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的基础理论切入,依次展开研究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后落脚于中国权益维护的机制调适。核心观点是:依托平行开发制基础上的联合企业制,剖释该理念对开发技术能力、融资方式和惠益分享三大法律问题解决的指导意义;由责任共同体对技术商业化的正向认同,建构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信息公开及联合企业安排的制度内容;依据责任共同体共建国际海底区域治理能力,营造风险融资保险、开发合同担保的项目融资以及联合企业控制权融资中的法律秩序;基于命运共同体共享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利益,勾勒缔约国管理模式、产品分成安排以及财政运行机制的规范体系;发挥我国在利益共同体共商开发秩序中的引领作用,多维辨析开发权益的维护路径。
国家海洋局战略所先后承担了国家科研专项“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确定”以及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划界支撑技术研究(200805078)”。在这两个项目的支持下,战略所组织翻译了委员会审议沿海国划界案后通过的审议建议摘要。为方便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参阅,特将译文编撰成《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定-- 划界案的执行摘要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建议摘要》。本书翻译部分的原文全部源于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网站公布的相关文件。 本书由高健军翻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 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国际航空法》一书自1982年首次出版以来,至今已经历了8次修订,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2012年出版的第九版。本书已经成为了欧美各国关于航空法律制度的经典读物,其突出特点是全面地展示了在航空领域,各个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已经取得的共识和尚未达成一致的问题,涵盖的法律领域囊括了物权(航空器权利)、合同(货物和旅客运输、保险安排)、侵权(撞机等飞行事故、产品责任)、公共管理(空域管理、事故调查)、市场管制(准入条件、环境保护、竞争秩序)以及刑事责任等全方位的议题。特别地,本书还辟专章总结了欧盟这一独特法律体系中的航空法制问题。本书适宜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航空业界人士的专业参考读物,也可作为法学专业和航空专业的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指导用书。
余民才编著的这本《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 主要由前沿、五章和结论组成。章介绍自卫权的 概念与特征、性质及其渊源,自卫权的历史演进与法 律意义。第二章是自卫权行使的实体规范,包括武力 攻击、自卫的必要性和比例性、安理会的作用、集体 自卫权以及国家责任。第三章讨论的是自卫权行使的 程序规范,如自卫行动的对象、地点、方式及其合法 性评价。第四章探讨了自卫权在几个现实新问题中的 适用性,这些问题是:预先性自卫,先发制人,武力 反恐,计算机网络攻击,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 ,暗杀或定点清除,保护海外国民,防止环境退化, 以及第51条的修改。第五章分析了我国自卫权的确立 及其内容、有效自卫及其行使、我国和平发展中自卫 权行使与该战略的关系、我国行使自卫权的实践以及 现行适用自卫权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本书着重阐述了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与监督机制,揭示了各种人权条约机制的不同特点,并论述了各种人权条约机制在新世纪里面临的挑战和应对这些挑战的措施与建议。同时,本书在阐述国际人权条约的基础上,还紧密联系中国践行国际人权条约的情况,对中国参加的每一项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包括普遍性的和专门性的)的实施情况都进行了阐释和分析,总结了中国所做出的贡献,并指出了中国面临的挑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此外,本书还弥补了现有的国际人权法研究忽略亚洲区域的不足,在分析与比较欧洲区域人权条约、美洲区域人权条约和非洲区域人权条约的实施机制的基础上,对建立亚洲区域人权条约机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