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及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的决定》修正)。
现代国际贸易已经超出了传统的单纯货物买卖的范围,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比重越来越大。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提高科协技术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为了使广大贸易者了解、掌握有关国际技术贸易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技术合同书所应具备的主要内容和合同书示范格式文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共同汇编了《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书示范文本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供广大贸易者及有关法律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参考。由于时间仓促,错误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
本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在全球经济发展进入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也在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立法问题迫在眉睫。为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与发展情况,我们收集了联合国贸法会1996年、2001年分别制定的《电子商业示范法及其颁布指南》和《电子签名示范法》以及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欧盟、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资料,并将其翻译、整理、汇集成册。相信该书对于已经开展或准备开展电子商务的各类企业有一定的参考,同时也能够为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公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1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