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内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社会保险法》共12章98条,于2010年10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2.主要特点:收录*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采用64开本,方便携带和随时查询。 3.选题价值:本套图书为长销书,具有较长的销售周期,完善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单行本系列。面向人社系统干部和服务对象,既可以单独销售,又可以配合“春风行动”“农家书屋”等活动,还可以由系统采购作为赠送图书。
为了方便广大读者学习和使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本书编写组精心编排这本我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学习笔记版本,结合条文内容、阅读和记笔记习惯,借鉴手账形式、康奈尔笔记方法,将完整民营经济促进法条文和笔记习惯相结合,为广大读者轻松学习我国首 部民营经济促进法、记录知识要点提供便利。
此次修正的重点内容,首先,是在总则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其次,明确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地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再次,适当增加省、设区的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保证适当数量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利于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和工作建设。后,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原则要求,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廉洁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依法接受监督,确保
2021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本书为 高人民检察院和 联合开展的“法治进校园”巡讲系列图书之一。图书的主要内容紧密围绕网络犯罪和预防进行讲述,通过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告诉广大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需要多注意的事项,以免上当受骗和误入歧途,是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文明上网的重要普法图书。全书整体分为基本知识、典型案例(一)、典型案例(二)、犯罪预防等部分。由于本书深受小朋友喜爱,多次加印,特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部分案例和“法条链接”进行全新修订,予以再版,满足小读者们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
此次修订聚焦了职业教育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有不少亮点和突破。主要从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多元办学、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和保障方面做出了修改。修订草案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对职业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办学方向作了规定。修订草案完善了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规定职业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定位,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情况,分享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白皮书除前言、结束语外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坚定不移走依法治网之路、夯实网络空间法制基础、保障网络空间规范有序、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加强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白皮书介绍,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将依法治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重要内容,努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的网络法治建设不仅有力提升了中国互联网治理能力,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白皮书表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