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我国著名哲学家高清海先生对于辩证法和形式逻辑关系的一种新的理解, 即把辩证法看作是一种人的逻辑, 把形式逻辑看作是一种物的逻辑为思想起点, 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全面展开和论证。先后通过对这两种逻辑关系的哲学史考察、辩证法与人的生存本性的契合、形式逻辑与物的现成性的契合, 现代西方哲学的生存论与两种逻辑的关系、辩证法和形式逻辑的功用、形式逻辑发展中的困境与辩证法对此的关照等方面全面论证了这一观点, 最终得出辩证法所要把握的是人, 它是一种关于“人的哲学”的思维方式, 而形式逻辑所要把握的对象乃是物, 它是一种关于“物的哲学”的思维方式。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简称小穆勒)的《逻辑体系》堪称古典逻辑的集大成之作,也是经验主义哲学向逻辑学领域的重大拓展。虽然《逻辑体系》全书的重点在于第三卷的归纳逻辑,但上卷的意义仍然非同小可。首先,、二卷是全书的总纲和灵魂所在。小穆勒证明,逻辑学是经验主义哲学的一脉相承,理解了这一点,也就把握住了全书的神韵。其次,、二卷是全书的基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鉴于逻辑学和语言密不可分的关系,小穆勒根据逻辑学的需求,用相当大的篇幅对语言进行梳理。小穆勒还精辟地分析了命题、分类、定义等逻辑学的基本工具。最后,、二卷廓清了横亘在前进道路上的一些重大迷障,其中一些迷障长期困扰着逻辑学家及哲学家,这主要体现在小穆勒对演绎逻辑的独到见解上,比如,三段论的作用,真理的本质。只有这些迷障得
本书以我国哲学家高清海先生对于辩证法和形式逻辑关系的一种新的理解, 即把辩证法看作是一种人的逻辑, 把形式逻辑看作是一种物的逻辑为思想起点, 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全面展开和论证。先后通过对这两种逻辑关系的哲学史考察、辩证法与人的生存本性的契合、形式逻辑与物的现成性的契合, 现代西方哲学的生存论与两种逻辑的关系、辩证法和形式逻辑的功用、形式逻辑发展中的困境与辩证法对此的关照等方面全面论证了这一观点, 最终得出辩证法所要把握的是人, 它是一种关于“人的哲学”的思维方式, 而形式逻辑所要把握的对象乃是物, 它是一种关于“物的哲学”的思维方式。
1948年以来,斯蒂芬?图尔敏出版了一系列让人印象深刻的哲学著作。这些著作的一个主题就是如何对涉及各种问题的主张和评论进行合理的评判。这些问题可能属于日常生活,也可能属于学术研究。是否存在一个可以对各个领域中的各种论证都做出评判的具有普适性的评判标准?抑或各类论证分别具有自己的评判标准? 图尔敏在《论证的使用》(1958)一书中次就此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强烈反对“三段论”和现代逻辑学中那种过于“狭窄的”一般论证方式;他借鉴法学领域中的论证实践方式,倡导了一种关于论证有效性的过程性的而非形式化的观点。根据图尔敏的观点,在论证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可以辨识的稳定的(具有领域不变性的)元素,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进行评判的可变的(领域依赖的)元素。图尔敏提出了“广义的”论证方法,旨在创造一种
本书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三卷本的第三卷,俗称“观念3”。全书正文包括四章20节,四章标题为:“不同的实在区域”,“心理学和现象学之间的关系”,“现象学和本体论之间的关系”,以及“阐明的方法”。本书另外包括原编者附加的由作者撰写的四个重要附录。 本书内容根据作者在撰写三卷本“观念系列”计划时所完成的部分手稿编辑而成,虽然是有待继续展开的写作计划中最初完成的部分,但已显示了作者现象学哲学整体构思的基本方向,故始终受到现象学研究者的高度重视。现在将本书作为三卷本“观念系列”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另两卷同时纳入《胡塞尔著作集》出版,以期有助于读者对胡塞尔现象学哲学整体的认识。中译本在翻译过程中同时参照了法译本和英译本。
《自然演绎逻辑导论(修订)/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要阐述了自然演绎系统的各个逻辑分支,即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模态逻辑和三段论逻辑等。阅读本书,不要求读者预先具备任何逻辑基础知识,因此,本书不仅适用于大学文科学生的逻辑导论课教材,也适合于广大读者自学。
《张世英文集》第二卷收《论黑格尔的逻辑学》一书。此书版出版于1959年,第二版出版于1964年,本卷收录的是1981年出版的第三版(三版总计印数近10万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按第三版重新出版,附录了作者1981年后写作的几篇有关黑格尔哲学的论文。黑格尔哲学体系庞大,作者着力较多、较深的是他的逻辑学,包括《大逻辑》与《小逻辑》两书。黑格尔是辩证法大师,作者认为他讲辩证法讲得多、深、系统的地方在逻辑学。英国国际传记中心《头五百》(名人录)称此书是"中国系统研究黑格尔逻辑学的部著作,在中国学界有很大影响"。
《科学实证》是一本研究思维本体学实证问题的专著。实证学提供了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实证体系,使人们能够科学使用各种思维状态,顺利解决当前思维状态的各种问题。通过本书的学习,读者将全面认识实证体系,深入了解实证原理,熟练掌握实证方法。
本书为《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三卷本的第三卷,俗称“观念3”。全书正文包括四章20节,四章标题为:“不同的实在区域”,“心理学和现象学之间的关系”,“现象学和本体论之间的关系”,以及“阐明的方法”。本书另外包括原编者附加的由作者撰写的四个重要附录。 本书内容根据作者在撰写三卷本“观念系列”计划时所完成的部分手稿编辑而成,虽然是有待继续展开的写作计划中最初完成的部分,但已显示了作者现象学哲学整体构思的基本方向,故始终受到现象学研究者的高度重视。现在将本书作为三卷本“观念系列”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另两卷同时纳入《胡塞尔著作集》出版,以期有助于读者对胡塞尔现象学哲学整体的认识。中译本在翻译过程中同时参照了法译本和英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