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作者多年婚姻家事及民事信托领域从业经验的总结,上编主要结合信托相关的法律规定、理论,以及目前境内民事信托业务的实务模式和操作,具体对我国民事信托的现状、功能以及问题进行分析。下编主要针对现有婚姻家事领域的问题,从民事信托的角度出发,结合传统法律工具,探讨能否找到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途径。民事信托作为一种 新兴 的法律工具,不应被束之高阁,而是要用于解决老百姓实际的问题和困难。
《唐律》为现今尚存于中国最完善之一部法典,其内容上承战国“法经”以降诸律,下启宋元明清之制,俨然为中国固有法系之代表,且影响周边诸国法制之发展。综观中国传统法律中,与财产继承相关条文,多半于唐世完成法制化历程,且为宋代财产继承法之大备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书以唐宋二代为探讨核心。本书分六章论述。章“导论”,系以同居共财制为核心,探讨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第二至四章偏重继承形式之探讨。如第二章“法定家产均分继承”,首先探讨法定诸子均分制的起源问题,以及唐宋时期土地继承法下的社会背景,借以明了其间转变。第三章“遗嘱财产继承法”,探讨唐宋遗嘱法之起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户绝财产继承法”,则依持分人身份之差异,探讨唐宋女子户绝财产继承权,以及命继子、近亲与户绝财产之关系。第五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适用《婚姻法》的两部司法解释。两部司法解释公布后,针对审判实践中相对集中反映出的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亲子鉴定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启动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即《婚姻法解释(三)》)的起草工作。经过充分论证,特别是在广泛征求、认真汇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婚姻法解释(三)》,并于2011年8月9日公布。《婚姻法解释(三)》重点对结婚登记程序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中当事人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收益的认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的处理、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的认定等问题作
离婚案件需要处理的问题有三个:一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二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三是财产分割。夫妻财产分割,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都是当事人反复争夺的焦点。 《夫妻财产分割模式》尽可能涵盖现实生活中各种热门的传统财产及新型财产类型,在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中性地提炼出14种财产分割模式,并将婚姻法与劳动法、侵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继承法、金融法、税法等部门法结合,注重实体法,兼顾程序法,帮助读者融会贯通。 《夫妻财产分割模式》就像一张精致的婚姻法与其他部门法结合的“鸟瞰图”。对普通读者而言,它是保护婚姻财产权益的“”;对法律专业人士而言,它是查阅婚姻法律实务知识的便捷工具。
《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以民法法典化为背景,通过文献资料分析、实证调查研究、比较法研究等方法,对婚姻家庭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体系、架构等进行研究,主要探讨婚姻家庭法与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等其他民事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以及婚姻家庭法自身的立法架构与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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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要求 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调解是在第三方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当今中国,众多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主要是发生在平等主体间的人民内部矛盾,由中立的第三方参与,通过人民调解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道防线 的作用,及时把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孟德花*的《法律视角下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技巧探究》一书,内容涉及民事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同居、婚姻、赡养、抚养、继承、分家析产等婚姻家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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