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领域都不是什么私人园地,研究者能够形成并想要表达的真正意思实际上乃是公意。研究者表达通过研究而形成的意思,实际上只是把略显凌乱和模糊低沉的社会公意声音加以整理和放大并传输出去而已。但为了确保这种表达的真理性,表达者必须确信自己所传达的确实是公意的声音。法学是人的生存样式,从事法学就是以追寻法学真理的样式去生活,而人的生存是极其复杂的事情,其真理必然受各种各样因素的遮蔽。如果说自然科学的真理是要去揭示,则法学的真理则是要去说明。说明之为说明,必含有说服的意味。人们往往容易接受自然科学的真理,然而当一个法学理论认识摆在人们面前时,对其真理性的考量就不会是简单的,争论在所难免。所以,在法学园地中进行劳作,就特别需要追求真理、献身于真理的精神。真理乃是某种神圣的东西,所以人
本书以21世纪以来国际能源关系的发展为背景,论述了美国、英国、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新能源法律与政策,阐释了气候变化对人权国际保护的影响,论证了碳排放权是一种新的发展权,探讨了中美能源与气候变化合作问题,剖析了中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的缺陷及其完善,提出了构建中国能源战略体系的核心目标等。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一书,是作者樊清华对国际、中国和海南现行法律框架下湿地保护机制的研究。 《海南湿地生态立法保护研究》重点针对建设国际旅游岛之下的海南地方湿地生态保护立法现状,借鉴国际、国内经验,阐述了海南地方湿地生态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立法宗旨和原则,提出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完善湿地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保护利用等法律制度设想与强化湿地宣传教育等建议,为加快海南地方的湿地生态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本书指出,所有适用于环境保护的方法终都建立在财产权的基础上。如果缺乏某种财产权制度,资源退化和环境污染将不可避免。因此,环境保护中的选择并非是否要适用基于财产权的方法,而是在各种各样不同的情形下适用哪种基于财产权的方法。 本书评估了基于公共财产权的方法、基于共有财产权的方法以及基于私人财产权的方法在环境保护中的效用,发现它们都是有用的,同时也都存在着局限。每一种方法都有它的优势和缺陷,在不同的生态、制度、技术以及文化条件下,这些优势或缺陷可能会*化或者小化。没有任何一种财产权体制可以被证实在所有的情况下,考虑到政策的各个层面时都优于其他所有的财产权体制。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研究,本书认为,污染与财产权之间的关联,终取决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起支配作用的经济、制度、技术以及生
本书是二十一世纪法学丛书中的《中国环境法原理》分册。全书共分六章,其内容包括环境法的理论基础、中国环境法总论、中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等,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环境法的原理。 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学术性,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随着人类活动能力的日益增强,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多样,相关的环境事项逐渐增多,因此,对关于环境事项和环境问题所进行的立法一直不断增加,并逐渐形成了古代汉律制度或古代法典中的一部分条款和内容。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像我们今天这样如此热切地关注环境问题。环境危机、环境保护、生态安全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流话语,充斥着整个人类世界,并正在深刻而剧烈地改变着人类社会。 为此,本书从国外环境法的历史发展、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研究、中国环境法的法典化问题研究、中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具体路径与框架设计这四个方面,具体从法典化的一般理论、中国环境法的发展进程及其评析、中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具体路径等十二方面对环境法法典化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纵览全书我认为本书具有如下特点: ,本书具有相当的实用性和工具性。该书由矿业权法律知识问答、案例评析、矿业权法律文件选编三部分组.成。法律知识问答部分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为读者提供了有关矿业权核心的法律知识,一旦遇到相应的法律问题可以便利地从这些问答中找到*的答案。此外,编著者还精心地选择了几个实践中的疑难案件,通过细致分析案情,运用法律推理原则,帮助读者理解如何较好地适用法律。后,编著者为方便读者查阅重要的矿业权法律精心挑选了我国现行矿业法律文件选编作为本书的第三部分。 第二,本书删繁就简、简明扼要,一卷在手便可通览我国现行矿业法的概貌。矿业权法律制度涉及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逐一介绍可能会使本书的篇幅厚重,重点不突出。但本书的可贵之处正在于精选重要的问题进行编写,问
本书主要从社会学的视角探讨了水资源保护中的一些理论问题。 在分析水资源的流动性、共有性、稀缺性和脆弱性等特征的基础上,本书提出集体行动、再分配的水利体制可能是导致或加剧水资源问题恶化的原因,要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工程导向的水利政策是不够的,还需要从产权制度、市场、信息、组织、规则和政府等几个方面完善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机制。
