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诞生于19世纪自由法治国家背景之下。行?政法体系主要由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的三?个组成部分架构,其中行政行为居于核心地位。但20?世纪中后期,行政法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国家理论、法?治理念以及行政法研究对象均发生了重大变迁,传统?行政法面临挑战。行政法必须根据公共行政的发展,?适时变化与革新,以适应公共行政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 《变化与回应:公私合作的行政法研究》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拟透过公私合作的视角,?尝试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行政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有关知识,采取比较、实证等研究方法?,研究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的变化与革新,建构适?应公私合作发展需要的行政法基本制度。
《中国海事审判2014》为连续出版的海事审判专业出版物,以务实和探索的精神,专事于总结海事审判经验,交流海事审判信息,探索海商法理论和海事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内容详细精彩,观点新颖可靠。2014年为中国设立海事法院30周年,该书专设有“纪念海事审判30年”版块,全书分为审判前沿、海事仲裁承认与执行、船员劳务合同、域外法律、案例评析、案例精粹、年度报告、司法文件等版块,一如既往地位海事领域专业工作者提供的信息也学术观点。
《两岸海商法现状与修订论文集》主要是有关海商法方面,这也是我国航贸私法中的基本法律。海商法的研修不仅与航运、贸易、保险各方的权利义务有关,而且面对国际航运环境及海事海商国际立法的快速变动、两岸航运及贸易之交往日趋频繁,两岸海商法在多式联运责任、诉讼管辖及准据法的规定上,必须取得相当之共识与交集。如此不但能促进两岸的经贸交流,也能使两岸人民在私法领域产生一致看法,从而有利于促进两岸人民之感情,避免因立法规定之不同,增加彼此间之隔阂。《鹿特丹规则》已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国际贸易参与国签字,其力量是不能小觑的。本次会议立足于两岸海商法律制度之现状,针对目前两岸海商法中存在的差异与分歧进行研讨,并通过比较借鉴《鹿特丹规则》的相关创新制度,旨在寻求两岸海商法修订的可行之法,以推进两岸海商
行政法诞生于19世纪自由法治国家背景之下。行?政法体系主要由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的三?个组成部分架构,其中行政行为居于核心地位。但20?世纪中后期,行政法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国家理论、法?治理念以及行政法研究对象均发生了重大变迁,传统?行政法面临挑战。行政法必须根据公共行政的发展,?适时变化与革新,以适应公共行政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变化与回应:公私合作的行政法研究》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拟透过公私合作的视角,?尝试运用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行政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的有关知识,采取比较、实证等研究方法?,研究公私合作背景下行政法的变化与革新,建构适?应公私合作发展需要的行政法基本制度。
本书深入剖析《海商法》的重要法律条文,总结归纳《海商法》生效至今的理论研究成果、司法运行情况及其对《海商法》修订的启示,研究海商法在民商法体系的定位、水上货物运输的 三轨 制、船货各方利益的平衡、国际性与本土化的协调等重大理论问题,比较研究其他国家对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所采取的立法模式,探索海商法修订的模式,以回应司法实践的法源需求。本书从宏观和微观、理论与实践等多个视角,探讨《海商法》修订中的体系归属、体例结构、立法路径、利益平衡、制度选择等问题,以期为修订兼具科学性和先进性的《海商法》贡献力量。
《日本司法责任制度研究》首先界定了司法责任制之界限,明确了研究范围;通过梳理日本历目前几个司法发展的重要阶段,总结其司法特征;重点介绍了日本对司法裁判官的监督机制特别是对日本裁判官诉追委员会和日本裁判官弹劾裁判所的结构设置、人员选配、活动开展、具体效果和适用法律进行了系统阐述,后分析了该机制的实施效果,认为中国应当仿效日本设立专门化的法官责任追究机构,明确法官责任追究的事由,建立诉讼模式的法官责任追究程序。从而既可以对法官行为失当追究责任,又能够优选限度保障法官不受非法干扰、独立判案。
本书围绕《华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两大条约体系,并结合我国《民用航空法》和我国航空货物纠纷解决机制,从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公约、国际航空货物承运人主体地位、国际航空货物承运人责任的认定、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争议解决机制、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诉讼的管辖法院五个方面对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责任进行了全面阐释,填补了该领域国际法研究的空白,本书对国际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的深入研究,对国际海运公约有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学会对国际海运公约的正确利用,努力推动我国海运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是为高等院校海商法专业“海商法导论”“海商法总论”等课程编写的教科书,专门讲解海商法入门阶段的基础理论知识,涵盖海商法的概念、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特性、体系、法源、法律关系、沿革等基本问题,旨在为学生后续学习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事法、海上保险法等海商法具体制度的相关课程提供必要的法理基础。同时,本书基于中国法的立场较为详细地讲解了海事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则。 本书具有较为鲜明的比较法色彩,注重与通行、经典著作保持有益的互动探讨、真诚的学术对话,目的是展示争议、廓清理论,尽量为读者提供经过思辨而形成的较为合理的学理观点。同时,本书强调教科书与学术专著应有的体例差异,除介绍知识点的基础内容之外,设有采用不同版式编排的“理论探讨”“立法资料”“司法实践”等专题版块,意在加深层次、
《两岸海商法现状与修订论文集》主要是有关海商法方面,这也是我国航贸私法中的基本法律。海商法的研修不仅与航运、贸易、保险各方的权利义务有关,而且面对国际航运环境及海事海商国际立法的快速变动、两岸航运及贸易之交往日趋频繁,两岸海商法在多式联运责任、诉讼管辖及准据法的规定上,必须取得相当之共识与交集。如此不但能促进两岸的经贸交流,也能使两岸人民在私法领域产生一致看法,从而有利于促进两岸人民之感情,避免因立法规定之不同,增加彼此间之隔阂。《鹿特丹规则》已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国际贸易参与国签字,其力量是不能小觑的。本次会议立足于两岸海商法律制度之现状,针对目前两岸海商法中存在的差异与分歧进行研讨,并通过比较借鉴《鹿特丹规则》的相关创新制度,旨在寻求两岸海商法修订的可行之法,以推进两岸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