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包括对抗制简介、对抗制与保密义务、热忱辩护(zealous advocacy)与公共利益、伪证、交叉讯问——破坏诚实证词、法律职业伦理的认识论、向委托人提供建议、起诉者的一些伦理困境、庭审律师的审查等。
美国宪法的发展史主要就是美国联邦法院的判例史,联邦法院是宪法的现行发言人,在程序所规定的界限和对宪法基本理念加以尊重的基础上,联邦法院成为进行冷静再思考的场所。可以说,在程度上,联邦法院一直在塑造着美国。 书中既有大法官们每年在马背上行程数千英里履行初审法官职责的片段,也有厄尔·沃伦和瑟古德·马歇尔大法官为公民权利的发展带来巨变的阐述。从早期具有奠基意义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到当今颇具影响的“哈姆迪诉拉姆斯菲尔德案”,奥康纳大法官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梳理了法院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和深刻教训,而这些关键节点和历史时刻也勾勒出国家进步的历程。 在这本书中,你将首次了解到法院的内部工作情形;也将看到许多受人尊崇的法界泰斗的小故事。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先辈,以睿智、坦率而笃定的语气讲述
斑马线上遵守规则的程度,代表了国民尊重法治的程度。揆情度理,凡以法治为核心价值、为生活方式的地方,国民井然有序、守信有礼;凡属崇尚机变权宜的社会,只要人群聚集,便犹如流民般蜂拥挤占,先得为快。
本书内容包括对抗制简介、对抗制与保密义务、热忱辩护(zealous advocacy)与公共利益、伪证、交叉讯问——破坏诚实证词、法律职业伦理的认识论、向委托人提供建议、起诉者的一些伦理困境、庭审律师的审查等。
什么是逻辑艺术呢?我们经常听到诸如“领导艺术”“思维艺术”“战争艺术”等词组。不难体会到,这些词组中的后缀词“艺术”都与某些方法、技术、技巧或本领紧密相关,然而它本身并不等同于方法、技能。反过来说,方法本身不是艺术,熟练地掌握方法、自如地运用方法、对方法中的要素进行巧妙剪裁,这才是艺术,即方法的巧妙运用或应用才是我们这里所讲的“艺术”。 将逻辑艺术创造性地应用到公、检、法、司以及公民维权、社会的行政执法(如城管、审计等)等政法实践的各个环节中,让逻辑艺术走进我们的法治社会之中,我们就开辟了将逻辑与政法实践紧密结合的应用逻辑新领域,就能孕育出许许多多具有特色的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的逻辑技术手段。
《法官日记》是作者从近三年的审判实践中记录下来的真实办案手记里精选部分加工而成,是一名中部基层法官的真实的工作、生活缩影。内容既涉及现行司法体制下案多人少、缠讼闹访、司法干预、群体纠纷、社会矛盾多元解决机制、法院内部亟需改革等普遍性问题,也涉及婚姻家庭类、侵权类、合同类、劳动争议等反映社会现实的个性问题;既叙述人们正义、善良的共性品质,也不避讳人性自私、狭隘的个性弱点;既表现现阶段基层法官忙碌、辛苦、有时又有点无奈的生活实际,也折射他们睿智、勇敢、敢负责的内心担当,当然还包括他们对工作和生活的有益思考与探索。 法官和普通人一样,都要面临种种压力;但身为法官,却背负着法律的庄严,肩扛着法律的公正,触摸着常人难以触及的社会真实的一面,工作中面对的更多的是家长里短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