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虽然属于市政公用事业,但比之于其他行业而言具有鲜明的“环境性”特征。由此,本书探索了此方面的理论研究空白;其次,从部门法学角度来看,现有关于市政公用事业公私合作(PPP)的整体性
2014年4月24日,《环境保护法》完成全面修订,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环境保护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基础性法律,新《环境保护法》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呼声,在理念、制度、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和创新,对环境执法和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帮助环保工作者、企业事业单位、司法人员、环境公益组织以及热心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准确把握《环境保护法》的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环境保护部直接参与修订工作的同志合作编写了本书,对新《环境保护法》的每一条的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和相关规定都做出了详细介绍和专业解读。
%26nbsp;%26nbsp;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为法学学科核心课程之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三版)》立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理论的独特性和体系的完整性,紧密联系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用很严格制度、很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为了使广大读者能够更加系统、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新
人类正面临严峻的环境危机。人们已经意识到,唯有保护环境人类方能克服环境危机。但是,保护环境作为一种负担、作为一种法律义务,必须由每一社会成员承担之吗?环境保护的现状提醒我们,保护环境的负担并没有在人类社会成员间被公平地分配。这是环境保护制度失灵的肇因。克服环境危机的出路就是把环境保护义务作为一种“普遍义务”、在社会成员间公平地分配。因为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本身需要人们保护环境,而社会正义原则则要求人类必须将环境保护义务在社会成员间公平地分配,使之成为一种“普遍义务,:况且,环境的自然特性牢牢地制约了人类安排环境保护制度的范围普遍、公正地分配与履行环境义务是正途。
近些年来各级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若干个指导性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旨在引导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采矿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能源和资源。为方便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事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使用,我们对国家和地方颁布的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政策及标准等进行了全面梳理,选编形成了《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保护政策法规》。
《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第3版)》作者Timothy D.Crowe先生于2009年2月21日不幸去世。毋庸置疑,他的离去对国际犯罪预防领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Crowe先生是一位国际著名的犯罪预防专家、犯罪学家、《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第3版)》第1版和第2版的作者。《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第3版)》已经成为多个国家在环境设计预防犯罪领域的标准教材。Crowe先生曾经任国家犯罪预防研究所所长,他自己就培养出了超过6000名环境设计预防犯罪领域的专家。他个性谦逊、专业且正直、思维敏锐。他永远是我们的朋友。
以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能源法律法规为蓝本,以环境法与能源法的内在统一性为基础,努力吸收近年来环境法学、能源法学研究领域的近期新理论研究成果,坚持从环境与能源法学的特点出发,全面、系统地阐明环境与
2017年6月24日,优选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与适用《解释》,优选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编撰了本书,对如何在实践中
商品描述 污染环境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个罪名,是一种违反国家环保管理规定实施排污行为并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题的意义及背景,此选题的研究现状并结合靠前外相关理论与实务研究进行阐述。并且,阐述本书主要的研究方法。详言之,本书的论述逻辑如下:本书除绪论与结语外,包括以下五个部分:靠前章,污染环境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概述;第二章,“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界定;第三章,“违反国家规定”的解读;第四章,“严重污染环境”的分类解读;第五章,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的认定。
人类正面临严峻的环境危机。人们已经意识到,唯有保护环境人类方能克服环境危机。但是,保护环境作为一种负担、作为一种法律义务,必须由每一社会成员承担之吗?环境保护的现状提醒我们,保护环境的负担并没有在人类社会成员间被公平地分配。这是环境保护制度失灵的肇因。克服环境危机的出路就是把环境保护义务作为一种“普遍义务”、在社会成员间公平地分配。因为人的基本需要的满足本身需要人们保护环境,而社会正义原则则要求人类必须将环境保护义务在社会成员间公平地分配,使之成为一种“普遍义务,:况且,环境的自然特性牢牢地制约了人类安排环境保护制度的范围普遍、公正地分配与履行环境义务是正途。
是否存在独立于传统环境侵权损害这一典型私益损害的环境公益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救济的实体性公共利益究竟是什么?本书认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法主要着眼于对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的危害行为而造成的传统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给予事后救济。但生态损害是一种新型损害,它不同于加害行为以环境为媒介所造成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而是生态(环境)本身所遭受的一种新型损害。事先预防与事后救济生态损害的法律机制若能齐头并进固然很好,但本书尝试以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救济思想为指导和目标,在总结归纳境内外已有相关法治实践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究其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学原理,尝试系统设计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损害的综合预防和补救的法律制度,并提出了《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救济法》(建议草案)等
《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由路易斯·B·宋恩、克里斯汀·古斯塔夫、森·朱罗、约翰·E·诺伊斯、埃里克·弗兰克斯著,如作者所言,本书的目的是:“为学生和专业人士提供一份对国际海洋法中基本规则、概念、机构和程序全面且易于理解的介绍”。因此,这本综合性的精要所论述的主题覆盖了:各国在不同海域的权利与义务、基线及海洋划界、船舶国籍及对船舶的管辖、海洋资源与环境、海上恐怖主义与安全,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海洋法精要(原书第2版)》除论述了已普遍接受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相关的条约、案例与法理外,还富有特色地讨论了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的立法与实践。
2014年通过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之后又相继修订了一些各领域的单行法规进行了修订,对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做出了新的安排和部署,《环境法学(第四版)》在此基础上对前版教材进行全面修订,力求全
《股权纠纷实务操作与案例精解》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股权纠纷方面的案由规定为纲,通过实务指引部分解读各种类型股权纠纷的实务操作技巧及注意事项,并以典型案例的形式解析各类型股权纠纷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要点与问题。本书涵盖发起人责任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股权质权纠纷、股东收购请求权纠纷、公司决议撤销纠纷、公司决议效力确定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并收录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股权转让纠纷案件裁判规则。
本书旨在通过污染场地这一风险范型,探寻中国语境下风险规制的基本逻辑、制度约束与转型进路。一方面,从风险规制的知识内部去透视和反思中国污染场地问题频发的症结和病灶所在,另一方面经由典型案例研究,使既有理论资源与中国当下环境风险治理的制度现实联系在一起,分析“中国式”污染场地风险规制的实际样态、现实困境与法治后果,进而提出未来治理转型方向——环境风险公共规制。
《绿色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研究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既立足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需要,又着眼于优选环境资源保护的总体趋势。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已经正式设立,环境资源管
金曦、朱涛、田璐著的《劳动争议法律适用解答与典型案例解析》由参与《解答》起草、对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丰富裁判经验的法官撰写,对《解答》中针对劳动关系确认相关联问题、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涉及的问题、未订立书面合同及合同期限涉及的问题、带薪年休假涉及的问题、工资标准及各种争议计算基数涉及的问题、与社会保险相关联问题等作出的解答,采取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为导引、适用解答为核心、法律规范依据为支撑、典型案例为示范、法官解析为延伸的编写体例。从多维度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