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契约是二十世纪中国重要的史料发现,著者利用 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约,对明清时代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地权分化的历史运动,贵族地主经济、庶民地主经济和山区经济的变化等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在法学、比较史学的观照下,以民间文书证史,揭示出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的丰富内涵。围绕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福建、 、广东、广西的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进行区域性的专题考察。两方面互为补充,彼此参照连贯,深入阐述了明清时代乃至秦汉以降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为研究中国契约学、明清社会经济史拓展了新途径。
对非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立法,既是规范和保护、促进非通用语言文字发展的需要,也是“依宪治国”理念的要求,是依据宪法、实施宪法和具体化宪法的举措。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应关切实质民主原则下的少数人群体的语言权利,注重弱势群体的语言权利,确保 语言管理权与公民语言自由权的均衡。本书首先论述非通用语言文字立法理论基础与现实基础,然后以各论的形式分别论述了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手语盲文、网络语言文字、繁体字与异体字以及外来语的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书是作者拟撰写的《公司法实务三部曲》中的本。本书采用问答形式,所涉问题大多是法官、律师及公司管理者向作者咨询的实务问题。作者花了近三本书是作者拟撰写的《公司法实务三部曲》中的本。本书采用问答形式,所涉问题大多是法官、律师及公司管理者向作者咨询的实务问题。作者花了近三年半的时间进行收集。这些问题围绕股权、控制权及公司治理展开,作者从这些问题中精选120个,结集成本书。从股权、控制权及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分析,股权架构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并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配。只有公司控制权配置得当,才能给公司治理带来效率,否则,容易导致公司控制权争夺,甚至纠纷,进而严重影响公司发展。以往的类似图书,主要对公司治理进行事实描述及问题归纳,大多缺乏解决方案,本书力图弥补这一缺陷,从法律规则视角,为股权
本书建构以保险合同法为核心,向其他法域和学科辐射的开放性理论体系。本书对保险制度、保险合同法渊源、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成立以及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合同效果以及保险合同终止等进行了权威的释义;对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相关条款、权利、义务等进行了仔细的解读;对保险司法重要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本书针对当代的 环境法及其实践提供了一个简明的、概念上清晰、法律上严谨的介绍,涵盖了所有主要的环境协定,特别关注了它们的深层结构、重要的法律规定和实践运行,每一章都有图表用来概括展示相关法律框架的主要内容,并提供了一个详实的参考文献。 本书融合了法律和政策分析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参考了法学基础理论和 研究成果,并探讨了与其他 法交叉的领域,包括人权法、人道主义法、贸易和外资投资法。本书适用于各国法律理论及实务工作者,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针对当代 环境法的便捷的、 的介绍,也适用于那些想要快速了解 环境法的非法律工作者。
本书对外国数据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解读和研究。上编选取了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德国等十个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研究对象,详细介绍了这些关于数据的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之上,本编对各个数据立法的沿革、数据立法模式和体系、数据监管体制加以梳理和概括。除了数据领域的专门立法,本编还介绍了这些在信息和网络方面的立法情况,以期能够为全面地阐述外国数据法律制度。此外,为了好地了解外国数据法律规范的实施情况,还引入了国外与数据相关的典型司法判例和监管案例。下编主要包括三章,章主要介绍欧洲数据法,包括欧盟数据法概要、欧盟主要数据立法、欧洲其他区域性组织数据法。第二章主要介绍以中国为核心的区域性数据法。第三章主要介绍以美国为核心的区域性数据法。
通过各层次立法对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较为完整的适用体系,自上而下严格树立程序正义理念,是中国特色程序性制裁的制度形式。本书以当前司法改革中刑事诉讼制度的修改为契机和样本,结合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从程序正义的视角出发,选取监察程序法中 为重要的节点,包括留置权的属性、初步核查的程序规制、调查程序、补充调查程序、证据裁判原则、非法证据排除、自行回避、监察权和审判权的衔接和制约关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以期为构建我国监察调查程序制度,完善监察调查程序立法提供有益参考。
随着裁判文书改革不断强化和细化,我国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改革已经逐渐深入“说理依据”上来。裁判理由是法官价值判断的过程,而说理依据则是该价值判断的载体。裁判理由的智能化辅助生成,有赖于说理依据的结构化、计量化和客观化。本书系在智慧法院建设背景下,落实释法说理司法改革精神的研究成果,以“说理对象=说理理由+说理依据”为裁判文书说理的构造公式,从“基本原理”“现状实证”“适用情形”“发现方法”“选择淮据”和“能动适用”六个方面构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理论-应用”体系。
