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公约》,全称是《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于1973年5月18日在日本京都签署。内容囊括了各项海关业务制度,被公认为国际海关领域的基础性公约,作为世界海关组织支柱性公约之一。
《释义》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出版的地方法规释义列丛书之一。由释义和附录两个部分组成:释义部分是对法规的逐条解释,阐释了每条法规指定的立法意图、法理依据及规范的内容;附录部分收入了本法规三读通过过程中每次审议和修改的报告,以及与本法规相关的上位法,有助于读者全面理解本法规规定的内容,也便于执法部门正确执法。
《国际海事条约概览》的目的是帮助广大国际航运和法律等方面人员及相关教学科研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国际海事公约及其修正案的主要内容、缔约国现状,读者通过阅读《国际海事条约概览》可以从总体上把握这些国际公约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每一公约简介前均注明了我国是否加入及加入和生效的时间,公约后均列有详尽的缔约国名单,便于有关的机构和人员查阅。《国际海事条约概览》共分为3章和1个附录。章为国际海事组织简介,简要介绍了IMO的历史、组织机构、公约的制定等有关情况;第二章为IMO制定的各公约简介,分四组介绍了IMO通过的所有公约、议定书及相关修正案;第三章介绍了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与海事活动有关的国际公约;附录为《国际海事条约概览》所涉及的公约与规则的中英名称和简称(或缩写)。
本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旗帜鲜明,放眼未来。鉴于国际经济法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本系列专著的作者们旗帜鲜明地站在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力求把握南北矛盾的实质和发展方向,坚持经济主权、公平互利、合作发展和有约必守等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全书各卷的立论和评析,既注重现实,又放眼前瞻,把两者结合起来,从法学角度论证了改造国际经济旧秩序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二、结合国情,重点突出。本系列专著以中国已参加或拟参
东海和钧鱼岛争端一直是中日两国关系的争议焦点。历史问题亡纠葛,海洋战略与信领土之争端飞经济利益之争夺以及两国国民请绪之对立等等?梅与之有关。可以说,钓鱼岛问题和东海划界是中日关系中最为棘手的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2010年9月发生的中日钩鱼岛海域撞船一路领先,再次证明了这一观点。本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个东海钓鱼岛问题能历史由来,现实冲突的国内外背景,并从国际法和相关案例角度,探索东海问题未来解决的新思路及其前景。
本书共六章:章国际商事仲裁的理念,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价值取向;第二章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概述,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及其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关系;第三章和第四章论述的都是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基础;第五章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的管辖权问题,论述了对仲裁管辖权的抗辩和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初步裁定及其影响;第六章裁决作出后的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问题,论述了裁决作出后仲裁管辖权的司法审查以及执行与撤销裁决程序中的仲裁管辖权异议。 本书的专著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没有泛泛而论,而是就国际商事仲裁的具体专题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
本书不仅对《纽约公约》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涉及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与仲裁进行地点的问题、《纽约公约》在仲裁裁决国籍的确立标准方面与我国法的不同、仲裁地法对仲裁程序的作用、国际法上的公共政策与内国公共政策等仲裁理论问题,同时还对内地法院在判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方面的态度及历史发展脉络、仲裁正当程序的判断标准等仲裁实务进行了关注。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不仅使私法庭的裁决能够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行到承认和执行,而且,由《纽约公约》及其之后的一系列有关国际立法所建构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体系也成功地促成了世界范围内主要贸易国家立法的变革与协调。本书主要着眼于中地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为研究者提供一条从理论到实践并从实践反推理论的路径。
先决问题是国际私法基础理论中的重要概念之一,深入研究先决问题,对于我国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书借鉴了大量的外文资料和案例,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国际私法中先决问题的相关问题进行7研究与分析,填补了我国国际私法这一领域的空白,对推动我国国际私法的基础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缩短和法治发达国家在此方面的差距有积极的意义。
直面欲将毁灭整个人类的环境危机,我们有了深刻认识:与“和平、发展”一样,“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新主题。这一世界新主题要求我们必须采用新观念、新规则以规范人们的环境行为。“国际环境法”由此应运而生。作为新学科的国际环境法是关于国际环境问题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主要调整国家在国际环境领域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章制度,是国际法的新领域,而不是环境法的国际适用更不是环境法的一个部分。《国际环境法(修订版)》从探讨国际环境法的产生切人,就国际环境法的主体、渊源、基本原则等基本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结合国际环境法的发展趋势就其具体领域如土地、大气、水资源、森林、海洋、公域环境以及环境与贸易、环境与军事等进行系统论证。全书分上下两篇,上篇总论对前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
这本专著是由作者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WTO体制中的国际法律责任制度》的终成果。???WTO法在属性上属于国际法,其国际法律责任(以下简称国际责任)制度与一般国际法上的国际责任制度也有诸多相通之处。但与一般国际法相比,WTO国际责任制度在责任构成要件、归因性规则、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等重要方面都存在着其自身的显著特点。深入研究这些特点,将有助于人们加深对多边贸易关系及多边贸易体制的认识,有助于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对有关规则的适用,也将有助于WTO国际责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另外,WTO国际责任的这些特点也是对一般国际法上国际责任制度的丰富和发展,因此分析、研究这些特点也能够促进整个国际法上国际责任制度的发展。
