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金香、韩敏著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随着我国各地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保护成为国人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国环境法学评论》是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承办的论文集刊,本期内容分为六个栏目,从不同角度对现今比较焦点的环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对于进一步推动环境法学的繁荣,倡导学术研究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海洋相关问题与理论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适时且重要,本书正是旨在回答如何把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问题和那些与建设海洋强国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海洋湿地管理、海洋倾倒区选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安全及其社会参与对策、国家对非领土性管辖海域的治安管辖、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等的研究,都是有助于海洋事业发展的研究。
传统公部门无法有效完成环境风险带来的 任务,为了确保风险治理与决策的质量与正当性,公部门必须仰赖私部门,才能完整践行环境风险治理与决策。本书以邻避风险的影响因素与风险链演化规律为基础,认为环境法权是邻避风险治理的法理基础,从邻避风险治理模式、治理结构、治理制度等层面,反省了长期以来技术与行政官僚的风险 决策体系,在突破公私藩篱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民主化,扩大科学知识审查社群,提升决策效能。
本书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生态环境部门的履职重点和职责清单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解读,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涉及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包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企业、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电商、快递和外卖企业等六大类企业需要注意的法律红线问题进行了条分缕析的梳理。 本书的编者多年来参与 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充分了解法律法规修订的背景和条款的具体内涵,解读比较 。 本书语言精炼,法律依据准确严密,相对于枯燥的纯文字内容,本书图文并茂, 便于读者理解。 本书涵盖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固体废物管理相关的法规和文件,方便监管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使用。 本书不仅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和执法人员、检
高之国、贾宇主编的《中国海洋法年刊(2017)》由中国海洋法学会主办,顺应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决策,有助于推动我国海洋法学的研究与实践。本辑包括三大部分内容,即 海洋法的新发展、维护海洋权益的形势与任务、 案与海洋争端和平解决。这些成果对于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海洋法在我国的研究和实践具有积极的意义,为中国的海洋事业发展和海洋法制建设将作出重要的贡献。
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配置研究 的最终成果,共计十章。 自然资源特许权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特许取得的持续排他使用国有自然资源的权利。在范围上,国有自然资源范围的开放性决定了自然资源特许权是一个开放的权利概念,现行资源法上设定的自然资源特许权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以及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无线电频率使用权等。在市场条件下,自然资源特许权是国有自然资源有偿出让和市场配置的对象。 实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是我国国有自然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方向。但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涉及的问题有很多:哪些资源可以进行开发利用,哪些资源应以保护、修复为主;在可以开发利用的资源中,哪些资源可以设定为排他的特许使用
俞金香、韩敏著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2月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将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新的指导。2013年年初,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监会在试点五年的基础上,又发布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由自愿保险进入强制保险的新阶段。为了推进和指导这项工作,需要研究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这就是编著本书的基本目的。本书在考察不同类型国家环境污染保险实践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情况,探讨建立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初步设想。本书适合各级环保部门、保险监管机构、排污企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人员学习使用,也为社会公众学习了解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法规提供方便。
俞金香、韩敏著的这本《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的法理研究》认为,环境权是基本人权,是人类权,是可持续发展权,反映了人类对于自身与自然关系的重新审视及保护自然的法理诉求。循环经济的实质是绿色增长,循环经济法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法律诉求。环境权与循环经济法天然存在联系。以生态整体主义视角观察,环境权是循环经济法的基本立足点,循环经济法是环境权实现的有效保障。循环经济法对传统法律体系的冲击是全面而深刻的,以环境权的实现为立场,循环经济法将带来经济法制、科技法制及教育法制等方面的全面变革。
《环境法的法权结构理论》从经验和事实出发,提出了“环境法的法权”这一命题。应对“权利义务法理学”路径在环境法学领域存在着统合力不足、缺少普遍解释力的局限性,本书以环境法法权的规范建构作为的核心范畴研究。运用法益分析、规范分析及类型化方法,把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置于统一的法权结构体系中,试图打通历来研究者因各自为政而呈现理论割裂和碎片化,为诸类环境权利、环境权力的体系化与分层建构、均衡配置提出了一种全景图式,以求建立符合学科本质特点的环境法学核心范畴。本书集结作者20年研习环境法的思考与探索,其法权结构理论,关注权利与权力,讲求公法与私法的配置均衡,是一部颇具心力的著作。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此后相关部门发布了四个实施新环保法的配套法规。2015—2017年,环保部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团队对上述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展开调研与评估,竺效主编的《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实施与适用评估报告(2015-2017年)》就是这三个报告的总成果。报告对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与适用情况进行了多向度分析,展现了科学的调查与研究过程,主要内容包含对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文字的准确性、明确性、规范性进行文义评估,对适用难点、条款使用率、疑难典型案例等的实施和适用情况进行评估等,旨在为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以及相关学术研究提供具有借鉴与参考价值的数据和资料,推进中国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能源法导论》结合我国能源法立法进程及法治实践,模拟了能源法章节编制,重点阐述了能源法总则、能源行政管理体制与主管机关、能源监管、能源企业、能源开发建设法律制度、能源生产法律制度、能源供应与服务法律制度、能源节约法律制度、农村能源法律制度、能源特别法律制度、能源国际合作、监督与保障、能源行政执法、能源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并提出建议。同时,简要介绍了我国能源法起草过程与研讨的主要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简述。 本书可供能源法立法人员、能源法律专家、相关法律工作者及研究人员等参考使用。
传统公部门无法有效完成环境风险带来的 任务,为了确保风险治理与决策的质量与正当性,公部门必须仰赖私部门,才能完整践行环境风险治理与决策。本书以邻避风险的影响因素与风险链演化规律为基础,认为环境法权是邻避风险治理的法理基础,从邻避风险治理模式、治理结构、治理制度等层面,反省了长期以来技术与行政官僚的风险 决策体系,在突破公私藩篱的基础上,推动科学民主化,扩大科学知识审查社群,提升决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