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学(第四版)》着重论述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法律制度,较完整、准确地阐明了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基础知识,全面反映国际法的*理论学说和动态,并专题阐述了中国国际法在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从国际法视角,重点关注来自人类学及传统法律研究的批判性思考,详细论述了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由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制定回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措施。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国际法新视野研究丛书:国际人道法若干问题研究》为*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国家军事需求下的国际人道法”的部分成果,主要阐述了国际法基本理论,限制武器公约,网络战,现代化高科技局部战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国际刑法、战后法与国际人道法的关系,以及梳理了2009年至2011年西方国际人道法研究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类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应社会各界对权威法律法规汇编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编纂的一套应用型法规工具书。本套图书兼具权威性和应用性两大特点,是超越目前市场上常规工具书的创新产品。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次再版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分类法典的专题和种类,增补和修订了上一版出版后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常用的部门规章,并对导读、参见、条文注释、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和补充。
随着北极冰融的加速,北极航道的开发利用又逐 渐引起相关国家的关注,在涉及北极航道的诸多问题 中,北极航道的法律地位始终存在争议,北极肮道途 经的海峡是否构成国际海峡(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更 是成为争议中的焦点,进而又涉及一系列法律问题: 北极航道途经水域的法律性质,特别是这些水域是否 属干历史性水域(历史性内水或历史性海峡);直线基 线的划定是否符合国际法,是否影响到北极航道的航 行制度;为保护北极海洋环境,尤其是“冰封区域” ,北冰洋沿岸国家制定的国内法规是否构成对国际法 的违反等。针对上述问题,《北极航道法律地位研究/ 海洋法政文库》依据国际法特别是国际海洋法展开分 析,对北极航道法律地位进行了系统与客观的研究。
本书与国内其他国际法案例教材相比,有如下几个特点: 其一,定位准确。本教材以配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为宗旨,突出法学教育的实用性。服务于司法考试,章节的设计紧紧围绕历年司法考试大纲和考点,所有知识点和案例题都来自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和模拟题。这是与目前已出版的其他服务于一般课堂教学案例教材*的不同,后者可能更多突出学理分析和知识讲解。 其二,章节设计合理,观点恰当。参照了国内权威国际法教材,体例编排上突出章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内容上多采取通说,同时注意适当介绍国际法新近发展,与时俱进,反映时代特征。 其三,材料新,反映国际争端和社会实践的新发展。综合案例突出国际法院、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庭、WTO争端解决机制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有关新近案例,弥补国内已有国际法案例教学素材
本书选取了经济法领域的部分经典案例,结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探讨案例的基础上深化理论思考,旨在培养读者的法律意识与实践能力,体现了经济法学科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 鹿特丹规则 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冲突及其协调》以《鹿特丹规则》为切入点,以《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比较研究为视角,探讨《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之间存在的冲突及其协调模式。 《 鹿特丹规则 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冲突及其协调》首先以《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的文本为基础,实证分析了《鹿特丹规则》与海运公约和其他方式货物运输公约制度设计上的不同。其次全面阐述了《鹿特丹规则》与相关货物运输公约冲突的基本问题,并以条约解释规则为视角,探讨了冲突的协调模式;以条约中的冲突条款为视角,探讨了冲突的协调模式;以后法原则和特别法原则为视角,探讨了冲突的协调模式。后分析了避免条约冲突的方法。