本书由 编辑,采用 上通行的法律法规类图书编排方式,此次修订再版,调整了部分文件的归类,并在大类之下细分了子类;子类下的文件,法律按照常用程度排列,配套行政法规跟随相应法律之后。本书收录的对象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制定的(包括立法法颁布实施之前经由 批准的)行政法规,均为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文件。本版收录的法律、行政法规中经过修订的文本根据重新公布的标准文本排印。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各级 在 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建设 信息化4.0版,整合优化信息系统,推进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完善四大公开平台,升级 在线服务,构建了中国特色、 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创造了 高水平的数字正义。《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6 2022)/法治蓝皮书》总结了2021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展望了2022年法院信息化建设前景,从智慧审判、智慧诉讼服务、智慧执行和司法大数据四个维度对全国3500余家法院的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评估,指出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继续保持 地位并稳步推进,在新的历史时期开局良好,为打造 信息化4.0版赢得了主动。此外,蓝皮书还设立电子诉讼实践、智慧审判执行、智慧审判管理和智慧社会治理等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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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为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警察刑事执法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第五届警察刑事执法论坛” 论文集,主题是新型金融犯罪的惩治与防范。近年来,新型金融犯罪频发,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安全。本书的出版旨在深入贯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 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完善新型金融犯罪的惩治和防范工作措施,为依法惩治与防范新型金融犯罪、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与安全和服务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主要内容涉及新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基本问题研究、涉众型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研究、网络金融犯罪惩治与防范研究和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犯罪惩治与防范研究等方面,均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和公安司法实务部门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研究成果,专业性、学术性、融合性、指导性强。
本书从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开发、人才、法制建设等基本概念出发,在阐释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构成。本书聚焦人力资源开发法制建设各相关主体的职责、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作用发挥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人力资源开发法制建设的重点任务。同时,吸纳国外依靠法制建设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经验,提出完善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法律体系、进行人才开发综合立法以及完善地方人才综合立法的思路。
案件事实认定法定主义与自由主义一直是证据法学领域的根本性问题,从英国的吉尔伯特、边沁到美国的威格摩尔等诸多学者,都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 这一问题与证据立法及证据实践直接关联,影响证据立法与实践进程。中国经历了四十多年的证据立法实践,已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证据规则立法体系。但是由于中国证据法学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深度与广度不足,至今在法定主义与自由主义这一根本问题上以及在证据立法实践方面还存在诸多观点分歧。本书从事实认定法定主义与自由主义讨论出发,考察了当代中国案件事实认定法定主义的实践倾向,提出了富有个性化色彩的证据立法理念与立法方案。
人工智能时代,包括法学研究在内的很多工作都会逐步被机器代替,留给法律人独立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时间窗口不会太长,我们 有责任留下对这个时代重大挑战的思考。《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作为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的会刊,将致力于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融合,促进理论与实务对接,催生新理念新思想,为我国网络信息法学研究与网络信息法律实务打造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 本书为2021年第2期,设有特稿、算法治理、互联网治理、研究报告、域外经验、学术评论和会议综述七个栏目。
本书利用 外收藏的明清土地契约,对明清时代的经济结构、土地制度和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地权分化的历史运动,贵族地主经济、庶民地主经济和山区经济的变化等问题,作了新的探索,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在法学、比较史学的观照下,以民间文书证史,揭示出中国古代土地所有权的丰富内涵。围绕山东、安徽、浙江、江苏、福建、 、广东、广西的土地契约关系的特点,进行区域性的专题考察。两方面互为补充,彼此参照连贯,深入阐述了明清时代乃至秦汉以降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及其演变趋势,为研究中国契约学、明清社会经济史拓展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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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不同宪法解释制度之间既有某些共性的原理、原则、方法,亦有其独特性。本书运用比较法重点围绕世界上的四大宪法解释制度模式选择的必然性进行了比较研究,围绕美国选择普通法院宪法解释模式之偶然与必然、美国宪法解释机构模式何以在欧洲失败、“奥地利宪法法院”解释模式及其普遍化的原因分析、法国宪法委员会宪法解释模式及其变革趋势,以及二战后 司法立宪主义的发展及其趋势等理论问题进行探究,并对不同宪法解释制度模式的组织机构、人员组成、任免、职权以及解释程序与解释方法等作出比较性研究,从而为我国确立宪法解释机构组织以及解释方法提供参考借鉴。本书重点就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基本特点以及如何健全完善进行了详尽的学理研究,提出完善的立法建议与学术观点。通过比较研究,以阐明我国选择权力机关解释宪法
本书分别介绍了地方立法概述,地方立法体制,地方立法程序,地方立法立项,地方立法调研等内容。本书以立法原理、立法制度、立法过程、立法技术和立法规律等为经,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地方立法活动内容为纬,从不同维度、不同阶段、不同规律、不同现象等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地方立法活动及其规律进行综合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