本书是针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生态省建设展开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的研究思路是:历史考察——学理分析和经验教训总结——对策研究。 在进行生态省建设的试点省份中,本书以海南、吉林、山东和浙江为例,对生态省建设取得的成绩、面临的制约因素以及建设生态省的经验启示进行了研究。通过实践研究,可以看出我国生态省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我国生态省建设除给予肯定评价,也应该用实事求是的眼光去看待,既要发现其合理性,也要正视其存在的某些问题。建设生态省这一系统工程需要相关社会主体付出努力,由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主体承担与其角色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在对生态省建设新认识和生态省建设主体责任思考的基础上,本书为如何进一步促进生态省建设的顺利进行提出对策建议,并完善相关制度或措施以保障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有
《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典型案例》是一部理念创新的应时之作,填补了我国水行政法律实务研究方面的一项空白。 《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典型案例》紧密结合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管理的*实践,并充分考虑水行政从业者的队伍状况和实际需求,在全国范围内优选大量极具代表性的水事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多角度、深层次解读,使庞杂体系化的行政法理论与水利专业有机对接,为广大水政监察人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解决各种实际工作难题。提供全面的专家型业务指引。《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典型案例》实战性强、可读性强,既适合直接引用操作,亦适合做培训读本,也可以辅助个人提升职业竞争力。
当前,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展开研究,可以进一步理顺民法与环境法的关系,通过民法理论的创新和变革使之对与环境相关的理论问题更具包容性,整合相关法律部门之间的法律功能,优化法律调整的实际效果,增强民法与环境法的亲和性,摆脱长期以来环境法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的低水平重复困境,提升研究水平,为加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 但研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诚非易事。它要求研究者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跨学科的知识结构,对环境法和民法都必须有深刻的理解,对环境法学与民法学都必须有相当的造诣。我经常做这样一个比喻,研究环境法学与民法学的对话,是要用一根扁担挑起两个大筐,单独挑起每个筐都不轻松,而同时要挑起两个筐,任务就更具挑战性。但可以看出,本书对研究这一议题,做出了出色的工作
外来物种是借助于人类或者其他生物的活动而进入一个原本比较稳定的生态系统的物种。如果外来物种在当地的自然或人为生态系统中定居,并可自行繁殖和扩散,且对当地的生态系统和景观造成了明显的改变,就构成外来物种入侵。目前,外来物种入侵在我国已经十分严重。而我国有关外来物种的立法十分零散又很不成体系。故我们借鉴国外立法和国际条约或协定,就我国外来物种的立法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并设计和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来物种管理法。
本书收录了山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议的学术论文30余篇,内容围绕会议的彰题“山东省可持续发展未来十年展望”、“海岸带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以及环境保护的其他热点问题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山东大学法学院张式军副教授等在《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一文中,通过对生态补偿的发展过程的考察,对建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现实必要性和实施可行性的分析,提出了构建我国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建议。联系与会者讨论的荣成天鹅湖生态环境保护,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谁是天鹅湖保护的受益人?谁应为这个地区为保护天鹅付出代价的人提供补偿?事实上很难找到一个补偿主体和被补偿的主体。如果说受益者是整个人类,那么整个人类如何对荣成补偿?实施这种补偿的理论依据又是什么?这样的疑问引出的答案可能是:民事意义上的补偿理论
法律问题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本书是为了响应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组织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利益的学者和实务部门的同志,选取农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所编写了的。全书共分2个部分,具体内容有“森林的分类有哪些?”“有林权证就一定说明林权归属是正确真实的吗?”“对临时占用林地有哪些规定?”“国有、集体林场的采伐作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等。 该书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本书全面、系统地总结了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的研究成果,并对环境法学研究的各种学术观点进行了综述、分析与评价。本书在编写上力图广泛使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各类出版物刊行发表的环境法学研究资料,包括教材、论著和论文、译著、丛书、一般读物、辞书和百科全书、硕士与博士学位论文、可以公开发表的内部资料、会议记要以及有关环境立法背景文件等。本书适合于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环境法律事务相关人员阅读。
