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创造”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 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 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 简单的算法,即“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本套书选译日本学者关于中国法制史的重要成果共59篇,所收均为领域内大家名文,也有首次译介到国内的文章,既有经典研究成果,亦包括了学界较新的研究成果,学术价值颇高。论文选题涉及中国法制史的诸多研究领域,包括律、令、格、式、例等形式表述的法律和法典编纂史、法律思想、律学、刑罚制度、审判制度、案例判牍、职官制度、土地及其他经济制度、婚姻家庭制度等。
本书以时间为脉络,对不同历史时期的我国监狱官制度进行了梳理,阐述了不同时期我国监狱官的范畴、职责、地位和相关狱政实践,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不同历史阶段的法制思想和刑罚理念。 本书除了梳理不同历史时期我国监狱官制度外,更注重解决当下实际问题,书中结合监狱行刑实践,重点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下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展现了新时代监狱人民警察从 看守者 转型为服刑人员的 矫治者 和社会治安的 保护者 的历程,揭示了监狱人民警察职能转型的意义,并提出了我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现代化建设的路径。
本书是由俄罗斯有名宪法学家C.A.阿瓦基扬教授主持撰写的专著式教科书,规模宏大、内容翔实,在叙述俄罗斯宪法问题时,既关注当今俄罗斯宪法制度的历史沿革,特别是当今俄罗斯宪法制度与苏联时期宪法制度的比较,
本书是由俄罗斯有名宪法学家C.A.阿瓦基扬教授主持撰写的专著式教科书,规模宏大、内容翔实,在叙述俄罗斯宪法问题时,既关注当今俄罗斯宪法制度的历史沿革,特别是当今俄罗斯宪法制度与苏联时期宪法制度的比较,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八卷论文包括《战国时期秦的 邦 与畿内》《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 经义折狱 案例试析》《举重明轻、举轻明重与比附(上)》《政策与对策:清代的孝道国策与虚假诉讼》等共16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史上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本书研究了三个相互交叉的话题:命案、疑案与冤案,包括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春阿氏杀夫案、三牌楼冤案等清代命案,以清季冤狱的产生与平反的案件为样本,着力揭示其中存在的重重黑幕,进而分析和解读这些案件最终得以平反的各种因素司法政治、司法技艺以及社会网络的隐秘故事,旨在勾勒中国式的“合理怀疑”的独特意义与程序结构、清代中国的司法制度及其运作实践、清代命案的驳审程序及其特点、审理死刑“疑难案件”的法律制度与操作技艺等。
本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商事环境、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国际货物贸易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和国际商事仲裁五个专题模块。五个模块划分为不同章节、知识点,每一章节或知识点包括主体内容、案例、拓展性阅读资料及课后问
夏吉先主编的《源流论--源流刑法学体系新构架探索》对犯罪学学科体系的构架进行了新的探索,主要涉及犯罪原因、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刑事政策等内容。对犯罪学研究对象、学科构架、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亦作了深入
《西法东渐》选录了六十余篇中国近代法学作品,囊括了来华传教*人卫三畏、执掌晚清中国海关四十八年的罗伯特 赫德、京师同文馆首任总教习丁韪良、近代来华的*后一位外国法律顾问罗斯科 庞德等著名人物对中国法律问题的独到见解,是法学史上的一次重要史料汇编,力求深入清末民初的大变局时代,呈现东西方法律文明之间的冲突与交流。
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创造”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 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 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 简单的算法,即“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法律史译评》以境内外新出中国法律史论文为内容。第九卷论文包括《秦代徭役与兵役制度再考》《秦简中所见的童工——兼及对家庭内部的多样性以及社会的流动性之理解》《举重明轻、举轻明重与比附(下)》《律与法:晚清中国的两种法律空间》等共17篇,内容丰富,涵盖了上至秦汉时期,下至晚清民国的法律史上诸多问题,旁涉出土文献、思想史、行政史等诸多学科,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学术性。
君主立宪是我国近代宪法思想之主要流派,是为国立宪之起点。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君民共主思想、二元君主立宪思想、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君民共主思想是中国近代立宪思想的起点,对冲破封建枷锁,引进宪法思想与制度做了清道夫。由君民共主到二元君主立宪,次在思想上对君权及其限制进行了思考,并构想出了若干宪法制度,为清末立宪实践提供了思想和基础。但是二元君主立宪仍然保留了君主很大权力,国民仍处于极为被动的境地,因此,当社会对清廷二元君主立宪表现出不满时,就迫切需要唤醒民主召开国会,推行议会制君主立宪。于是,议会制君主立宪思想也就应运而生。清末君主立宪思想变化多端,内涵丰富,但其核心内容却有迹可循,例如保留君主、组织议会、限制君权、保障民权等都思想大同小异,只是论述的方式与视角在不断变更而已。
高汉成编著的《大清新刑律立法资料补编汇要》是《(大清新刑律)立法资料汇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的姊妹篇。如果说,《(大清新刑律)立法资料汇编》所汇集的官方立法文献反映了《大清新刑律》立法的主流过程,本补编则汇集了立法参与者在场外的争论和博弈、私人的日记和回忆、媒体的报道以及民国初年对《大清新刑律》的继受理解,编著者对这些材料的编撰者和内容、意义逐一进行了点评和解读。再加上当代《大清新刑律》的研究成果选萃(附录),可以说基本上反映了《大清新刑律》立法的潜流和支流过程。本书与《(大清新刑律)立法资料汇编》一起构成了一个全息影像,使我们对这 部中国近现代刑法典的认识 加全面、 加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