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是技术性、专业性极强的法律体系,即使有一定法学基础的人,学习和掌握这个法律也颇为耗费精神,《票据法(第四版)》贯彻 使读者明白法理、知晓法律、会运用法理和法律解决具体问题 的思想,力图化深奥为通俗、解复杂为简约,向读者清晰地阐释票据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相对完整地说明票据法理和我国现行票据法律规范,较为深入地揭示票据行为和票据关系的规则,努力地帮助读者构建票据法律知识结构、培养票据法律思维,引导读者形成运用票据法理和法律解决票据问题的能力。 《票据法(第四版)》注重理论说明。作者以票据关系、票据行为为主线,展开述、释、论。全书主要分成总论、分论两个部分。在总论部分,主要讲解票据、票据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的一般理论和我国有关的法律规范;在分论部分,以
本书是作者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号18BFX130)《电子化背景下票据法完善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电子化是充分发挥票据功能,使票据在数字经济时代重新焕发生命力的必由之路,目前电子票据占比均达到99%。作为与实体经济联系最密切的金融子市场,票据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对于电子票据规则的确立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现行《票据法》)其核心概念与基本制度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构建的,无法适应电子化时代票据业务实践。为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基本理论、制度结构、规则内容等方面,对纸质票据背景下的票据法理论与制度予以重新审视研究,从而为我国票据法的修改完善与制度适用提供理论支持和具体方案。 br 本课题以电子化背景下票据流通需要解决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以及
票据是最早产生、最典型的有价证券,被誉为“有价证券之父”。自票据产生以来,它在加快商品交换的速度及推进规模化交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被公认为是的交易工具,其突出的特点是其极强的“流通性”。票据制度与公司制度一起,构成了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两大基石。但是,作为调整票据关系的票据法,直至17世纪才取得制定法的地位。票据法诞生之后,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以法国、德国、英国为代表的三大法系。随着20世纪30年代日内瓦统一法公约的制订及主要大陆法国家如法、德、日、意、瑞、比、荷、西等国的加入,这三大法系最终又演变为目前世界上存在的两大票据法系——日内瓦统一法系和英美法系。我国大陆票据法和台湾地区“票据法”虽受日内瓦统一法的影响,但我国并未参加该公约,因而不属日内瓦统一法系。新中国成立
本书以票据抗辩的分类构成为中心,对抗辩理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首先,概括介绍票据抗辩的基本内容,明确其内涵、特性与理念等问题。此外,对票据抗辩分类的必要性进行分析。其次,对传统抗辩理论、新抗辩理论进行分析检讨,指出其问题之所在。再次,在票据行为二阶段说的基础上,以票据权利行使的前提要件为形式基础,以票据法的理念即保护交易安全和促进票据流通为实质基准,将票据抗辩划分为四类:物的抗辩、有效性抗辩、无权利抗辩与人的抗辩。,深入考察每一类抗辩,明确其各自的适用范围、法律效果以及被排除的理论根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