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研究》运用大量的外语原文资料,详细梳理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的来龙去脉,客观评价了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的优点和缺点,并指出机能主义刑法理论在强调刑法的实质解释、重视判例制度、主张国民参与司法等方面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确实,机能主义刑法理论来源于现代社会学的知识谱系,强调刑法在社会控制方面的实用性,这与我国司法工作实务中经常提到的“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具有内在的相通之处,这就印证了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确实可以在很多问题上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机能主义刑法理论研究》立足于当前法院所面临的刑法实质解释、指导性案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这三个现实问题,将艰深晦涩的机能主义刑法理论阐述得深入浅出,较好地做到了“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
本书从刑事审判的角度谈刑法适用,有以下特点。其一,紧扣刑法适用要点解析刑事审判疑难问题。本书归纳出刑法总则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认识分歧的30个审判要点,将每个审判要点分为若干个子问题,提炼出99条裁判规则,然后逐一进行深入细致的解析。其二,结合刑事审判典型案例论证法律适用。本书结合75个刑事审判典型案例论证法律规范适用,以法判案、以案释法。其三,以法官思维解释刑法适用。本书以法官为视角对案情进行研判,再现法官裁判案件的思维过程。
《刑法因果关系判断中的介入因素》针对介入因素下的刑法因果关系判断,提出了具备我国特色的新理论——重大作用说,并提出了其他原创概念或理论,包括:客观状态、因果流程的模型、新客观相当因果关系说、义务违反说、相当因果关系链说、双重重大作用说、等效说,详细论述了介入因素的定义、地位和排除适用范围,全面梳理了关于介入因素判断理论的种类,包括原版德语刑法文献中的判断理论,从新角度评价了我国的判断理论并以重大作用说分析了我国相关刑事判例,提出了与判决说理和法官说理不同的新说理。
在我国刑法中,法律拟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技术,但是对法律拟制是否具有正当性,如何适用尚未达成共识,为了正确理解法律拟制,确保法律拟制适用的统一是本书的选题背景。本书以问题为导向,将哲学、方法论以及实务问题融为一体,以法律拟制得以存在的正当性为基础,以法律拟制的规范构造为核心,回溯到法律拟制的构成要件之中,明确法律拟制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确立法律拟制定罪的具体适用规则,提出法律拟制规定之罪的量刑建议。本书为融合法学理论和实务问题的专业图书,适于理论研究工作者、法科学生以及实务工作者学习借鉴之用。
《刑法的道德界限》共四卷,是范伯格很重要的也是学术影响力优选著作之一。靠前卷《对他人的损害》、第二卷《对他人的冒犯》,第三卷《对自己的损害》,第四卷《无害的不法行为》。此四卷虽然陆续发表于1984-1988年间,但皆为回答一个问题,即国家何以将某种行为正当地予以犯罪化?范伯格试图以一系列“限制自由原则”予以解答,以期为立法者提供具有道德和发行的立法依据。 在本卷中,范伯格对法律家长主义原则进行了系统论述,探讨了有关自我损害的各种问题,包括家长注意、个人自治及其边界、自愿性与风险预设、同意及虚假同意、强迫力、行为能力不足以及选择死亡等,以此对维护个人自治与限制国家强制力之间的关系作出了极具说服力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