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伦理学、法学和实践三个层面对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主要理论及其法律实践作出了梳理和批判,认为环境伦理学作为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特定环境想象,并非普世真理,不符法治精神,社会实效不佳,不应成为中国环境法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中国环境法学总体存在“法律观偏失”的不足,须树立清醒的学科意识,以“现代法”为前提预设进行制度研究,实现从“启蒙思想”向“法治理论”的历史转型,为环境法治实践作出“法学”的贡献。
本书吸收了本学科全新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司法实践新经验,结合我国和国际自然资源立法新动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然资源法的总论、水资源法、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海洋资源法、渔业资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能源法等基本内容,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自然资源法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书吸收了本学科全新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司法实践新经验,结合我国和国际自然资源立法新动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然资源法的总论、水资源法、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海洋资源法、渔业资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能源法等基本内容,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自然资源法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任顺平、李春明、姬志宏、黎明哲、何化平等编著的《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主要通过对法学基础知识和我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内容的介绍,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水法规规定的制度内容进行了解读,探讨了水利立法技术、水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利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实践,同时对当前水利工作中的水污染事故处置及应急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内容全面、丰富、系统,实用性强,可供水法规建设者、水行政执法人员和水利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者阅读参考。
《环境法的形成》是一部对美国环境法的演进历程进行系统研究的论著。美国环境法最初是如何产生的?环境法循此路径形成的原因何在?环境法当前面临的挑战是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以汇集成一个个引人入胜的环境法故事。通过审视美国现代环境法的前30年,研究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所发生的影响环境立法的正式事件和案例,本身不只描绘了一幅有关环境法的现实图景,更希望通过分析环境法的早期变迁,梳理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并探究自然世界是如何在其影响下发展的,以期对当下和未来环境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有所参考和借鉴。
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和学者首创的国际环境合作培训教材,为中国环境保护合作项目中的重要一环,面向国际援助国家,对非洲国家等进行援助培训的教材。竺效编著的《环境法(英文版)》为主要针对环境法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阐述。本书系统地总结了典型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技能和专业在中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门技术。本书的出版将展示和宣传环保的新理念和成功实践我国保护,宣传了特别重要的角色在生态发展我们的国家的成功经验文明和美丽的中国。
本书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编写,根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相关问题,并附有该法修订草案、历次修改审议报告、立法调研报告等立法资料和新旧条文对照表,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权威文本。
任顺平、李春明、姬志宏、黎明哲、何化平等编著的《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主要通过对法学基础知识和我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内容的介绍,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水法规规定的制度内容进行了解读,探讨了水利立法技术、水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利行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实践,同时对当前水利工作中的水污染事故处置及应急监测的有关规定进行解读。 《水法规知识简明读本》内容全面、丰富、系统,实用性强,可供水法规建设者、水行政执法人员和水利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者阅读参考。
本书吸收了本学科全新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成果和自然资源管理与司法实践新经验,结合我国和国际自然资源立法新动态,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然资源法的总论、水资源法、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森林资源法、草原资源法、海洋资源法、渔业资源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法、能源法等基本内容,注重培养学生运用自然资源法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激励是法律的基本功能,法律激励有其人性论基础,契合“以人为本”的理念,法律的首要任务是激发人性向善。我国环境法的激励机制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普遍激励和重点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行为激励为主,结果激励为辅的原则;适当激励的原则。我国环境法激励机制的主线应当是环境权利,包括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的公民环境权,以及环境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结社权、环境救济权等各种程序性权利。从激励法律规范的角度来看,各层级法律法规应当各有侧重,分工配合。宪法和环境基本法应当以权利激励为主,环境单行法以权利激励和行政赋能激励为主,民法、诉讼法等相关部门单行法中的环境激励规范以权利激励为主,国际环境法以对发展中国家的赋能激励为主,环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行政赋能激励为主
从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生效以来,这部法律被宣传贯彻的情况怎样、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的实施、企事业单位对有关规定是否予以遵守了、立法规定本身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挑战、是否达到了立法目标所追求的效果,都是社会各界所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组织专家,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评估:①评估对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宣传情况;②评估重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③评估重点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④评估企业环境守法情况;⑤新《环境保护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近些年来各级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若干个指导性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旨在引导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采矿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能源和资源。为方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事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使用,我们对国家和地方颁布的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政策及标准等进行了全面梳理,选编形成了《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