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历史发展与概念界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法律定位、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法律属性、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义结构、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评述与法典化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从厘清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入手,为理论研究和专门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发掘出适合中国本土国情的政府应然角色定位及其一般权义构造,全面提升了新时代政府主导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的理论根据和法治内涵。通过论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从核心制度着手,结合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条例条文及制度安排进行解读与评述,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融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更好地解释并输出中国经验。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海洋相关问题与理论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适时且重要,本书正是旨在回答如何把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问题和那些与建设海洋强国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海洋湿地管理、海洋倾倒区选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安全及其社会参与对策、国家对非领土性管辖海域的治安管辖、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等的研究,都是有助于海洋事业发展的研究。
传统公部门无法有效完成环境风险带来的 任务,为了确保风险治理与决策的质量与正当性,公部门必须仰赖私部门,才能完整践行环境风险治理与决策。本书以邻避风险的影响因素与风险链演化规律为基础,认为环境法权是邻避风险治理的法理基础,从邻避风险治理模式、治理结构、治理制度等层面,反省了长期以来技术与行政官僚的风险 决策体系,在突破公私藩篱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民主化,扩大科学知识审查社群,提升决策效能。
俞金香、韩敏著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随着我国各地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成为国人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国环境法学评论》是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承办的论文集刊,本期内容分为六个栏目,从不同角度对现今比较焦点的环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对于进一步推动环境法学的繁荣,倡导学术研究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俞金香、韩敏著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