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教材中,作者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将其重点知识,如契约与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与第三方,胁迫、错误、欺诈等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要素,合同的解除及赔偿等内容一一做了介绍与阐释。教材每一章节之始,作者为其内 容的重点知识词汇编制了知识网络图,这种最为直观的方式,可以使学生在学习前就对其有一个完整及初步的了解。同时,每一章节还配有相关的案例以及分析,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知识并熟悉司法实践过程,提高运用能力。每一章节还附有部分内容的知识图表,便于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能够得到及时的总结和梳理。 《合同法学》这本教材语言简明易懂,便于老师和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合同法学的主要内容,并了解英国法是从怎样的角度和思路介绍 合同法内容的。教材附录部分的重点词汇,可以使学生很快地理解重点词汇的含义
本书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问题直接来自司法实务线。本书归纳整理的问题几百个,几乎都是作者在审判过程中留意收集的,也有在地方法院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还有在地方法院上报材料中反映出来的。这些问题切切实实都是法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中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是选取的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本书选取的案例均是来源于审判过程中真实案例的加工和提取,对每一个案例,除了提炼该案例及适用同类案例的核心裁判规则外,还对规则进行了解析,并且通过对裁判过程的阐述形成裁判思路从而呈现给读者。 三是写作体例遵循重点与类型化结合。本书并非从合同章节角度入手泛泛而谈建设工程合同,而是从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最常见的争点、焦点、难点入手分为主体、效力、工期、价款、权、质量
《合同法研究(第4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
本书以合同法为主线,依照我国合同法的体例脉络展开讨论,既站在税法角度对合同法司法实践以及税务行政合同中的涉税争议问题进行了相关解析,也对中央与地方现行的合同课税政策进行了私法维度的审视与批判性解读。本书紧密围绕我国现行税收实践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具体实务案例进行重点的讲解与剖析,同时就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本书的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问题直接来自司法实务线。本书归纳整理的问题几百个,几乎都是作者在审判过程中留意收集的,也有在地方法院调研过程中发现的,还有在地方法院上报材料中反映出来的。这些问题切切实实都是法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中需要解决的疑难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 二是选取的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本书选取的案例均是来源于审判过程中真实案例的加工和提取,对每一个案例,除了提炼该案例及适用同类案例的核心裁判规则外,还对规则进行了解析,并且通过对裁判过程的阐述形成裁判思路从而呈现给读者。 三是写作体例遵循重点与类型化结合。本书并非从合同章节角度入手泛泛而谈建设工程合同,而是从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最常见的争点、焦点、难点入手分为主体、效力、工期、价款、优先权、
本书以合同法为主线,依照我国合同法的体例脉络展开讨论,既站在税法角度对合同法司法实践以及税务行政合同中的涉税争议问题进行了相关解析,也对中央与地方现行的合同课税政策进行了私法维度的审视与批判性解读。本书紧密围绕我国现行税收实践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具体实务案例进行重点的讲解与剖析,同时就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提出了建议性意见。
《合同法研究(第4卷)/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王利明法学研究系列·“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详细论证了合同法分则的相关理论,对合同法中的几种重要的合同类型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应当区分合同履行与清偿、给付等概念;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履行原则,并对种类之债、选择之债、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向第三人给付以及第三人给付等特殊之债的履行,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探讨;我国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结合。作者指出我国不应采纳德国法中履行不能类型化的观点;不应该设立独立的瑕疵担保制度,而应将其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基于违约的请求权应当在债权请求权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作者还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合同转让与终止、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我国《合同法》确定的违约责任形态
债法总则是关于债的一般规则。传统债编模式主要是以合同法为中心建立起来的,债法体系主要围绕合同法进行结构设计,表现为强烈的合同法主导型的结构。债法总则大量替代了合同法总则的内容。本书作者主张仍然保留债的概念和债法总则,并强调债的一般规则对合同法的指导作用。我国债法总则的设计,应当将本来应当属于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回归合同法,将仅仅适用侵权法的内容回归侵权法。债法总则中主要规定的是债的发生原因、标的、种类、效力、变更、保全、转让、消灭等。本书共分三篇17章,完整呈现了作者在债法总则领域的系统研究和深入思考。
在该教材中,作者采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将其重点知识,如契约与合同的目的,合同双方与第三方,胁迫、错误、欺诈等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要素,合同的解除及赔偿等内容一一做了介绍与阐释。教材每一章节之始,作者为其内 容的重点知识词汇编制了知识网络图,这种最为直观的方式,可以使学生在学习前就对其有一个完整及初步的了解。同时,每一章节还配有相关的案例以及分析,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知识并熟悉司法实践过程,提高运用能力。每一章节还附有部分内容的知识图表,便于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能够得到及时的总结和梳理。 《合同法学》这本教材语言简明易懂,便于老师和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合同法学的主要内容,并了解英国法是从怎样的角度和思路介绍 合同法内容的。教材附录部分的重点词汇,可以使学生很快地理解重点词汇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