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选取收录了作者在不同时期研究民商法方面的论文。内容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等。其主体在于探寻民商法研究的方法及其转向。
本书共设三编,分别为民事编、商事编和知识产权编。其中民事编包括狭义民法、婚姻法以及继承法三个方面的内容,由五个专题组成;商事编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和破产法四个方面的内容,由八个专题组成;知识产权编则在著作权法和商标法两个方面中各选取了一个专题。这些专题均系四门学科中的基础问题或近年来备受关注的前沿问题,在内容结构上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为基本区分,分别对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状况进行整理、归纳和介绍,此外,针对一些比较复杂、散乱的问题,编者在文字陈述之外还以表格形式进行提炼、总结,期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启示。
本书以中国公司在内地和香港地区A H股双重上市为切入点,从比较法研究的视角,分析了两个证券市场关于公司上市涉及的保荐及承销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法律冲突及解决思路的具体安排,对于相关上市业务的开展具有极强的参考指导作用。
本书按照“理论基础——历史源流——体系建构——适用价值——实现机制”这一逐层递进的思路展开。在理论基础部分主要解决“商法理念是什么”“为什么要建构系统的商法理念”等问题,重点探讨了商法理念的基本内涵,对商法理念与相关概念的关系展开辨析。在历史源流部分主要梳理了西方商法和我国商法理念的历史演进,阐明了现代商法理念的时代特征。在体系建构重点解决“如何建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需要的商法理念”这一根本性问题,主要阐述和论证了商法理念的体系结构和基本内容。在适用价值部分则意在回答“商法理念如何指引和评价我国商事立法”的基本问题,重点从商事立法观念的变革、商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商法制度体系的建构等方面探讨商法理念的适用价值。在实现机制部分重点探讨“商法理念如何藉由商事司法活动得以实现
《商业秘密民事救济制度的体系化研究》以商业秘密这一知识产权客体为样本,就新兴权利的体系化立法的路径问题,进行了颇具新意的思考。作者提出,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群落中的其他客体相比,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其中主要的是其不可公示、边界模糊的特性。这_种特性是否构成其作为权利客体的障碍?商业秘密对权利人和整个经济社会的竞争秩序的重要性是人所共知的,然而这种重要性如何能成为法律救济的理由?法律对商业秘密应该施以何种救济?在商业秘密的重要性逐渐引起立法者重视的过程中,伴随着具有阶段性的立法实践产生的制度碎片化问题该如何解决?作者为解答对这些问题所作出的论证和提出的观点,也许尚未达到完美之境,但在科学的道路上,研究者向前跨出的即便是小小的一步,也是弥足珍贵的。更重要的是,商业秘密救济制度的
本书是商事法论集的第25卷,内容主要涉及国有公司的公司治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制度、公司章程的基本问题,上市公司监管等。
邹海林、张辉所著的《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新发 展》为“中国法学新发展系列”之一。 本书主要探讨了商法基础理论的总体研究状况、 重要理论观点的提出与争论,主要学术理论的形成以 及社会实践影响,商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未来发展趋势 等。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
本书立足于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与判例学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商法专题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事立法和审判实践服务。——王保树
《商号法律制度研究》是一部研究商人名称的商法学专著,内容主要涉及商号的历史变迁、现代商号的概念与商号权、驰名商号与老字号的特别规制、商号纠纷的产生与解决以及商号法律制度的重构与完善等。本书旨在构建相对完整、科学的商号理论体系与制度规范,促进国家、社会重视商号的管理和保护。 本书立足本土法律文化和商业实践,运用了社会调查、比较研究、实证分析、历史考察等多种方法,研究过程严谨而细致,研究成果丰富而新颖,对国家机关修订法律、化解纠纷,对商人群体选用商号、维护权益,都会有所帮助。
《商法案例教程》以案例研析和实务操作为主题,以高等学校和实务部门的共同开发为特点,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应用能力为目标,以逐步形成适应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法律实务教材体系。教材的编写力求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性。即教材内容要强化法学理论和原理的综合应用,强调实践和应用环节,侧重实践能力培养,为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二是立足现实,追踪前沿。即教材内容要*程度地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新学术思想和理论前沿,吸收本专业领域的新实务经验和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三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即教材既要整体反映本专业知识点,又要彰显案例和实务操作领域的规律和重点,以避免与理论教材之间的内容重复。
《国有股权行使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有针对性地回答了国企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包括国有控股股东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国有股权的转让权以及国有股利分配权等问题。该书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均有创新性,论证比较充分,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民商法论丛”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律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
