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作为研究《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下简称“1970年公约”)的法学专著,霍政欣所著的《1970年UNESCO公约研究--文本实施与改革》填补了我国法学界对“1970年公约”的研究空白,对于推动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促进执法机关准确理解与适用该公约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并为我国制定全面的文物追索战略奠定了理论基础。 本书结合大量缔约文件、各国法律、学理与实际案例,对“1970年公约”各个条款的准确含义、其在主要国家的实施状况及其改革现状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勾勒出公约的改革路线图,对公约的改革前景进行了展望。本书的重要与创新之处还在于它对中国加强履约、完善国内立法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并对中国如何参与公约的改革进程提出了反映中国立场、符合中国利益的独
中世纪对于条顿各民族的发展而言,是具有奠基性意义的时代。这些民族具有相似的主要特征,但是在许多细节上却千差万别。时至今日,条顿人的影响已经超出西欧而波及重洋之外的其他大陆了,这是那些条顿族建立者们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情。条顿人创造的文明与出现在它之前的所有其他文明完全不同,至少(但绝不限于此)在政治制度方面,有足够理由相信它居于世界历*好的制度之列。 中世纪的法律*不是“主权者的命令”,而是一种完全异质的存在样式。 《中世纪的法律与政治》在西方学术界享有极高的声誉,该书从1897年出版以来,已经多次再版,其学术影响已经超出了欧美学术界,堪称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杰作。
大陆公法学人都读过的一本书。 陈新民教授的《公法学札记增订新版)》共收录了16篇文章,主要内容则是以译介和评论几篇德国公法学的名著为对象,文章闪烁着德国人的睿智和陈新民教授的深邃学识。其中多篇直接以行政法学为主题,又有多篇直接在宪法学的背景下直接展开,分别论及宪法和行政法的关联,宪法背景下行政国家的展开,社会法治国的兴起和福利国家的展开等内容。
随着经济全球化、现代技术和航运事业的日趋兴隆,由船舶油类(包括运输油和燃油)引起的污染,无论在国际层面还是在国内层面都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 我国已经成为石油进口大国,石油消耗量急速上升,发生的油污案件日渐增多;但还没有成熟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诸多的船舶油污案件面临着适法上的困难。因此,如何完善我国法上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制度构成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大课题。
本书内容简介:海商法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屈指算来,在欧洲近则有几个世纪的发展历史,远则可追溯到查士丁尼的《法律汇编》。经过长期的积淀,形成了特色鲜明、风格独特的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制度。我国航海事业的萌芽发展也甚为悠久,据史料记载,早在殷商末年,我国就有人横渡太平洋到达美洲。后来,秦朝徐福远渡日本,唐朝设立众多市舶司,明朝郑和七下西洋——这些辉煌的航海历史,说明我们曾经在航海事业上处于*水平。然而自明清以来,政府厉行海禁,闭关锁国,谓之寸板不得下海,航海事业一落千丈。在这样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下,加之我国历代民商法制落后,海商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就暂付阙如。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特惠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中国海洋”丛书是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专家编著。本套丛书属于“十二五”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内容既有中国海洋基本情况的介绍,又有针对性较强的海洋焦点问题探讨。本套丛书是中国部系统、权威且直接面向海外受众的海洋图书,对中国海洋的真实状况和发展理念进行了解读。 “中国海洋”丛书包含9本分册,分别是:《走向海洋——中国海洋的历史与现状》《经略海洋——中国的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平安海洋——中国的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美丽海洋——中国的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和谐海洋——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海洋管理》《钓鱼岛》《中国的大洋事业》《南海及南海诸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有中文、英文两种版本,有助于国内和海外人士了解中国海洋的基本情况,进而对中国海洋发展的理念产生一定程度的
本系列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审委员会,根据普通高等政法院校教学实际需要组织编写的,其特点在于:一是突出教学的实用性。既重视法学教材的理论性,又重视其操作法,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处于理论结合实际的氛围中。二是具有较高的信誉。本毓教材的主编皆经教材编审委员会反复筛选。他们均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工作经验。他们都有律师、检察、审判、立法等工作之经历。他们主编教材就使教材的质量建立在一个较高的起点上。三是本系列教材注重知识性,注重学生思想方法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注意将现代分析方法、思维方式渗透于教材之中,使教材更具方法论特色。总之,我们努力使本系列教材能够尽可能符合当今社会对法学教育的需求。
高健军所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研究(修订版)》的目的是试图结合着现有实践和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从整体上对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加以梳理。全书共分五章。章是从历史演进的角度介绍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过程。第二章主要讨论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以及该机制与其他和平解决争端方法的关系。第三章研究公约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第四章研究规定临时措施的程序和迅速释放被扣船只和船员的程序。第五章研究适用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限制和任择性例外。
国际人道主义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其内容是关于保护平民、战俘、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和对作战方法和手段加以限制的原则和规则,其目的在于尽量减轻武装冲突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国际人道主义法及其实施》文集的出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合作的又一成果。本书的编订自始至终得到了法学所领导的支持和帮助,并得到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团的关心和赞助。值此文集出版之际,特对提供大作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对所有支持协助过此项工作的人士,表示衷心的谢意。在编这本书的过程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毕小青在百忙之中承担了国外约稿、文章和文件的翻译和校对,以及整理论文等大量工作,使得文集能以现在的面目出现。为便于查考,我们特
