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制权是一个在经济学界和法学界被反复讨论却尚无定论的问题,而公司治理结构本身就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一个分配和平衡机制,从另一个角度看,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目标也就是解决如何监督和规制公司控制人的问题。本书希望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问题,立足于公司控制权分配的实际状况而非公司法预设的理想模式,抓住公司控制权享有主体这个关键寻找解决公司治理难题的突破口。本书首先从公司控制人的基本理论问题入手,在总结公司控制权配置基本原理、正确认识公司控制人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比较各国对公司控制人规制的主要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选择借鉴,进一步探讨不同类型公司控制人的具体法律制度,终为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公司控制人法律制度提出建议。
“法律金融理论”是这本由周天舒所著《中国公司治理的法与经济学分析》使用的核心研究方法,其倡导从一个实证角度来观察、分析法律演进与金融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本书借助这种理论,分析了中国公司治理中的两个重要问题:(1)公司法层面上,公司内部治理的演进模式及公司董事义务的构建;(2)证券法层面上,行政监管于矫正公司内部人与公众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中起到的作用与存在的不足。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对债务人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新分配。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反思实务问题,剖析因果、利弊,以利益平衡为目标,以制定、表决、批准、执行重整计划为主线,完成了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法律制度和规制理念的展开与评判。主要观点如下:一,在制定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时,应慎重引入自由竞争机制;重整计划的内容设计应平衡协调诸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二,为保护表决权人的权益,应完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分组、表决方式与表决规则。三,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审查批准时,应遵循*限度接受原则、可行性原则、*利益原则和*优先原则。四,应规定特定情况下由管理人替换债务人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同时应效仿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设置专业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法商管理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我国企业国际化扩张的“双重变革”背景下形成的企业管理思想,倡导在“经商”与“法治”融合的思维逻辑下革新“红利”获取方式,实现从粗放的“资源优先”管理转变为理性的“规则优先”管理,从经验的“经商管理”转变为智慧的“法商管理”。 《法商管理的兴起:孙选中关于中国法商管理的思考》集粹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教授近年来对法商管理的发展沿革、教育培养和市场对接的深入思考,凝结了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在开创法商管理新时代使命感召下的耕耘与收获。同时,《法商管理的兴起:孙选中关于中国法商管理的思考》也汇集了国内外知名企业家和学者有关法商管理的多角度真知灼见,以期广纳法商智慧,共话“商经”、“法镜”。
本书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公司法》的*、权威文本,并对重点条文进行了注解;二是与该法相关的实用问答,帮助读者更直观、通俗地了解法律规定,解答法律问题;三是与该法相关解释、配套规定的文本:四是实用附录(包括流程图表和文书范本)。读者既能看到权威的法律文本,又能以*短的时间、*少的钱、*快地找到问题的答案。
1、由相关领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学术素养的法律专业人士撰写适用导引,对相关法律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2、对于主体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3、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由相关专家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wei解答。 4、在主体法律文件之后择要收录与其实施相关的配套规定,便于读者查找、应用。 此外,为了凸显丛书简约、实用的特色,分册根据需要附上实用图表、办事流程等,方便读者查阅使用。 真诚希望本丛书的出版能给您在法律的应用上带来帮助和便利,同时也恳请广大读者对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建议。
与市场经济联系密切的公司法是日本现行法律中修改为频繁的法律之一。2005年日本在进行法律整合的过程中不但对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修订,而且将其从商法典中独立出来作为单行的法律。此后继续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这一法律进行局部修订并于2013年出台了涵盖范围广泛的公司法修订草案。由于日本公司法条文繁多,内容丰富,初学者很容易被其概念搞昏头脑,更遑论把握其制度精髓。本书就是引领读者迅速了解日本公司法律制度的一本入门书。本书在结构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模式,分别以变革时代的商法与公司法、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公司法的国际化等部分组成。在写作方式上,本书既注重对日本公司法的全貌进行清晰扼要的概述,同时对内功的取舍作了大胆的尝试,省略了一些次要内容,而对重点制度则详加阐释,从而使读者能在短的时间内
《代议制的公司:中国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和责任》围绕着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义务展开。具体探讨了公司治理的模式。包括为什么需要董事会;董事会的中国模式;中国模式的公司治理;忠实义务;注意义务模式的领导责任;业务判断规则;中国公司理论的检讨等内容。本书关注对不同学说的体系化,是在对学术文献的综述基础上形成的。作者希望展开的是交响乐团的阵容,而并非是个人的独唱或串场。但同时,还是以独白的方式展开的,带着作者对各种观点的评价。奉献给偏好于简洁化理解问题的读者以及喜欢逻辑和辩难的读者的。_x000D_
