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宪章》是英国封建时期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1215年6月15日,金雀花王朝国王约翰王在大封建领主、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的联合压力下被迫签署,共63条。《大宪章》确立的 王在法下 的原则被世界法治国家广为遵从。1215年之后,英国法治在数百年的演变中完善进步,妥协的政治精神及 王在法下 的理念也历久弥新,成为现代法治的基础性内容,从这个意义说,《大宪章》是英国法治殿堂的一颗瑰宝。
本书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 范式 意义的著作。作者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第yi手材料,对清代习惯法进行了迄今为止zui为系统的探究。其讨论的范围,由清代习惯法的渊源、背景、流变,和习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到清代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直至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习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义。这一研究旨在反映清代习惯法所在社会的社会形态和权力结构,以关照现今在法律实践上的问题。无论是从材料上,还是从内容上,该书都堪称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典范。
本书关注中世纪的法律叙事。分为三编:第一编 王国的法:英格兰。第二编 城市的法:威尼斯。第三编 社会生活中的法:行会。中世纪很遥远。它的遥远,还不仅仅在于时间与空间的差异,史料的欠缺与残破更是给遥远铺上了一层水雾。与中世纪时期作品的对话需要想像力,要在不确信中寻找确信。面对支离破碎的拉丁文残卷和欧洲地方化的语言断片,研究者不得不发动脑力去补全,去倾听,然后又忍不住发问。这样一个遥远的中世纪,随着研究的进展,呈现出越发清晰的轮廓。无论这种轮廓是来自后世的建构亦或想象,还是本样如此,在图片、资料、文献的不断解说中,中世纪成为可以碰触与讨论的具象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人们的国家与社会、制度与生活、忧伤与快乐不断重塑起来。
本书详细介绍和分析了德国1965年至1985年是法理论发展的高峰的诸多理论立场和主张:法律论题学、法律诠释学、法律论证理论法律商谈理路、法律科学理论,法与社会科学、系统论、马克思主义法理论、政治法理论、纯粹法理论、法律逻辑和道义逻辑、法律信息学等,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理论对法和法学学家的重要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本书*主要的特色在于作者通过研究梁启超关于权利义务论、法治主义、国体、国家结构、司法独立等方面的法学著述与实践,展示了梁启超思想中广阔而幽深的法学世界,描述了中国现代法学兴起的复杂而立体的过程,回顾了在那个中华文明不断寻找方向、校正方向的时代,中国知识分子对于“中国向何处去”这个紧迫的、根本性的问题不断求索的历程。
本文中维亚克尔以德国民法为例,尝试揭示欧洲伟大民法典的社会模式及其变迁。他指出,西欧与中欧各国民法典的实质伦理学前提,都是古典个人主义意义上的自由。一战以后,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形式上的自由伦理向实质上的社会责任伦理的回归,而一系列 社会法 立法也抛弃了古典私法秩序的原理。但维氏也认为,通过记取一种法律文化存在条件的思想家和实务家们,私法科学将从危险中再次站立起来。本文甫一问世即引起学界高度关注。就维亚克尔提出的关于私法典社会模式变迁的论题,相关争论迄今未绝。
中国法律文化的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自秦汉以来,在法律体系上一脉相承,形成了独具一格的中华法系。中国古代法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惩治犯罪、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社会生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不乏一些“精细化”管理的思维方式和制度设计,为后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一些零星碎片的记载中,也向我们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另一面。 《秦镜高悬:中国古代的法律与社会》是作者多年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结晶之作,具体从中华律典、犯罪、刑罚、诉讼与审判、法律与社会、倡廉与肃贪、法律与生活七个方面展开,通过对历代法典的介绍和具体案例的分析,呈现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之概貌。
