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穆斯林的世俗生活中,伊斯兰法应置于何种地位?当代著名的穆斯林学者和人权活动家阿布杜拉?艾赫迈德?安那伊姆认为,通过国家权力强制实施伊斯兰法,与伊斯兰教所强调的自愿接受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则相抵牾。在当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国家应该避免宗教权*的滥用,国家的政策或立法必须基于公民理性,以使这种政策或立法对于信仰不同宗教的所有公民都是可能的。通过对伊斯兰教历史传统的回顾,以及对印度、土耳其和印度尼西亚三个国家的具体分析,安那伊姆指出,比起宣称通过所谓的 伊斯兰国家 来实施伊斯兰法的理论,人权和公民权的观念更契合于伊斯兰教的原则。作者基于对不同社会当中宗教和世俗国家之间关系的深刻反思,探究和设想了发挥伊斯兰法的一种积极和可持续作用的路径。
本书是一部关于王国维境界说的研究论著,主要内容包括导言、核心范畴、义理比较、境相互释、学案遗响、学史考辨共计六个部分。本书在对王国维境界说学术研究史评析基础上,旨在从境界说理论结构的复合性特点出发,以问题意识为主导,追踪学术前沿。所论务求创新,自始至终考镜源流。在学理上前后一贯,系统阐释王国维境界说的内涵构成和理论贡献,重在对困扰百年学界的一些争议给出学理回应。导论交代写作缘起以及学术史评析。回眸百年学界,“王学”已成为学界“显学”,研究成果丰硕,新著不断涌现。任何形式的“驻足停留”,不仅意味着重复研究,而且可能笔走偏锋。
伊斯兰复兴运动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伊斯兰力量发动的复兴伊斯兰信仰、文化、政治理想以解决现实问题的政治社会运动。奥斯曼帝国教俗合一的历史传统、官方与民间宗教的二元并立,凯末尔政权均质化的现代化建构和中心与边缘的文化断裂构成伊斯兰复兴的背景。伊斯兰教育、传媒、知识阶层的兴起,苏非教团和新苏非主义运动的活跃,构成伊斯兰文化复兴;民族拯救党、繁荣党参与主导国家政权,正义与发展党的执政实践构成政治伊斯兰复兴。土耳其伊斯兰复兴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表现为官方与民间、精英与民众的权力博弈,促进民主化进步。土耳其的个案说明教俗合一的政治体制是中东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历史远因,现代化探索过程构成现实动因,宗教和世俗力量的权力角逐是其核心特征,现代经济模式变革是其经济保障,中东剧变的现实处境使
雅克·德里达以《论书写学》《友谊政治学》等著作蜚声学术界,对后结构主义哲学思潮影响甚巨,也是深刻论述我们这个“后现代”世界的巨匠之一。他挑战了西方哲学传统一些深层的假定,塑造了他所命名的“解构”运动,正是这层关系为他赢得了声誉,也为他招来了骂名。在书中,西蒙·格伦迪宁向我们揭示了德里达的著作何以艰深难解,又何以意义深远。他相信,这位哲人的惊世见解对哲学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