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通过理清欧洲大陆法系公司法的传统与核心原则来为 站在十字路口 的欧洲公司法指明改革的方向。针对欧盟公司立法向英美法理念靠拢的实践倾向以及法学研究将效率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理念作为公司法中心的现状,本书基于现实中中小型企业的主导地位,主张控制权交易、投资者保护或者其他资本市场法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非公司法的核心原则;相较于效率,法律应当首要地关注正义。公司法的核心问题并非是如何保护股东的最大利益,而是如何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本书以欧洲大陆核心的法律体系为研究重点,包括奥地利、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同时探讨比利时、荷兰、葡萄牙以及北欧诸国具有开创性的制度贡献。内容上,涵盖资本制度、公司组织机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外部控制等核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公司法的未来
《公司法的经济结构(中译本第二版)》是1978年以来美国法学学术著作统计的引证率较高的50本著作之一。是以经济方法研究公司法方面的著作。作者解释了为什么交易成本的节约是公司法所独有的功能,并且还在公司组织的框架内,解释了公司法这个解释视角对于投资者、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行为方式来说所具有的潜在含义。
《信用证风险防范与纠纷处理技巧》围绕信用证业务展开,首先讲解了与国外进出口企业、银行交涉中的策略与思路,随后分享了 DOCDEX 裁定申请与答辩的技巧,并针对信用证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后结合实务对 UCP600 进行解读。 上述内容均为作者原创,或为作者亲历案件处理方案,或为作者独到的处理技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国信用证风险防范、纠纷处理技巧方面的空白。
本书通过税务、质量、环保、安全生产等监管部门近期出台的信用监管的法律要求,全面梳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建立企业信用法律风险管理清单,帮助企业识别法律风险,强化内部管理,消除经营隐患。全书分为总论和分论,总论概括介绍了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分论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劳动法》、《合同法》等40余部法律法规为依据,梳理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风险、财务管理风险,企业设立、变更、终止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公司治理风险,知识产权管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风险,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风险,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风险,旅游管理风险等内容。
公司法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非诉讼工作、诉讼工作、合规工作、法务条线/人员管理工作、法务人员与公司领导关系的处理、法务部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法务人员与外聘律师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工作。本书围绕上述公司法务工作设置栏目,选取文章,涵盖内资/外资、国企/民企、大型/中型/小型企业等各类型公司法务的工作,选择或宏观,或微观,既有深度的理论探讨,又有对公司法务实践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文章。
本书主要介绍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较为常见的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能较好的满足各个层次读者的需求。本书在简单易懂的讲述中不失专业性,案例叙述部分十分贴近生活,且本书内容丰富,语言简练,具有十分重的参考价值。
《国家企业权力规制论》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观察和剖析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公共性问题,即国企在设立、经营到退出的过程中无不受着国家权力,特别是其中政府权力的影响,同时又将这种权力有形或无形地传递给其他市场主体和全社会。权力本来是为保障公共性而生,因公共性而具有合法性,但不受制约的权力极易异化为对公共性的悖反。一方面具有普适性,现代各国无论其社会制度为何,大多存在一定数量的国企,对这些企业如何有效监管,特别是如何规范其中的政府权力因素,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另一方面又极具中国特色,在社会主义制度和本土文化的双重背景下,国家对于国企在权力的表现形式、运行方式及制约手段等方面都有值得研究的特殊性。
本书以股权作为财产的流动性和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保护之间的关系为线索,论述了股权转让限制制度的相关问题。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其人合性体现在股东之间的熟悉和信任成为公司建立的基础,基于这样的基础,股权转让限制制度被股东所采纳。常见的三种股权转让限制手段分别是同意程序、优先购买权和股权购买协议。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限制措施应以合理性为必要,不满足合理性要求的股权转让限制措施应为无效。除了股权买卖以外,股权的质押、股权继承或遗赠、离婚时的股权分割、股权赠与、执行法律所产生的交易及强制执行等均涉及股权转让限制能否适用的问题。违反股权转让限制措施的股权转让合同本身应为有效的合同,但不一定发生股权变动的后果。股权转让限制制度实际上是在股权的流动性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保护之间
商标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商标专用权,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利益的一部重要法律。我国现行商标法是l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商标法颁布施行以来,已经先后历经两次修正。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现行商标法作了第三次修正。本次商标法修正,重点围绕商标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商标法作了较多的修改和补充完善。《修改决定》共计五十三条,对现行商标法的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完善,增加和充实了有关商标注册申请,商标代理,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法律一本通 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6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 以法释法 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再次对 法律一本通 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 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 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尤其是请示答复,因其往往是针对个案而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则,实践中具有操作指导意义。 2.丛书紧扣实践和学习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
