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日益成熟,生物识别正被广泛应用于公共管理、工业生产和商业服务等领域。为规范和引导生物识别技术科学发展,展现科技向善的力量,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规制。全
随着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日益成熟,生物识别正被广泛应用于公共管理、工业生产和商业服务等领域。为规范和引导生物识别技术科学发展,展现科技向善的力量,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规制。全
企业合规不起诉包括“合规不批捕”“合规不起诉”“合规从宽量刑建议”“合规从宽处罚建议”等多重含义,目的在于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 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该制度的出现,改变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格局,标志着一种以合规激励为核心的协商性司 法程序得到我国法律的确立,使那些涉嫌犯罪的企业在推行企业合规机制方面具有了一定的动力支持。本书稿在具体介绍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的同时,针 对这一制度在试验中遇到的诸多难题,对若干个有争议的问题作出了理论解释,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制度改进思路。
本书选取德国经典的工程私法判决,其内容涵盖工程合同和工程侵权两大部分,前者包括工程合同的效力、承包人的给付义务范围、工期和工程质量、发包人的单方指示变更权、固定价合同的变更、工程合同的解除、发包人的任意终止权、工程价款、验收,后者包括工程保修与瑕疵责任、报酬请求权的担保等问题。本书特色在于,选取《德国民法典》颁行以来德国联邦高等法院具代表性的工程私法判例,呈现德国工程私法的典型特征,揭示其最基本的法律适用问题,能够帮助读者了解德国工程私法的基本面貌,加深读者对德国法相关条文的理解。
随着生物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日益成熟,生物识别正被广泛应用于公共管理、工业生产和商业服务等领域。为规范和引导生物识别技术科学发展,展现科技向善的力量,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规制。全
本书围绕环境法中私法逻辑的价值、识别与制度体现等问题展开。在环境法的基础理论及相关实践中,历来将公共利益作为环境法基本范畴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以公法逻辑为主导的制度构建,该认知惯性及研究进路存在明显的结构性缺陷。从根本上来说,环境法的基本范畴是生态利益,生态利益除了非功利性、多层次性等属性之外,还具有典型的利益共生性特征,即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共生。因此,生态利益并不仅仅只体现为公共利益,事实上,自然人始终作为独立的个体享受环境公共利益,从生态利益归属或者享有的过程来看,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始终共生共存,仅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理解和定位生态利益无疑是片面的,对个体生态利益诉求正当性的肯定和确认,有利于提高社会个体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于生态公共利益的实现也有积极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