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矿业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秉承体系化的思维方式,侧重于对如何在实践中正确适用《解释》进行解读,结构上采取[条文主旨][问题解答]和[法条链接]的模式,以全面展示《解释》起草制定过程中的思考、探索和*终选择的论证,尤其注重加强横向的比较研究,借鉴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以便于读者深入理解相关理论背景和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遵循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的环境刑法研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刑法在环境保护实践中并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的难题。环境刑法立法作为刑事一体化视野中环境刑法研究的起点,对环境犯罪罪名的体系、犯罪构成,以及相应的刑罚配置进行科学设置,并且作为静态的环境刑法规范文本而存在。环境刑法适用是环境刑法规范体系实际运用于现实生活,将环境犯罪和环境刑罚的抽象规范与具体的环境犯罪现象进行对应,并形成相应的司法结果。环境刑法行刑则是将环境刑法适用的终结果付诸相应的刑事执行机关,即对环境刑法适用中形成的结果进行实际执行,达到惩罚环境犯罪人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通过环境刑事一体化把环境刑法立法的实体性、程序性、执行性内容统一起来,促进立法与司法、执行的紧密结合,强化和提高环境犯罪惩治的效果。
能源和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属性是界定财产和权利的基础。本书由全球知名的能源环境方面的资深专家撰写而成。本书分为四个部分。部分探讨了财产法和财产权利的理论和概念。第二部分研究了案例国家在国家层面上的自然资源制度。第三部分对财产权、市场和监管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后一部分对房地产领域、环境上的水市场、财产权以及林业部门中的生物碳汇和以社区为基础的产权市场这些方面的正在形成的新兴财产制度和可持续能源发展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本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既从理论角度又结合具体实践,以能源为中心研究自然资源的财产和法律制度的高水平著作。其主要创新点在于:对气候变化形势下的林权、排放交易、供水服务、生态服务、知识产权方面的财产制度安排提出了创新性设计或者设想。同时,它对于政府、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2014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这部法律是对1989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的修订,这次修订在许多方面都有所创新和发展。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的内容和精髓,我们邀请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高等院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释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前世今生”进行了权威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是1989年环境保护法公布以来的首次修正,本次修改明确了新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对保护改善我国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本书荟萃全国环境法学研究的*成果,其中不乏名家新作、名作译文、博士新篇。在“特约稿件”栏目中,马骧聪先生向我们介绍了他所经历和了解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发展梗概;“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栏目中,收录了关于低碳发展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民法机制的研究文章;“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司法专门化”栏目专门论述了公益诉讼的相关问题;“译作”、“国际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研究”、“自然资源法研究”三个栏目从国外到国内探讨了在环境治理中的问题;“博士论坛”栏目继续推介青年才俊,刊发博士的原创新作;“本年度环境法学研究综述与环境法律概览”栏目系统再现这一年的学界年会、环保大事和研究动态。 本书不仅适合高校、科研院所的学者、研究生阅读,也适合所有关心环境法学研究、环境法制建设的智士贤达阅读、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为了更好的宣传环境保护法,使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法特别是这次修订内容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保证环境保护法的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对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逐条地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力求准确、通俗地阐释立法原意。 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和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同志联合编写。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下一步全国各地即将开展包括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空间管制、交易、生态补偿等一系列深化改革工作,亟需要相应的理论和案例实践作为指导。本书是作者在参与国家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研究的基础上,以落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目标,将国家当前*的改革要求、国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案例和我国自然资源资源产权制度面临的问题进行总结提炼并上升到理论层面,本书从理论上提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自然资源产权结构体系,为当前学术理论的研讨提供了探索,解决了当前自然资源公权和私权混合、管理权与经
本次修订对《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了19处修改,主要聚焦在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二是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衔接,强化法律责任,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 放管服 改革要求,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本书通过对中国环境立法、政策制定、规划、司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国际合作等方面的环境法学分析,旨在及时传播环境法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全面反映国内外环境法治动态。
环境权是环境法核心的权利,也是当代社会一项新兴的宪法基本权利,环境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是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09CFX051)的成果,该课题已于2016年顺利结项,鉴定等级为良好。本书系统运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全面分析了我国三十年来环境权理论研究的概况和存在的问题,从环境公共性原理出发,结合英美法系国家公共信托理论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物理论论证了环境权的法理基础。进而对一百九十多个联合国会员国的宪法文本进行梳理和分析,对各国宪法环境权条款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在宪法文本分析的基础上转而就环境权司法救济的法理与实践作了论述,尤其是对环境权的可诉性、审查标准和公益诉讼制度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本书全面回应了对环境权的各种质
随着人们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的不断增加,海洋环境的污染和损害也在不断加剧。海洋污染的防治、保护海洋资源以及采取各种措施建设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海洋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图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防治污染,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经过三十多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一系列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得到了法治的保障。
《环境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研究》从立法条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角度论述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意义和具体构建,通过分析解构现有的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问题、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程序,探讨环境公益诉讼的专门立法模式,包括原告资格、证据保全、程序衔接等。这一研究对于走向通过环境程序法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法治化道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从2014年4月24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生效以来,这部法律被宣传贯彻的情况怎样、各项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真正的实施、企事业单位对有关规定是否予以遵守了、立法规定本身和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挑战、是否达到了立法目标所追求的效果,都是社会各界所十分关心的问题。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组织专家,对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一年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评估:①评估对新《环境保护法》贯彻宣传情况;②评估重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③评估重点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④评估企业环境守法情况;⑤新《环境保护法》实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2013年9月18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经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九条,为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排水户、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应尽的义务,并对从事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排水户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方便读者学习新条例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城市建设司一同编著了本书,对条例规定的内容作了权威释义。
本丛书共30个分册,2017年新增9个分册。独具以下三重价值: 1.文本权威,内容全面。涵盖业务相关的所有常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及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书中收录文件均为经过清理修改的现行有效标准文本,方便读者及时掌握*法律文件。 2.查找方便,附录实用。全书法律文件按照紧密程度排列,方便读者对某一类问题的集中查找;重点法律附加条旨,指引读者快速找到目标条文;附录相关典型案例、文书范本,其中案例具有指引 同案同判 的作用。 3.免费增补,动态更新。
《中国生态补偿政策概览/生态补偿研究丛书》编著者刘桂环、陆军、王夏晖。 本书汇集了我国生态补偿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内容分两大部分,一是法律法规类,二是部门规章类,其中部门规章类又以流域及其他水体环境、生态功能区、森林、草原、矿产资源开发以及等各个生态环境进行了分类。并附有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统计等等。
我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由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产业结构,以及各自所面临不同环境问题,其环境发的发展水平存在相对差异。本书分别对他们的环境法体系做了介绍比较。总体来说,我国台湾地区环境“法律”体系趋成熟、其次是大陆和香港地区,再次是澳门特区。我国台湾地区、大陆和香港特区的环境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澳门特区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仍在建设中。
本书为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打造的新品牌《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成果选编》,目的是通过对中心政策法律研究方面成果的梳理分析、归纳总结、提炼升华,搭建法治研究交流平台,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支撑国土资源法治建设。本书此次主要收录中心近两年的优秀研究成果,形成《国土资源政策法律研究成果选编(2013-2014)》,内容涉及基础法治理论、法律评价、土地抵押登记分析、土地使用权权属管理、不动产登记员制度、土地利用效率、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理论分析、土地市场运行的理论与动态监测技术、矿产勘查投资、资源收益分配、法律素质评价等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