《林业法学》是我国第一本系统地研究和总结林业法的学术著作。本书突破了长期以来被人们所用的“林业政策与法规”的概念和体系,将林业法纳入环境法学的研究范畴,主张以当代林学理论为基础,根据我国林业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林业法学这一分支学科,并使之成为环境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包括林业法学的基本理论、森林法律制度、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制度、林业生态环境区域保护法律制度、林地法律制度、林业行政处罚法律制度、林业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和林业刑事法律制度等八个方面的内容,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林业法学体系。 本书适合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员,从事环境法学教学研究的专业人员,以及法学专业、林学专业和环境科学专业的广大师生学习参考;并可作为环境法学专业、林学类和环境科学类各专业的本科
本书以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的概念框架和CBD公约提出的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在全球尺度内,通过分析影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变化的直接驱动力和间接驱动力,研究针对这些驱动力的立法以及这些立法中的核心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保护、遗传资源获取与分享的理论基础与制度构建、防止不当占有与生物剽窃的法律规制、生物技术所引发的现代生物技术的专利性与安全性等相关法律问题、生物多样性视角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外来物种入侵的现状和法律规制、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本书围绕这些问题,以保护和利用生物多样性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国际环境法的理论为指导,以MA的概念框架和生态系统方法为理论基础,形成了本书的理论体系。本书为环境法学专业研究生的专用教材,也可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实践部
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 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 《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随着对环境资源问题及其与物权制度安排之间互动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入,如何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功能,已成为我国物权立法及理论研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本书将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置于可持续发展这样一个宏大的研究视野下,以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环境保护功能为研究进路,力图站在现代价值观念的高度上,从私法与公法整合研究的角度,从制度变革的时代需求、现行制度缺失环境保护功能的症结、现代理论推动传统物权理论的变革与中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渐进发展、变革的方向及这种变革取向的可行性问题等方面对中国自然资源制度物权进行了宏观的、整体性的制度解构。 本书可供研究环境法、经济法、循环经济法的学者及相关研究人员参阅。
排污权交易是当今环境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对于我国更具有特殊意义。我国的环境保护制度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行政主导性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也要引进市场机制,而排污权交易可以说是*市场机制色彩的新型环境保护制度。另一方面,这项制度建立和实施又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它本身就是环境经济学、环境科学、环境法学和环境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的综合产物,同时,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间经济和生态差异巨大的国度,排污权交易肯定比已经实施这一制度的发达国家要复杂得多。美国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源地,我国正在引入这一制度进行积极的试点。但总体看来,我国当前的环境法学界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比较缺乏,王小龙博士的学术专著《排污权交易研究》以环境法学的视角在全面总结现有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
我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由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产业结构,以及各自所面临不同环境问题,其环境发的发展水平存在相对差异。本书分别对他们的环境法体系做了介绍比较。总体来说,我国台湾地区环境“法律”体系趋成熟、其次是大陆和香港地区,再次是澳门特区。我国台湾地区、大陆和香港特区的环境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澳门特区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仍在建设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释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之一,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