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企业生产经营中有可能、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出发,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由法学专家、实务人士及专业法律编辑,进行专业且通俗易懂的解答,主要涉及: ◎企业的创办与登记; ◎股东等人权利义务;◎企业事务执行 ;◎企业合法经营; ◎企业分立与合并;◎企业破产清算;◎订立与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常用合同;◎信贷担保;◎企业税务;◎知识产权;◎国际贸易; ◎企业行政办事; ◎企业公证;◎企业民事诉讼;◎企业仲裁
现代公司法和证券法尚未解决的问题之一,是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各国公司立法和司法实践,已经发展为以调整单一公司为主并以调整关联公司为辅的制度。关联公司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复杂,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关联公司在许多法律领域提出了新的课题,以单一公司为调整对象的传统法律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本书的主体和重心是关联公司这一经济和法律现象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围绕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这一主线展开研究。本书通过对关联公司法律责任制度的法理分析和具体规则的研究,分析比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关联公司的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关联公司的现状和司法实践,对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以分析研究为基础,为立法设计或者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视角,提供一个预测涉及关联公司案件的具体标准,并提出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专业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专业。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专业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典型案例指引”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制作成电子版文件
本书对《商标法》(1982年)及1993年、2001年、2013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商标法实施条例》(1983年)及1993年、2002年、2014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分别进行了对照,并对修改之处通过黑体字和脚注进行提示和说明,以便读者学习、研究使用。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赵江编著的《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现代法学教材)》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 公司管理创新性制度的结合。本书在阐述公司治理时,针对公司法在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性规定,引入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 指引性规定,引导学生理解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立法意图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做法,拓宽了公司法实践应用教学空间。本书结合了2016年7月刚刚通过的《资产评估法》相关法律规范撰写了公司设立中的公司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本书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对公司人格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较好地的服务于学生对公司法内容的学习、理解、应用。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wei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简约、实用的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真诚希望本丛书的出版能给您在法律的应用上带来帮助和便利,同时也恳请广大读者对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建议。
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对债务人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新分配。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反思实务问题,剖析因果、利弊,以利益平衡为目标,以制定、表决、批准、执行重整计划为主线,完成了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法律制度和规制理念的展开与评判。主要观点如下:一,在制定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时,应慎重引入自由竞争机制;重整计划的内容设计应平衡协调诸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二,为保护表决权人的权益,应完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分组、表决方式与表决规则。三,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审查批准时,应遵循*限度接受原则、可行性原则、*利益原则和*优先原则。四,应规定特定情况下由管理人替换债务人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同时应效仿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设置专业
本书以股权作为财产的流动性和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保护之间的关系为线索,论述了股权转让限制制度的相关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其人合性体现在股东之间的熟悉和信任成为公司建立的基础,基于这样的基础,股权转让限制制度被股东所采纳。常见的三种股权转让限制手段分别是同意程序、优先购买权和股权购买协议。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限制措施应以合理性为必要,不满足合理性要求的股权转让限制措施应为无效。除了股权买卖以外,股权的质押、股权继承或遗赠、离婚时的股权分割、股权赠与、执行法律所产生的交易及强制执行等均涉及股权转让限制能否适用的问题。违反股权转让限制措施的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应为有效的合同,但不一定发生股权变动的后果。股权转让限制制度实际上是在股权的流动性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保护之间
本书解析了实践中常见的公司僵局现象的概念、表现、成因以及本质,分析了现行法律对公司僵局的处理,并论述事前预防和事后破解僵局的各种技巧,同时对改进和完善我国公司僵局处理机制提出了分析和建议。
赵江编著的《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现代法学教材)》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 公司管理创新性制度的结合。本书在阐述公司治理时,针对公司法在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性规定,引入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 指引性规定,引导学生理解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立法意图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做法,拓宽了公司法实践应用教学空间。本书结合了2016年7月刚刚通过的《资产评估法》相关法律规范撰写了公司设立中的公司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本书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对公司人格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较好地的服务于学生对公司法内容的学习、理解、应用。