政府规制的初衷是实现公共利益,建立理想的经济和社会秩序。然而,不当或过度的规制都可能增加社会交易成本,降低社会经济效益,甚至影响大众福祉。提高政府规制的成效,制约规制滥用,已成为当今行政法学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本书以极具政府规制色彩的证券、房地产、邮政、食品卫生、水利和煤炭等六个典型行业为研究对象,在掌握大量实证材料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政府规制的现状和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力图在理论探索方面有所突破。本书兼备理论分析与实务应用,具有相当参考价值。
《传染病控制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作者龚向前在宏观论述传染病控制国际法体系的同时,也不乏对这一新兴法律分支具体规则的深入剖析,于开阔体系中注入纤细之笔,并对一些国内外争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国际航空法的统一化与我国的利益》穷究法理,探求真相,纠正了部分误解,提出了国际航空法统一化之历史逻辑乃领空主权之生成、成长与谦抑逻辑,指出主权与航空安全、航空经济发展之关系,更明晰了我国在国际航空法统一化进程中之利益诉求及其求索路径,阐释了国际航空法统一化之模式;以国际航空法之立法精神探求各重要国际航空法公约之实质,更以内国法律之适用为引,研判我国航空利益国际保护之可能。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风靡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
由王威*的《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我国港口履约方法律制度研究》在一路一带建设背景下展开,从历史上纵向考察了海运履约方制度的沿革,概括介绍了民法履约辅助人制度、海上货物运输中的履约辅助人制度,进而引出我国港口履约方制度的建立,并将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分析,探讨港口履约方的特征和类型、详细论述港口履约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相关制度与港口履约方制度的差别及构建我国港口履约方制度的障碍,进而提出构建我国海运履约方制度的策略。
本书的目的是在现有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整体上对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全面研究。作者在研究过程中主要采用了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紧紧围绕国家实践、国际法庭和法院的实践,用客观实践来解释和印证公约的相关规定。对那些尚缺乏充分实践的公约规定的解释则采用客观主义解释方法,即主要按照公约约文的通常含义加以解释。全书共分六章。章是从历史演进的角度介绍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形成过程。第二章主要讨论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以及该机制与其他和平解决争端方法的关系。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研究公约导致任择性决定的程序和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第五章研究规定临时措施的程序和迅速释放被扣船只和船员的程序,这是公约目前应用为频繁的两种程序。第六章研究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强制程序的限制和任择性例外
东海和钧鱼岛争端一直是中日两国关系的争议焦点。历史问题亡纠葛,海洋战略与信领土之争端飞经济利益之争夺以及两国国民请绪之对立等等 梅与之有关。可以说,钓鱼岛问题和东海划界是中日关系中为棘手的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2010年9月发生的中日钩鱼岛海域撞船一路领先,再次证明了这一观点。本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个东海钓鱼岛问题能历史由来,现实冲突的国内外背景,并从国际法和相关案例角度,探索东海问题未来解决的新思路及其前景。
程兆奇等编著的《东京审判研究手册》是针对国内进行东京审判研究的一本工具书,包括对东京审判相关文献及论著的介绍、东京审判中基本知识的解读、出现人物的简介、东京审判大事年表等东京审判的相关内容,提供了一个关于东京审判全面而清晰的知识库存。《东京审判研究手册》可帮助东京审判研究者更加便捷高效地进行研究,也可使感兴趣的读者借此一窥东京审判全貌,它填补了目前国内东京审判研究指南性书籍的空白,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可读性。
民用航空安保法是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是以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在保护航空安全方面的交叉、互动与协调关系为研究对象的重要理论与现实课题。本书基于刑法、行政法与国际法的视野,围绕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安保公约的法律框架,现行国际民用航空刑事法规范、国际民用航空治安规范、国际民用航空安保监管规范及其在中国的法律适用,《北京公约》与《北京议定书》的现代化及其与我国刑事立法的衔接,域外航空刑事立法与启示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努力借鉴先进的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经验,以期建立成熟的中国航空安保法学体系,实现我国与国际航空安保立法与实践的衔接与协调,以适应我国航空安保法的理论研究以及相关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需要。
钓鱼岛问题不仅是中日关系的焦点,也是全球华人关注的热点问题。本书作者潜心研究钓鱼岛问题多年,广泛浏览中国、日本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并首次将钓鱼岛问题放进中西交通史学科领域作研究,运用语言学、地理学、史料考据学、地质构造学以及国际法原理等多学科知识和研究方法,对钓鱼岛主权归属的历史及现状作了全面、深入的考察研究,得出了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的结论。本书是有关钓鱼岛研究的著作中内容完善、范围广泛、体例*颖、注释精详、史料丰富的一部专著。
国际法是当代法律中非常活跃的一个分支,发展演变的速度非常快,我自己在做学生时学习的概念和规则现在很多已经发生了变化。冷战结束后,安理会和国际法院在维持世界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作用都得到了加强。国家仍然是国际法的重要的主体,但是,国际组织、其他实体以及个人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都日益受到重视,“9.11”袭击更让我们看到恐怖主义分子在以民族国家为主要成员的国际社会中对传统的国家安全和责任制度所带来的挑战。这些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领域的纷繁变化深刻地影响、重构或解构着国际法,给我们从事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人提供了新鲜的材料和课题。
本书涵盖了国际商事法律各领域的主要内容,除了传统的国际商事组织法、代理法、合同法、货物买卖法、货物运输与保险法、贸易支付法、产品责任法以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外,还根据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商事交往中的地位日益重要这一事实,加入了国际知识产权法的相关内容。在具体内容的安排上,既有对一些主要国家相关制度的介绍,也有对相关国际条约基本内容的讲解。为便于教学对象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每个章节设置有“案例导入”、“温故知新”、“生活个案”、“知识链接”等多个栏目,并在每章后安排了适当数量的习题,具有助学性、生动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