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精心打造,主要围绕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选取150余个离婚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结合作者办案实践和大量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解答婚姻法律知识,帮助读者在遭遇离婚纠纷时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
本书由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精心打造,主要围绕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选取150余个离婚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结合作者办案实践和大量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解答婚姻法律知识,帮助读者在遭遇离婚纠纷时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
肖峰、田源主编的《婚姻家庭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作为一部全面、系统、、管用的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办案操作指南,体系上囊括了当前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全部案由;内容上以优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丛书》等图书为基础,结合优选人民法院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和各地法院的民事审判经验,依据近期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与政策,以专题形式全面系统地总结婚姻家庭纠纷领域常见的疑难、新型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编写过程中,我们力求突出实用性,重在指导性,体现性,旨在使读者能够全面理解和把握每一个问题的具体处理方法和依据,为读者办理法律实务提供参考与借鉴。
本书由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精心打造,主要围绕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选取150余个离婚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结合作者办案实践和大量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解答婚姻法律知识,帮助读者在遭遇离婚纠纷时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
民法为市民社会的法,所规范的社会关系大致为两类:经济生活关系和家庭生活关系。与此相应,民法规范也大别为两类:财产法和身份法。亲属法属于纯粹的身份法。受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的影响,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家庭经济职能的丧失,民法理论认为家庭生活与经济生活无关,因而否认亲属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否认亲属法属于民法的组成部分,并改称“婚姻法”、“婚姻家庭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的经济职能日益增强,认为家庭生活与经济生活无关的旧理论最终被抛弃。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适时地将亲属关系纳入民法调整范围,规定了调整亲属关系的若干基本规则。特以民法通则上述规定和现行婚姻法、收养法规定为基础,设立本编。
本书由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精心打造,主要围绕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选取150余个离婚纠纷中的热点问题,结合作者办案实践和大量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解答婚姻法律知识,帮助读者在遭遇离婚纠纷时限度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