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收集与整理农药出口登记工作中经常用到的农药知识的基础上,从实用的角度重点介绍和分析了当前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区相关国家的农药管理概况和农药登记要求,包括农药的原药全分析与残留分析方法、国际实验室认可与GLP实验室认证、毒理学和毒性试验、剂型与加工、产品质量和分析方法、使用技术、对环境及生态的影响等。 本书特别适合从事农药出口登记与国际农药管理人员阅读,也可供农药出口业务员、农药国际贸易管理人员以及高等院校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师生参考。
法的价值是一个历久弥新的命题,它深奥而实在,艰涩又丰富,吸引着一代又一代法律人思索和探悉。凯尔森为法律带上科学的光环,价值成为一个无法被科学地回答的难题。然而,法毕竟是存在于的历史之中,并与特定的社会现实相联系。它的价值也许不能被科学定义,但是,却成为纷繁的社会中寻求平衡的艺术。恰如美国学者贝勒斯指出的“许多所谓的事实问题都是价值问题”,当我们沉思现代法学的许多困境时,方才大悟:原来答案终究还要回到法学研究的最初——价值研究中去寻找。从价值开始,又回到价值,法学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完成了一个轮回。这个轮回也是我从大学开始接触法律,到后来讲授法律、研究法律的过程。只是我的轮回是围绕着法的一个部分——经济法展开的。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贸易洗钱是通过伪造、变造交易事实使行为人及其相对人对所转移的资产享有表面上合法的财产权利的行为。它本质上已不只是非法收益合法化的途径,而演变为典型的非传统安全威胁、犯罪的放大器和自由市场经济体系的漏洞。高增安编写的《贸易洗钱与反洗钱研究》构建了非传统安全威胁背景下贸易洗钱的理论研究框架,识别了国际贸易领域的可疑洗钱交易行为模式,并建模测度其基于资本外逃、所得税和进口关税偷逃及出口骗税的洗钱规模,进而提出了以金融机构风险为本的反贸易洗钱机制、国家反贸易洗钱保障机制以及国际反贸易洗钱合作机制构想,为确保国际贸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同时,《贸易洗钱与反洗钱研究》还深度解析了中国的典型贸易洗钱案例,从而揭示中国反贸易洗钱中存在的问题及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全方
随着经济法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需要结合经济法理论和制度的发展,进一步提炼和揭示经济法的相关原理。《经济法原理》一书就是在这个方面所作出的努力。《经济法原理(学术教科书)》由张守文编著,本书提出了经济法学领域至为重要且紧密关联的三个基本原理,即差异原理、结构原理和均衡原理,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五个重要原理,即双手并用原理、两个失灵原理、利益多元原理、多重博弈原理和交易成本原理,这些原理为思考经济法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结合上述基本原理和重要原理,本书对经济法领域的重要理论和制度分别展开探讨,并在结构上分为总论(章至第十一章)和分论(第十二章到第十八章)两个部分。而无论是总论抑或分论部分的思考,都与经济法的诸多重要原理直接相关。在总论部分,本书着重从差异原理出发,探讨了经
经济法理念是整个经济法理论架构中的一个更为上位的理论命题。本书按照“经济法理念的理论基础经济法理念的内涵和具体表现经济法理念的实现”这个层层递进的思路而展开。全书除绪论之外,作了上篇、中篇和下篇的划分。上篇为“基础篇”,主要阐述了与经济法理念的形成有直接关联的一般性理论问题。该篇由“经济法理念考辨”、“经济法理念的本源”和“经济法理念的时代性”三章所组成。中篇为“理念篇”,主要阐述了经济法具体理念的内涵、价值和意义。该篇由“经济法的人本主义理念”、“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经济法的适度干预理念”五章所组成。下篇为“实现篇”,主要阐述了经济法理念的实现法治保障机制。该篇由“经济法理念实现的宪政进路”、“经济法形式理性是实
《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法律思考》作者周珂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环境法律进行研究和思考后认为:第一,关于气候变化的认知,首先需要的是理念上的良知,其次才是科学上的认知,所谓气候变化的良知要以环境意识为基础。第二,从法律的视角,首先需要进行利益格局的分析,利益的分析并非仅仅传统意义上的法律公平正义,而是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观,如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第三,知行合一需要合作各方的利益妥协,也需要变通,即各尽所能。碳减排与清洁发展的二元机制不能被强制减排的一元机制所取代,相反,要鼓励多元化的治理机制,特别是水循环治理对温室效应的修复功能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第四,中国碳减排是加强环境保护的催化剂,应当纳入环境保护的体系,即以环保为主导而非经济主导。第五,应对气候变化,认识要良知,行动要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