构成是罪行的法律表达方式,法定刑是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基本范围。我国刑法中的每个罪行都是无二、与众不同的。定罪不但要定到罪名而且必须定到罪行。正确定罪是量刑公正的前提,量刑情节是处罚宽严的根据。法定刑中间线是实现量刑公正的生命线……
《共同犯罪研究》对于共同犯罪的本质等一系列问题均作了不同于现行理论的思考。如首创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说,一扫长期以来笼罩于共同犯罪理论头上的阴霾,摆脱了必须先给共同犯罪本身定罪才能认定有无共同关系的思维定势,这对于与共同犯罪本质镪切相关的诸理论,例如对向犯、片面共犯、承继的共同正犯、共犯的脱离等,均具有强烈而显著的影响,使得这一系列理论难题的解决,有了简单而明确的方向。而由于《共同犯罪研究》并非脱离实践的纯理论之作,而是融合了作者对大量共同犯罪判例之主旨的提炼,也使《共同犯罪研究》对于司法实践具有突出的指导意义。
本书的目的在于提供一个关于犯罪数据资料研究的入门性指导,同时,在书中我们也尽量不减少研究者在这个领域中深入探索的东西。例如,我们尽可能地减少具体数字和复杂图表的展示,但我们没有回避关于这些数据资料的解释分析和应用的较难的问题。我们关注的焦点是哪些定量数据资料能够告诉我们关于犯罪与犯罪人的知识,同时我们也清楚,有些其他重要的数据资料形式(如揭示犯罪某些方面特征的)我们没有纳入进来。我们也不打算用一种包罗万象的方法去讨论那些与刑事司法系统具体工作相关的数据资料,如那些关于定罪和监禁的数据资料等。 在我们长大的那个小镇上,有一个咖啡馆,有时,咖啡馆会摆设一些陶器,从桌子上一直摆到挨墙近的地方。人们经常会在那里坐上几个小时,期望能够看见藏在陶器丛中的那些陶器,同时也希望见到咖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强奸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强奸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强奸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强奸罪的历史与现状、强奸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强奸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强奸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强奸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
本研究课题将以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涉烟犯罪案件的分析、判解,对涉烟犯罪的基本构成、处罚进行探讨,厘清打击涉烟犯罪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鉴于涉烟犯罪的特殊性,本研究课题还专辟两章对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涉烟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提高办案人员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意识和证据意识。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打击涉烟犯罪的实务部门提供一些指导,而不是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
从本书的版算起到现在已经15年过去了。这15年,正是世纪交替的15年,也是中国社会快速转型的15年。这一转型的过程当然还没有结束,但这一转型对人们心理和生活方式的冲击,对社会稳定机制的考验却是如何评价也不过分。社会的快速发展几乎在任何一个领域都留下了印记。作为社会现象表征之一的犯罪问题,也折射着社会发展的轨迹。就像阳光并非总是那么明媚,也会带来阴影,经济发展、社会转型过程也伴随着某些丑恶现象的孳生、变异。犯罪问题虽然不是新问题,但人们对犯罪孳生的原理、机制远没有搞清楚。犯罪问题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变异更是以令人唏嘘的速度和方式发生着。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是*所属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前身是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创始人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现研究院名誉院长为张晋藩先生,朱勇教授任院长,张中秋教授任常务副院长。研究院现设有法制史、比较法史、法文化史三个研究室和资料室、网络室、办公室、信息交流部。 1985年以来,在张晋藩先生的带领下,研究院(所)承担并完成数十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大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的研究成果,如《中国法制通史》 (10卷本),其中获奖成果20余项。目前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主持的各类在研项目20项,获得课题经费300余万元,其中*重大项目有“清史。法律志”等。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已出版学术著作100余部、教材30余部、工具书10余部,发表专业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在国外、境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