本书是日本学者研究德国企业集团法制的著作。本书作者高桥英治教授是日本大阪市立大学的教授,法科大学院院长,是在日本研究德国法以及相关集团企业法律问题为著名的公司法学者之一。 在德国法的诸多制度设计中,企业集团无疑是具有重大借鉴价值的制度之一。这不但是由于德国本身就是企业集团的发源地和企业集团运作成功的国家之一,更是因为企业集团在当下的我国尤其具有特别的存在价值。其原因在于中国不但有长期的企业集团发展传统,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企业集团仍是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代表的国家骨干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如何有效协调企业集团内部的利益关系和优化内部的权力配置,以*限度地发挥企业集团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一直是制约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关键之所在。在这方面,德国企业集团的组织架构及其权
本书解析了实践中常见的公司僵局现象的概念、表现、成因以及本质,分析了现行法律对公司僵局的处理,并论述事前预防和事后破解僵局的各种技巧,同时对改进和完善我国公司僵局处理机制提出了分析和建议。
本书分为四部分,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营业保护机制的构建与适用。章为重整制度营业保护的一般理论。第二章是全文的重中之重,对营业保护机制重要的营业授权进行了论证。其中,融资手段的授权又是论述的重点。第三章对重整制度营业保护机制下利益关系人的权利限制进行了论述。第四章作为对权利限制的救济,从利益平衡的角度,论述了对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利益相关方采取的利益保护措施。
《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以笔者在实践中提出的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在提供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公司法律顾问——有形化、标准化、产品化的*实践》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律调整》从法学的角度描述、分析和总结了国有企业30多年的改革历程,如实反映了我国经济从计划向市场的艰难转型。作者综合运用法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的分析方法,将改革中的许多复杂问题阐述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书中语言平实流畅,时有一泻千里之感,在当今国内出版的法学著作中殊为少见。
《纪念中国公司法颁布20周年文集》主要收录了嘉宾致辞;纪念发言;纪念中国公司法颁布20周年研讨会;完善公司资本制度研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完善公司经营者责任研究;对纪念研讨的总结;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教授上村达男对研讨的总结等。
与市场经济联系密切的公司法是日本现行法律中修改为频繁的法律之一。2005年日本在进行法律整合的过程中不但对公司法进行了大幅度修订,而且将其从商法典中独立出来作为单行的法律。此后继续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这一法律进行局部修订并于2013年出台了涵盖范围广泛的公司法修订草案。由于日本公司法条文繁多,内容丰富,初学者很容易被其概念搞昏头脑,更遑论把握其制度精髓。本书就是引领读者迅速了解日本公司法律制度的一本入门书。本书在结构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模式,分别以变革时代的商法与公司法、公司法的主要内容,公司法的国际化等部分组成。在写作方式上,本书既注重对日本公司法的全貌进行清晰扼要的概述,同时对内功的取舍作了大胆的尝试,省略了一些次要内容,而对重点制度则详加阐释,从而使读者能在短的时间内
公司控制权是一个在经济学界和法学界被反复讨论却尚无定论的问题,而公司治理结构本身就是对公司控制权的一个分配和平衡机制,从另一个角度看,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目标也就是解决如何监督和规制公司控制人的问题。本书希望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问题,立足于公司控制权分配的实际状况而非公司法预设的理想模式,抓住公司控制权享有主体这个关键寻找解决公司治理难题的突破口。本书首先从公司控制人的基本理论问题入手,在总结公司控制权配置基本原理、正确认识公司控制人法律地位的基础上,比较各国对公司控制人规制的主要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选择借鉴,进一步探讨不同类型公司控制人的具体法律制度,终为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公司控制人法律制度提出建议。
本书以股东制度为理论背景,以大量股权纠纷为实践素材,从法学视阈对股权制度疑难问题进行解析。本书希望,在理论上能够对我国公司制度理论体系具有“添砖加瓦”之效,弥补公司理论之不足之处;在实践中,对法院裁判案件、公司资本运转具有积极的指导与借鉴意义。本书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在我国2014年《公司法》关于股东诉讼制度建构的具体规定基础上,通过对域外股东诉讼制度立法的考察与比较研究,深入探讨了我国现行股东诉讼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股东诉讼制度的建议。 本书面向具有一定法学基础的大学本科以上读者。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伴随着政府权力下放和政府职能转变,中国社会各组织的利益集团现象已经从公共舞台的边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成为影响政府治理成效、社会公平与发展的重要力量。研究制度转型时期的利益集团现象,提出恰当、经济的规范和发展措施,是提高政府治理公共性与治理成效所无法回避的长期课题。 《松湖政法论丛:制度转型期的利益集团现象及其治理》从环境决定论出发,以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为基本分析框架,揭示利益集团现象在制度转型时期的权利、地位、特征及行为策略,从制度化治理角度提出理顺社会各集团与政府的关系的必要措施和保障,并围绕重塑政府公共性的目标,建构以政府与社会各集团之间 长期合作与总体交换 为目的的互动与表达机制。
本书旨在以尽量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法律条文背后的道理,通过对 条文主旨 、 实用解读 、 流程示意 、 救济途径 等部分的讲解,让学法者充分领会法条的本义,终帮助读者指引行为、做好预测,知道权利的边界。
近年来涉及公司诉讼的案件日趋增加,司法实践中也呈现出诸多的理论困惑和实务问题,而对公司司法的规定与现实需要之间形成的冲突,我国现行的《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完全予以解决。本书尝试从利益衡平之角度,立足于对中国司法实践的考察,试图对我国公司司法进行反思,以期为公司法的立法与司法完善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