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票据资产为基础资产是资产证券化中的一种实践。基于票据权利的特殊性,我国目前的票据资产既有票据收益权等创设的权利,也有上海票据交易所创造的标准化票据。票据资产不同于一般基础资产,在证券化中过程中遭遇阻碍,尤其在证券化的份额持有人 投资者实现投资权利时尤为明显。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书建议从票据权利的可共有、基础资产权益人确定、正当持票人制度等角度,完善票据法律制度。同时,从我国目前票据资产证券化的规范化发展实际,本书认为标准化票据是利用票据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融资的未来方向。
我国《票据法》自1995年制定以来,已历经将近三十年。《票据法》自身亦存在诸多疏漏与不足,其修改势在必行。期间,电子票据的面世及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旧法规难以及时应对新情况。正是基于此种需求,本
我国《票据法》自1995年制定以来,已历经将近三十年。《票据法》自身亦存在诸多疏漏与不足,其修改势在必行。期间,电子票据的面世及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旧法规难以及时应对新情况。正是基于此种需求,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