汉代是中国中古时期经济发展的个高潮期,在中国乃至世界法制史上都影响颇深。其法律既承袭了先秦法制,又有极大发展。 由冯卓慧所著的《汉代民事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汉简及文献所见》依据原始资料汉简,又印证于史籍,梳理了汉代的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包括汉代的物权法、债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民事诉讼法等民事法律制度,及汉代的对外贸易法、税法等经济法律制度。本书在写作上有两个特点:一是尽可能利用出土文献,再佐证以文献史籍,在史实的基础上进行研究;二是依罗马私法体系梳理,全书层次清晰,且贯穿了比较法史的思维方式。 《汉代民事经济法律制度研究--汉简及文献所见》通过史实为中国民法溯源,驳斥了“中国古代无民事法律”的偏见,是一部具有开创性意义的著作。
本书尖锐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详尽地阐述了关于建设未来理想社会的一些基本原理。
《手的失窃案》作为法制史的权威经典作品,其成功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其高度的学术水平和理论深度,更在于它具有远超一般学术著作的可读性和趣味性。作者为了让普通读者也能通过阅读理解法制史的核心历史课题,假设了一个法律案例:“手的失窃案”。当人的手离开了人体以后,会发生怎样的法律问题?离开了身体的那部分东西究竟算什么?而且它又属于谁?本书在对争夺他人身上切除的手臂这一虚拟故事进行思考的过程中,不仅对该看法的历史进程进行了梳理,并对围绕肉体的法学理论展开了全新的探究。本书观点新颖,叙述有趣,是名副其实的“学术畅销书”,已译成意大利语(2003年)、日语(2004年)。本书自问世后广受欢迎,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让普通人都看得懂并觉得有趣的法制史图书”。
本书以时间为脉络,回顾了意大利军事刑事法律的发展历程,介绍了意大利军事刑事法律在重要历史节点数次主要改革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意大利军事刑法典的主要特征和管辖范围。同时以战争罪为核心内容,从理论层面分析了
本书为“清华大学法学教材大系”之一。权威性和实践性,旨在实现从“教”到“学”的转变,从“以教师为中心”到“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注重内容的精准、形式的多元,并保有每位学者的自身特点。《法学绪论》是写
《尚书》是五经中政治、法律内容丰富的一部,对历代封建王朝的理政治国有重要影响。但《尚书》文字简古深奥,前人注解纷繁,一般读者阅读时不无困难。作者选择了《尚书》中法律内容集中,的l4篇加以注解、翻译和评析,以期能化吉为今,由近知远。 本书所选14篇,以形式言,有君王诰令、名臣嘉言、史事纪实、成文法典;从内容言,涉及治国理念、反腐惩贪、军事征讨、刑事审判、人才选拔和移民、戒酒等,可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承前启后谓之传,总揽四方谓之统。《尚书》嘉言,垂久传远,不因朝代更替而损其光辉;却因历史磨练而增其价值。 本书不仅对喜爱中国传统文化的读者起到引导、帮助的作用,对专攻中国法律史、文化史的研究者也提供重要的参考。
《尚书》是五经中政治、法律内容最丰富的一部,对历代封建王朝的理政治国有重要影响。但《尚书》文字简古深奥,前人注解纷繁,一般读者阅读时不无困难。作者选择了《尚书》中法律内容最集中的14篇加以注解、翻译和评析,以期能化古为今,由近知远。 张紫葛、高绍先编著的《尚书法学内容译注》所选14篇,以形式言,有君王诰令、名臣嘉言、史事纪实、成文法典;从内容言,涉及治国理念、反腐惩贪、军事征讨、刑事审判、人才选拔和移民、戒酒等,可谓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承前启后谓之传,总揽四方谓之统。《尚书》嘉言,垂久传远,不因朝代更替而损其光辉;却因历史磨练而增其价值。 《尚书法学内容译注》不仅对喜爱中国传统文化的读者起到引导、帮助的作用,对专攻中国法律史、文化史的研究者也提供重要的参考。
《中西法律传统(0卷)》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主办、陈景良教授和郑祝君教授主编的学术年刊。《中西法律传统(0卷)》是法律史专业学术阵地的系列出版物,在中国法律史学界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所刊载的文章有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要转载,其影响力已逐渐扩展至台港澳地区甚至国外学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