本书是《国际公法》一套两卷本的上卷,其涵盖了国际公法在和平时期解释与适用的相关问题。与此对应,下卷将集中讨论国际公法在武装冲突中的解释与适用问题。 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国际公法是“国际法治”理念的实质内容的首要组成部分,它规范着国际秩序总体的运行,决定着国际政治权力的稳定分配和行使,支配着这一秩序中规则的创制、解释、适用、修订、废止,并通过《联合国宪章》的宪纲作用形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 本书特点:,其出发点是国际公法为实用学科;第二,本书包含了和平时期国际公法的解释与适用,既是向经典教科书方向的回归,也是特别考虑到在当今世界中*局势的国际公法所发挥的、极为突出的正面作用。 本书既可作为教科书供学生们学习,也有为研究人士用于讲述、研究的作用,同时也兼顾实务工作参考的功
本书共十三章四大部分。部分含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二章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后两章是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中国海洋法理论研究》是作者金永明近几年来在各种媒体上发表的论文和文章以及出版著作中精要部分的记编,在阐述海洋法基本理论和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就“东海问题与海洋法”、“南海问题与海洋法”及钓鱼岛问题等的背景、历史、争议焦点及解决途径从国际海洋法视角作了剖析,观点鲜明、论证有据、所提建议具操作性。
为帮助远洋渔业生产者和管理者更准确、全面地把握国际渔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崔利锋、黄硕琳主编的《国际渔业条约和文件选编(中英文对照)》选录了18份中英文对照的国际渔业条约和重要的国际渔业管理文件,包括《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渔业管理的国际行动计划等8份全球性渔业条约和文件(上篇),以及我国缔结或参与的10份区域性和单鱼种国际渔业条约(下篇)。
《欧盟GMP/GCP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版)》以欧盟GMP/GDP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为主体,包括:简介,对欧盟GMP应用范围与法律基础进行说明;药品基本要求;作为起始物料活性物质的基本要求; GMP相关文件;欧盟GMP附录;术语;与GMP相关的其他文件;问答以及国内多位专家对GMP实施应用的多角度诠释。 本书适用于制药企业从事研究、设计、质量管理、生产、工程、注册的技术人员,也可供高等院校制药工程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参考。
田中利幸、蒂姆·麦科马克、格里·辛普森编著 的《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译自一 部以东京审判为主题的国际论文集。英文原著于2011 年出版,收录了来自不 同国家25位作者的22篇论文及一篇序言,内容翔实、 思路开阔,研究材料和角度都很新颖,既 有对东京审判本身的回顾和独到分析,又有对审判未 涉及范围的探讨,其领域跨越了国际公法、 国际人道法、国际刑法、二战史、日本学、近代日本 史、细菌战、性奴役等。各篇论文之间既互相 独立,又按照内在逻辑编排成一个整体,有很高的可 读性。 《超越胜者之正义:东京战罪审判再检讨》对于 深刻认识东京审判、了解该领域*学术进展具有重 大参考价值。适合相关专业 人士和对相关主题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作为规范和调整国际关系的国际法,其西方标识性特征依然显著,尤其是基本理论部分。国际法正处在变动的十字路口,它究竟走向何方,除去国际政治经济结构这一变量外,大国的国际法观也是重要影响因子。从负责任发展中大国的视阈对国际法原理进行基础性检视、归纳、分析和阐述,倡导国际法的中国思维与中国智慧,为国际法的发展、变革与重塑提供中国“动能”,是本书的写作出发点与依归点。 《国际法原理重述》聚焦国际法基本原理,在进行通说介绍的同时,结合我国国际法实践,为认识国际法规范价值的另一面提供新的思路。譬如,将国际法的特征总结为“无政府状态下的法律规范,现实主义的法律制度,处于初级阶段的法律形态,以西方文明为主导的法律体系”四个方面;从“软硬法原理”“公私法原理”和“秩序原理”论证“南海仲裁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特惠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国际法是当代法律中非常活跃的一个分支,发展演变的速度非常快,我自己在做学生时学习的概念和规则现在很多已经发生了变化。冷战结束后,安理会和国际法院在维持世界和平和安全方面的作用都得到了加强。国家仍然是国际法的重要的主体,但是,国际组织、其他实体以及个人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都日益受到重视,“9.11”袭击更让我们看到恐怖主义分子在以民族国家为主要成员的国际社会中对传统的国家安全和责任制度所带来的挑战。这些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领域的纷繁变化深刻地影响、重构或解构着国际法,给我们从事国际法研究和教学的人提供了新鲜的材料和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