《鹿特丹规则释义: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内容是对《鹿特丹规则》条文的逐条解读。《鹿特丹规则》的全名是《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公约含18章96个条款,是迄今国际上有关货运法律法规中内容最丰富、涉及的问题最广泛、适用范围、结构最复杂、条款最多的一个公约。公约为适应当今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革做出许多具有创新性的规定,如,“海运+其他”模式、电子运输记录、控制方的权利、承运人的识别、货物的交付、批量合同等。它的出现不仅对国际和国内现行的相关法律会产生相当重大的冲击,而且对今后的国际贸易、国际货物运输、银行业务、保险业务、港口营运等诸多行业可能也会带来比较深远的影响,因而受到各国政府和国内外相关业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同时也成为当前国内外学界热
《梁著国际组织法(第六版)》(作者梁西)分为五编(共十五章):编论述国际组织的基本原理、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主要发展趋势。第二编和第三编,联系国际实践,说明并比较两个最重要的世界性组织国际联盟与联合国的宗旨原则、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及活动程序等,对其中某些重大国际法问题,分别进行了重点阐述。第四、五两编,除对区域性组织及专门性组织及其法律制度作概括论述外,还综合介绍了世界各大洲的国际组织,叙述了海陆空通信运输、文化科教卫生、金融贸易及工农业诸方面的国际组织及原则、规律和制度。
国际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其标志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国际经济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如果以正式教材的公开出版为标志,在欧美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在中国产生于80年代。近二三十年来,欧美和中国的国际经济法教材都得到了持续的更新,并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就数量和质量而言,中国版本极多但还远未成熟,西方版本很少但保持了西方教材的一贯风格。 本书与目前大多数的国际经济法教材不同,将国际经济法理解为国际经济管制法,以此为基本理念来确定全书的范围和论题;同时本书在体系和内容展开上也力图博采众长,推陈出新。
本书所收15篇论文,对国际刑法领域的不同专题进行了研究,对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集中阐述,尤其是对国际刑事法院运作中的些重大现实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有创新意义的理论见解,是国际刑法研究的学术成果。论文专业性较强,旁征博引。对于刑事司法人员、法律院校师生、外交人员和国际关系研究人员都具有重要的学习和参考个价值。
本书不仅对《纽约公约》的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涉及法律意义上的仲裁地与仲裁进行地点的问题、《纽约公约》在仲裁裁决国籍的确立标准方面与我国国内法的不同、仲裁地法对仲裁程序的作用、国际法上的公共政策与内国公共政策等仲裁理论问题,同时还对内地法院在判断仲裁条款效力问题方面的态度及历史发展脉络、仲裁正当程序的判断标准等仲裁实务进行了关注。以《纽约公约》为代表的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不仅使私法庭的裁决能够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行到承认和执行,而且,由《纽约公约》及其之后的一系列有关国际立法所建构的国际商事仲裁法律体系也成功地促成了世界范围内主要贸易国家国内立法的变革与协调。本书主要着眼于中国内地法院在适用《纽约公约》实践中的经验与不足,为研究者提供一条从理论到实践并从实践反推理论的路径。
《法律与诉讼仲裁实务丛书:国际私法与诉讼仲裁实务》内容包括了理论、案例和资料,通过法理分析与案例分析,参考了各类著述,将相关理论、观点与我国诉讼、仲裁实践相结合,对主要的国际经济交往类型的法律适用作了专门的研究。当然,《法律与诉讼仲裁实务丛书:国际私法与诉讼仲裁实务》不可能穷尽一切类型。例如,许多与新型交易模式相伴随而新出现的法律问题,目前仍在研究之中,就无法在本书中进行介绍。但对于从事诉讼和仲裁实践的法官、仲裁员、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以及学习和研究国际私法/冲突法/法律适用的广大学子们、涉及的商业界和法律人士,本书仍是一本较为全面的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参考用书。 《法律与诉讼仲裁实务丛书:国际私法与诉讼仲裁实务》共分十三个专题。专题一是本书概述部分,围绕国际私法与商事争议
国际私法主要是各法域的民商事法律适用法,而公共秩序保留则是适用外法域法的“安全阀”。同际法之所以具有拘束力,其基础是国际强行法;同时当今国际社会的全球化发展趋势亦向国际法提出了许多新挑战。强行法不仅是国际法的基础,它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一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既不能与有关国家的强行法相抵触,亦不能违反有关国家的公共政策,否则该项裁决便会被法院所撤销或拒绝承认与执行。W丁O成员方应当严格遵守该组织的协议,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亦须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书中,作者对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世界贸易组织法中的若干基本理论与实践及其前沿和热点问题作了深入的研讨。研讨时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国际与柑结合。在当今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的时代,本
区域刑法是介于国际刑法和内国刑法之间的一种法律现象,作者对区域刑法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理论阐释,界定了区域刑法的目的和功能;分析了区域刑法的产生和发展、沿革及其背景、阐述了区域刑法的渊源、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区域刑法的渊源、区域性国际组织和区域刑法创建的机制,进而对区域刑法效力及其适用机制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论证;对区域刑事法公约中有关侵犯人权犯罪、区域恐怖主义犯罪、区域腐败犯罪、区域洗钱犯罪、区域环境犯罪及其刑罚问题等进行了比较分析;讨论了区域刑法发展中所取得的成就及其进步意义;分析区域刑法中存在的缺陷,明确主张各地区要加强区域刑法的编纂,加强地区刑事司法合作,促进区域刑法的逐渐发展。 作者认为,区域刑法的渊源主要是由区域条约、习惯、地区性组织的指令、规则以及一般法律原则组成的,它
《海事索赔与取证》针对涉外海事索赔和取证这一点做出了一系列的讲解,包括船舶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货损索赔、租船合同、海难救助、共同海损、银行单据、燃油争议、集装箱运输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