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在一个或多个EPC 成员国寻求专利保护时可以利用希望获得授权的成员国的国家程序或欧洲程序。国家程序即直接向目标国提出专利申请,欧洲程序是向EPO 提出专利申请,并指定目标国。欧洲程序是一个单一程序,可以在指定的所有成员国获得保护。
《专利复审无效行政诉讼手册》的体例结构为:*章对专利复审无效行政诉讼进行概述,包括专利复审无效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人民法院对专利复审无效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应诉工作及对生效判决的执行,第二章至第四章中分别针对*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详细完整的说明,第五章为诉讼工作的其他事宜,并在*后附上常用的法律法规。 本手册的撰写思路为:按照诉讼程序进行的顺序,结合工作中涉及到的表单、文件,具体阐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诉讼代理人在每一个环节中的职责,并且着重说明在各种情况下的注意事项。因此,本手册既可以用于规范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应诉工作,也可以作为新任审查员的培训教材,还可以作为审查员参加应诉工作的工具书。
在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中,侵权行为的认定与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原被告双方争议的两大焦点问题。我国司法实践中,比较注重侵权行为的认定,但往往对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理由论述不够,给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披上了 神秘的面纱 。本书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发,结合相关理论,对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司法适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议,以期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本次修改主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 放管服 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专利代理人的称谓改为 专利代理师 、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准入等。修改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如下: 一是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创业,减轻群众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包括取消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的省级初审;放宽代理机构组织形式要求;简化考试报名条件,取消申请代理师资格应当具有工作经验等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是放管结合,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包括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支持创新,鼓励代理机构和代理师为小微企业以及弱势群体提供代理援助服务;健全执业规范,要求代理机构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完善关
文字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的现象近年来愈演愈烈,在此潮流之下,未经授权的违法演绎、改编影视作品的情形日渐增多,对于以非法演绎方式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权利的相关法律问题的探讨及梳理成为著作权法律理论及司法实践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文艺作品侵权判定的司法标准:琼瑶诉于正案的审理思路》对“琼瑶诉于正案”的实体及程序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通过该案梳理了文字作品中著作权保护的表达的确认问题,著作权侵权纠纷中被告与原告作品要素发生接触认定问题,共同侵权认定问题,赔礼道歉的适用问题,损害赔偿数额问题,侵权作品停止复制、发行、传播问题等诸多著作权法核心、前沿问题。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走过了近30年的历程,形成了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又适合中国国情的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司法审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本书在对中国专利制度进行概括介绍的基础上,精选了中国在加入WTO后,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20个典型专利审判案例,通过资深知识产权法官对这些案例的解读,深度阐释了中国专利法的主要内容。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章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保护的新形势:权利保护与产业发展相博弈;第二章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保护模式之探索;第三章数字化时代著作权维权之道——集体管理;第四章我国现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失灵;节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本书既有整体性宏观思考,也有微观性透视,既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功用、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目标与原则等基本理论问题予以阐述,也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完善方向进行了实证分析。
本书稿是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从多年代理发明专利申请答复审查意见中精选出来的一批案例,这些案例都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审查意见认为该发明无授权前景,涉及的法条是法22条3款中所有权利要求都不具备创造性、法26条3款中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和法2条2款不属于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二是:都是经过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经过实审答复或复审答复后才授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技术标准是创新驱动的重要要素。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标准著作权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郑培、陈杰、唐建辉合著的《技术标准著作权问题研究》阐述了著作权基本理论,对标准著作权的取得、丧失、转让、许可使用、标准专有出版权等理论进行深度剖析,同时结合ISO、IEC、ITU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国际标准版权政策对国内外标准著作权政策、特点和运作程序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依据我国国情和著作权法基本理论对我国技术标准的著作权政策进行了学理探讨,提出了解决建议。 本书有助于读者特别是国内企事业单位和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更加全面了解国内外技术标准的著作权政策,促进我国标准著作权政策的完善和改进,更好地适应国内外技术标准对著作权的要求,为优化标准信息服务奠定基础。
丛书2015-2016版既保持以往优点,又有新的突破。概言之,有以下突出特点: 1.方便使用。采64开开本,便于携带;设置了关键知识点速查表、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对比记忆、司考真题等栏目,便于法科学生全面掌握重点、难点和考点。 2.适合学生。价位适合学生购买;选法紧扣“学生常用”;“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司考真题”“考研前瞻”等栏目设置契合学生日常学法用法之所需。 3.信息量大。丛书在收录大量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了常用法律网址、核心期刊信息、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等大量辅助学习信息。 4.修订及时。相关分册根据新法、司考新题和考研真题,及时修订。
内容简介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切身利益,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加强这些问题的研讨有十分重要的观实意义。本书就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过错的认定、民事责任的形式和损害赔偿范围等,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官方法律文本为主要内容。商标法是我国知识产权法三大主要领域之一,规范了商标注册、续展、转让、使用许可、无效、管理、保护等基本问题;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商标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注释本(注释本.商标法 *修正版)》 点击购买
在本书中,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和知识产权专家约翰·帕夫雷为公司管理者和非营利机构的负责人提供了关于知识产权策略的简要介绍。帕夫雷认为应该提倡那些超越传统的高度限制性的“剑与盾”做法的策略,并且指出灵活性和创造性是能实现长期获利的知识产权战略的关键因素–尤其是在这个对媒体的观念已经发生改变的时代。 帕夫雷在书中写到,应该把知识产权看作是一种重要的战略性资产类别。几乎任何组织机构都具有一定价值的知识产权组合,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例如,品牌就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一家组织机构管理和生产的任何信息也是如此。帕夫雷列举了知识产权的几种重要形式——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并且基于四个基本步骤,在组织机构的各种情形下针对每种形式对其策略方式进行了论述。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案例注释版第3版)》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 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