公司法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非诉讼工作、诉讼工作、合规工作、法务条线/人员管理工作、法务人员与公司领导关系的处理、法务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法务人员与外聘律师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工作。本书围绕上述公司法务工作设置栏目,选取文章,涵盖内资/外资、国企/民企、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等各类型公司法务的工作,选择或宏观,或微观,既有深度的理论探讨,又有对公司法务实践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文章。
《董事会权力法律制度研究:理论与规则》主要运用分析法学的方法,抽丝剥茧,揭示了董事会权力的法律性质,即公司团体内部特殊法律行为和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在论证过程中,作者实现了从法学理论角度,将董事会权力的内容、公司机关分立原理、董事会决议效力规则以及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多元化等公司法的核心理论问题,与法人制度和理论的统合分析,充分演绎了商事组织架构和法律规则的精奥之处。本书对公司法理论研究和实务运用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由李磊著作的《公司司法清算法理与制度研究--以利益平衡为视角》以利益平衡理论为视角,坚持问题导向,对困扰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公司司法清算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和 的分析与研究。全书共分四章,其中 、二章为基础理论研究,着重从公司司法清算的法律属性、公司司法清算的利益相关方、公共政策目标以及司法权对公司清算的干预等角度对公司司法清算的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并为其后的机制研究打下基础。第三、四章从公司司法清算的启动、展开和结果确认三个环节对现行机制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对三个环节的机制提出了完善的方案建议。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本书着重对司法清算的法律属性、公共政策目标构建等理论问题,以及对清算义务人的规制、对清算过程中各方利益如何平衡、法院的作用和地位等机制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分
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西方国家出现了一批新型企业形态,这些新型企业对传统企业法理论进行了突破并形成了挑战。在这些新型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被摒弃,资合企业和人合企业的区分被消解,公司与合伙之间的藩篱被打破,传统的企业法理论被颠覆。西方国家企业形态之所以有如此大幅度的创新,动力主要源于其自由主义及实用主义的传统,同时也是市场主体对成本与收益、效益*大化等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新型企业形态的出现对以股份公司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挑战,大型股份公司在现代社会已经略显不合时宜。我国长期奉行“企业形态法定化”原则,使企业形态在法律的供给方面捉襟见肘,与西方与时俱进的企业形态相比,表现出了明显的陈旧与固滞。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既应当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完善,又要不断对现代企业
为确保教材应有的生命力和时效性,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公司法学》曾先后做过多次修订。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又修正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决定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14年2月17日, 同时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进行了修正,并于2014年2月20日发布。为适应新时期我国政法高等院校对公司法教学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建议本书作者对《公司法学》再次予以修订。2015年3月本书作者在较短时间内又对本教材“公司的资本制度”一章及其他章节相关部分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尽管本次修订后的《公
1专业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专业出版机构。 2法律文本规范。法律条文利用了本社法律单行本的资源,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正式版本完全一致,确保条文准确、专业。 3条文解读详致。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均是从庞杂的相互关联的法律条文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对条文的权专业读中精选、提炼而来;【典型案例指引】来自*人民法院公报、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等,点出适用要点,展示解决法律问题的实例。 4附录实用。书末收录经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办案常用数据等内容,帮助提高处理法律纠纷的效率。 5附赠电子版。与本分册主题相关、因篇幅所限而未收录的相关文件、“典型案例指引”所涉及的部分重要案例全文,均制作成电子版文件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研究》立足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这一主线,聚焦于金融控股公司区别于一般控股公司、单一公司的特殊性,由此引发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的特殊性以及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失当所导致的特殊风险,并针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中的特殊问题,力图构建出良好且系统的内部治理制度予以回应,同时借助外部规制强化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和实施,是纸面的需要转化为现实的必须。 本书主要运用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分析我国金融控股内部治理机制具有的特殊性,并对由此产生的特殊风险提出了特殊的治理需求,系统建构了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优化方案和为未来的持续优化指明方向,以充分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经济功能,降低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生成系统风险。 作者
本书结合读者熟悉的一些著名公司偶见报端的案例,对离岸公司在公司集团当中的各种运用进行了实证考察和分析,对离岸公司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尽可能细化,提出规制路径,期冀能够为治理和规范离岸公司的合法运行提供有益的经验参考和立法建议,促使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