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名义编辑出版,采撷的是校外民商法学名家来西政讲座实录。 西政学风之醇正,固然与老一辈法律学人严谨治学、勤于思考的优良传统有历史性渊源,但学子们旺盛的求知欲和老师们、特别是外校专家教授们的无私奉献更丰富了西政学风的内蕴。每一次讲座,学子们获得的都是新的知识或新的分析方法,或如痴如醉,或追问连连,阵阵掌声传导的不单单是对演讲者的尊崇与感激,更饱含了对知识的渴望、敬仰与膜拜。一位著名民法学家看到西政学子为听讲座,或两人挤座,或相互让座,或攀援窗台,或席地而坐,或其踞蹲守,甚或直挺站立数小时之久,大为感慨,声言“学术西政,名不虚传!”“有如此风气,西政何愁不兴!” 在西政的讲台上,从来不用担心所谓“学霸”、所谓“伪学者”、所谓“官员学者”,在这里,没有他
境外企业跨境上市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举措。囿于境内证券市场基础薄弱的现实,诸多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已司空见惯。在这一进程中,形成了蔚为壮观的 红筹股 公司群体。由于 红筹股 公司的主要业务均在境内,又与境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加之境内证券市场的不断繁荣,基于壮大自身等方面的考量,它们多数都有回归境内证券市场的积极诉求。毋庸置疑,在证券市场发展日趋国际化、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构建完善的境外企业跨境上市法律制度是推动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本书基于给包括 红筹股 公司在内的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证券市场上市提供良好制度环境的考虑,立足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外跨境上市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试图构设完善的境外企业跨境上市法律制度。
王卫国主编的《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第10卷)》是民商经济法领域的重要学术交流论文集,所选文章皆出自著名学府 *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精英们,他们用手中的笔,尽情挥洒活跃的思想,将自己对法学的专注与敬仰化为一个个跳动的字符而跃然纸上。书中文章紧扣时代脉搏、思想新颖、视角独特、论证严谨,选题内容体现了学界对前沿问题的敏锐思考,在具体制度构建上也不乏极具价值的创见。第十卷共收录8篇文章,其中既有论董事对第三人责任的认定与适用中的问题点 结合日本法规定探讨、逾矩的国家强制力及其私法的规制 对公司法上行政解散权废止的一个立法解释,又有契约阴影中的徘徊与跨越 论我国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规制制度的建构,还有质疑精神权利 作者精神权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等知识产权法方向和环境法及民事诉讼法方向的两篇文章
王传辉编著的这本《新编商法教程(第3版)》以 法律主体的民商事活动为中心,从组织、权利、交易 和干预四个方面分析了与民商事主体密切相关的法律 问题,包括组织形式选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民 事权利与侵权、知识产权、合同、消费者保护、产品 责任、劳动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争议解决 等。本书以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来解释法律规则,以案 例来帮助读者理解法律规则,对法律规则的整理力求 简明扼要,并提供了40个典型案例和前沿专题供教学 使用。 本书适合经管类专业的本科生、MBA学生和其他 研究生使用,也适合其他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使用。另 外,本书还可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辅助教材或参考书 。
本卷是《商法研究12012年卷。2011年卷出版后,得到了学界同仁的关注与支持。2012年卷继续以弘扬商法理念、反映商法实践成果、促进商法理论研究为宗旨。设置包括基础理论、热点问题评论、疑案探究、商事组织法、金融服务法、商事贸易法等栏目,为了鼓励在校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2012年卷继续设研究生学术专栏,选登在校研究生从事商法学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 本期在商法基础理论方面,徐学鹿提出了商法范式变革的问题。社会热点问题方面,吕来明就融资票据及票据法修改、赵岚音就自媒体商业模式的法律调整、邢会强就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司法判例分析进行了探讨。在域外商法方面,美国威廉米歇尔大学法学教授DanielS.Kleinberger探讨了特拉华州公司法中他人资金管理者不称职责任免除的问题,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教授渡边宏之对欧洲企业收购规则
《商法总则/商行为法》版问世后,每3年出一次新版,曾作为多所日本高校的指定教材,并入选日本统一司法考试商法科目的指定参考用书。本书长年高居日本法律学专著图书畅销榜首位。且书中的许多观点曾多次为东京地方法院、东京高等法院、大阪高等法院的判决所引用。 本书的特征在于:对包括对 商法的意义 商行为的分类和特征 商号 商业登记 商业账本 使用人 等规制进行细致地分析。不仅阐释了商法和民法之间的交叉适用问题,而且重点突出了商法区别于民法的立法论和解释论,强调了商法应有之理念。与此同时,本书结合了包括日本 保险业法 信托法 金融商品交易法 和 公司法 等部门法对 商法总则和商行为法 的具体影响和在具体事例上的适用问题,尤其就日本 消费者保护法 的修改、针对金融产品的 促销 特定销售 电话推销 家庭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