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理财治国观,是一种在法治视野下通过“理财”更好地实现“治国”目标的理念,即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法治理财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内核是对国家治理语境下财税法本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从过程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过程中的合理、合法、合宪;从目的的角度来讲,强调理财目的是为民、为公、为国;从本质的角度来讲,则是强调理财的法治性、现代性、公开性和公共性。这种治国理念的提出,体现了国家治理模式的创新,为化解我国新时期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提供了具有启示性的思路。
本书分部分,部分“改革全景下的法治财税”主要从全局的角度讨论了财税法治建设的目标、原则;第二部分“财政法制与预算控权”主要讨论了实现预算法治的实施路径和保障;第三部分“税制优化与税法改革”主要讨论了税法改革的有关内容,涉及税法改革的原则,个人所得税、地方税改革,营改增试点等问题。
本书以传统理论创新为基点,将重点置于中国财税法生态化的实现路径之上,并将生态化的要求渗透到现行财税法之中。一方面考察了财税法对于环境治理、资源保护、能源利用的规制现状;另一方面通过将环境与资源保护工具由传统命令控制型向基于市场的经济型的转变,尤其将财政转移制度运用于生态补偿机制中,奠定了生态财政法在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本书以市场规制工具为研究对象,以市场规制工具的制度生成、类型化、匹配性、规制工具创新以及规制工具的具体运用为主要内容,围绕规制工具选取和运用的基本问题展开论述。本书将市场规制工具作为独立的范畴从市场规制法中提炼出来,强调其在市场规制中的核心地位,初步构建了市场规制工具的认知框架和制度体系。本书拓展了市场规制法的研究视角,完善了市场规制法的制度框架,使市场规制法成为有机的制度体系;为经济法学研究探索了新的理论进路,通过问题导向型的研究路径,实现了理论分析与制度实证的有机结合;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适当的政策建议,提高市场规制的科学化水平,对市场规制改革和规制模式转型具有的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