本书从中德公司法比较的角度,对我国2005年修改后的公司法作了初步评估,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等问题作了探讨。全书由“对中国公司法的总体评价”“完善公司组建制度研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完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研究”和“完善公司案件审判制度研究”等近三十篇力作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法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主任李飞为本书所作的“序”和“跋”,为我们深入研究公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司法(第5版)》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及时反映了此次公司法及公司登记条例*修订的内容,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有关公司立法发展的*动态;二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行政管理部门颁行的相关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更新了相关公司法律制度的论述;三是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公司法的*司法解释,更新了公司设立和出资制度的相关论述。 本次修订使得本书关于公司基本法律制度的论述更加完整,并与我国公司法*发展变化保持同步。 广大读者不但可以借助本书了解我国公司法发展的*动态,而且可以根据本书提供的研究线索和思考角度,深入研究公司法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制度和新问题。
近年来涉及公司诉讼的案件日趋增加,司法实践中也呈现出诸多的理论困惑和实务问题,而对公司司法的规定与现实需要之间形成的冲突,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完全予以解决。本书尝试从利益衡平之角度,立足于对中国司法实践的考察,试图对我国公司司法进行反思,以期为公司法的立法与司法完善发挥积极的作用。
赵江编著的《公司法理论与实务(现代法学教材)》体现了公司法内容与 公司管理创新性制度的结合。本书在阐述公司治理时,针对公司法在公司组织机构的原则性规定,引入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 指引性规定,引导学生理解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立法意图和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做法,拓宽了公司法实践应用教学空间。本书结合了2016年7月刚刚通过的《资产评估法》相关法律规范撰写了公司设立中的公司资产评估法律制度。本书采用深入浅出的方法,对公司人格等基本理论进行了阐述,较好地的服务于学生对公司法内容的学习、理解、应用。
“企业法律实务”是商学院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其目的在于培养商科专业学生处理有关企业法律实务的基本技能,培养商科专业学生应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企业经营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的实际能力。本书主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展开并予以全面阐述,从法律事务处理和法律风险防控出发,全面解析企业设立、运营、破产,企业合同,企业担保,企业工业产权,企业人事劳动管理,企业竞争以及企业诉讼与仲裁等法律实务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引导,技能训练和实践活动,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掌握企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法律法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经济纠纷;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性,树立以法律约束自己行为的世界观;增强经济法律意
上市公司并购是资本市场中常见的资本运作活动,而对于上市公司并购提供财务顾问业务是投资银行传统与核心的业务之一。按照中国证券监管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并购必须由符合监管资格的的投资银行作为财务顾问进行辅导操作。在此过程中,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其它中介机构均要在财务顾问的领导下辅助上市公司并购业务操作,这同时也给作为保荐人的投资银行在知识面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本书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了全面系统辅导和操作指引。
与市场经济联系密切的公司法是日本现行法律中修改为频繁的法律之一。2005年日本在进行法律整合的过程中不但对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修订,而且将其从商法典中独立出来作为单行的法律。此后继续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这一法律进行局部修订并于2013年出台了涵盖范围广泛的公司法修订草案。由于日本公司法条文繁多,内容丰富,初学者很容易被其概念搞昏头脑,更遑论把握其制度精髓。本书就是引领读者迅速了解日本公司法律制度的一本入门书。本书在结构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模式,分别以变革时代的商法与公司法、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公司法的国际化等部分组成。在写作方式上,本书既注重对日本公司法的全貌进行清晰扼要的概述,同时对内功的取舍作了大胆的尝试,省略了一些次要内容,而对重点制度则详加阐释,从而使读者能在短的时间内
《公司法实务全书》这本书分为上下两册,总体上看,有以下四个特色: *一个特色是,内容全面。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就《公司法》全文而言,这本书对现行《公司法》的每一个条款都进行了注释,而不仅仅是对《公司法》的部分条款或关键条文进行解读。这本书尽可能地探求了《公司法》的每一个条文——以及每一个条文中的每一个术语——的含义和适用,挖掘了法律条文本身没有直接说出来、却又蕴藏在其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以探寻《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制度的真谛。 二是,就《公司法》的特定条文而言,这本书也尽可能地从多个角度对该特定条文进行了注释,尽可能地减少遗漏的事项。不仅对《公司法》的法律条文进行字面解读,还研究了《公司法》前后不同条款之间的适用关系,并尽量去分析有关法院对该法律条
本书对《商标法》(1982年)及1993年、2001年、2013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商标法实施条例》(1983年)及1993年、2002年、2014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分别进行了对照,并对修改之处通过黑体字和脚注进行提示和说明,以便读者学习、研究使用。
本书对《商标法》(1982年)及1993年、2001年、2013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商标法实施条例》(1983年)及1993年、2002年、2014年的历次修改条文分别进行了对照,并对修改之处通过黑体字和脚注进行提示和说明,以便读者学习、研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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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娇、王继远编著的这本《非上市公司立法构造--以股东权和控制权为中心》以转轨经济条件下非上市公司的实际运作和现行公司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线,以股东权和控制权为中心,综合运用历史分析、经济分析、法律规则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非上市公司的基本概念、股权转让、控制权滥用、公司治理和立法政策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本书还研究了非上市公司中的公司权力、公司政治和利益平衡,提出了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和谐的法律对策。全书系统地梳理了我国非上市公司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非上市公司立法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和政策建议。
陈雪娇、王继远编著的这本《非上市公司立法构造--以股东权和控制权为中心》以转轨经济条件下非上市公司的实际运作和现行公司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线,以股东权和控制权为中心,综合运用历史分析、经济分析、法律规则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非上市公司的基本概念、股权转让、控制权滥用、公司治理和立法政策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本书还研究了非上市公司中的公司权力、公司政治和利益平衡,提出了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和谐的法律对策。全书系统地梳理了我国非上市公司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非上市公司立法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和政策建议。
本书是一本以非上市公司法立法构造为对象的学术论著。作者在书中以中国转轨经济条件下非上市公司的实际运作和我国现行公司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线,以股东权和控制权为中心,综合运用历史分析、经济分析、法律规则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对非上市公司的基本概念、股权转让、控制权滥用、公司治理和立法政策等进行了层层深入的分析。同时,该书还运用了法政治学、法政策学和管理学等研究工具,研究了非上市公司中的公司权力、公司政治和利益平衡,提出了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和谐的法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