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取证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也与当事人的利益有至关重要的联系,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民事诉讼经常需要获取域外证据,然而,由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及诉讼制度存在很大差异,导致在域外取证方面各国立法与实践均存在很大不同。例如,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关于域外取证的性质、取证所处的阶段、取证的范围等就存在很大分歧,这使得各国在域外取证方面经常发生法律冲突。为解决各国之间在域外取证方面的法律冲突,早在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中就有域外取证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1954年公约主要体现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利益,再加之公约对域外取证内容的规定过于简单,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拒绝参加公约,这使得该公约发挥的成效十分有限
本书从罗马法、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学说与西方法哲学的结合角度,较全面地探索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绪论、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的庥、国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国际航空法与外空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等16章。全书资料详实,观点鲜明,试图建立独特的理论体系,原创性突出,并附录大量参考文献。可供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亦可供从事国际法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人士参考。
本书从罗马法、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学说与西方法哲学的结合角度,较全面地探索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绪论、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的庥、国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国际航空法与外空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等16章。全书资料详实,观点鲜明,试图建立独特的理论体系,原创性突出,并附录大量参考文献。可供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亦可供从事国际法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人士参考。
证据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庭审判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而法庭所能认定的事实只能是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意义在于它是界定法庭可以接受何种证据,不可以接受何种证据的法律。美国证据法是在普通法证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为适应美国审判实践的需要,也取得了许多不同于传统证据法的发展。《美国证据法》拟就美国证据法向读者作一介绍。书中涉及证据相关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人证言,传闻证据,免于作证特权,科学证据,专家证词,实物证据等证据法问题。美国证据法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如何确认和使用可靠证据。以及如何兼顾其他社会利益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这些体现于美国证据法规则中的经验和政策性考虑对我国学者研究证据法问题有借鉴意义。《美国证据法》适合证据法研究者阅读。
本书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发达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发展中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儿童工作机构等几大方面详细论述了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保护问题。通过对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研究,可以为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国际立法参考,也能促进和推动国际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趋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