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青年律师冯清清的诚意之作,以严谨的思路、流畅准确的语言,为非诉律师新人介绍成为一名律师应该具备的思维与技能。本书分上下两篇,分别介绍思维与方法。 思维篇包括如下内容: 理解非诉律师这个职业 非诉律师工作交往的那些人 非诉业务,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思维 非诉业务,比身体更重要的是情绪 从学院派到真正解决问题 方法篇包括如下内容: 电子邮件:天天见 法律研究:有研究才有发言权 合同审阅:如吃饭般日常 合同起草:这是件大事 常见的法律文书:我们的产品 法律谈判:准备、逻辑和表达 法律尽职调查:一项有趣但高风险的游戏
法官们有时听审这样的案件,其中他们如实理解的法律规定了他们认为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结果。尽管如此,大多数人认为,至少在合理、公正的法律体系中,法官有一种伦理上的义务正确适用法律。这是大多数律师、法学学者以及普通公民的观点,但是,出人意料的是,该观点的论证却很少受到哲学家的关注。 布兰德?杰弗里(Jeffrey Brand)将伦理理论与对案例法的讨论相结合,质疑支持传统观点的诸论据,包括来自法官宣誓维护法律这一事实的论据、我们服从法律之义务的论据等。之后,基于法治促进善的种种方式,他形成一种另类观点。即使受道德驱使,法官过度越法的模式也能够破坏法治。布兰德研究了个体法官对参与破坏性的越法审判的模式在道德上负责任的条件。这些论证建立在集体意图的新近理论之上,并预设一个中立于行动者的框架,而非为许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自2010年受理*件破产案件,2014年年底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全国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从受理*件破产案件至今已有八年。八年来,徐根才作为副院长在一线繁忙的工作中,坚持自己主办、指导审理破产案件,研究理论并总结经验,《破产法实践指南 ??(第2版)》应当说是江山市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可复制、可推广的一部经验教材,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