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了作者孙俊杰律师从求学到就职大型企业法务到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成长经历,以及法务工作、专职律师、合伙人律师工作中的感悟与体会。结合作者现任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成员兼纪律风控委主任、公司法专业部部长的经历,阐述过往的历程。内容包括那时年少;志在南方,只身逐梦;专业化探索和个人品牌建设;心怀美好,祝愿与期待;俊杰随想等。本书凝结了作者自身的从业体会和经验教训,既有关于个人成长的回溯,也有关于法律从业者的职业思考,对青年律师及法学院毕业生有较高的启发价值。
第十五版重要修订提示: 一是在第十四版的基础上新增了最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新颁布的重要司法解释, 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 自上而下 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 轧平 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 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其实
《人工智能与法律解析一一数字时代法律实践的新工具》是一部计算机科学与法律兼容的著作,是了解人工智能如何分析法律的原理性著作。本书系统介绍法律推理的计算模型,阐释了计算机如何对法律文本进行解析、法律推理的计算模型,及其与法律文本连接类型,解析了新技术时代法律新工具如何建构,如何运行,在哪些方面更加有用。 通过本书,读者首先了解人工智能的工作原理,如建模、预测,卡涅阿德斯论证、克拉林根框架本体、卢依马非结构化信息管理。其次,知悉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历史。第三,明确人工智能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充满实验的过程。第四,发现人工智能是一种新的法律学习方法。
阿列克西的著作探讨的主要问题是如法律裁决之类的规范性陈述如何以理性的方式证立。阿列克西将规范性陈述的证立过程看作实践商谈或 实践言说 ,而将法律裁决的证立过程视为 法律言说 。由于支持法律规范的法律商谈是普遍实践言说的特定形式,所以法律论证理论应当立基于这种一般理论。在阿列克西看来,如果裁决是理性言说的结果,那么这一规范性陈述就是真实的或可接受的。其基本观念在于法律裁决证立的合理性取决于证立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品质。因为规范性陈述的可接受性与某种程序相关,所以他称其理论为程序性理论。在理性实践言说的一般理论中,程序规则被精确地创设。这些规则阐明规范性陈述据以证立的各种条件。既然普遍实践言说的规则不能保证共识,而法律言说又要求有这样的共识,那么就需要提出一个专门的修正程序。 在《法
本书通过对欧盟《人工智能法》全面译介和研究,为面临欧盟《人工智能法》合规问题的读者,也为思考中国人工智能立法的读者,充分展现欧盟这一浩大立法工程的脉络。本书主体部分是欧盟《人工智能法》。书中的十五个附件为精选的欧盟机关在立法过程中产生的平行立法、关键商函和非正式文件,既展示了更加繁杂的欧盟数字法律全景,也可一窥其中重要条款的曲折生成过程。此外,本书还通过探讨少许核心条款背后的思与辩、得与失和胜负手,促成更深入的理解。
少年法是以保障少年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为基本宗旨,对少年行为以及与少年权益相关的国家、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予以规范的律令、理念及其相关制度的统称。在世界范围内,少年法的萌芽及发展至今大概也就一百年左右的历史,而将少年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较为系统的研究也就约半个世纪的历史。本书作者试图在汲取现有理论精华、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深入考察我国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情况,力求系统建构我国少年法学的严整的理论体系,以使少年法学成为一门具有学术认同感的学问,成为我国法学学科门类中的一门特殊的部门法学。全书分成三大部分:少年法概论;少年法总论;少年法分论。通过系统的分析论证,作者指出,只有对我国目前的零散的少年法规定进行学科化、法典化和机制化的改革,才能更好的全方位的保护青少年。
《证据:历史上*争议的法医学案例》介绍了:都灵的耶稣裹尸布、拿破仑 波拿巴的死亡、肯尼迪总统遇刺等一系列发生在世界各地的著名疑案,对这些案件一直未能作出令人满意的科学结论,其中一些至今仍然未能视为*终结案。作者列举了这些案件中各种相互矛盾的医学和科学证据,并揭示人们是如何使用或者错误使用这些证据并导致法院判决结果的。这些案件表朗,在疑难案件的侦破方面,即使是*效的刑事证据实验室和司法鉴定也可能无法做得使所有人完全满意。《证据:历史上*争议的法医学案例》就像一本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一样充满悬念,吸引读者不断作出各种猜测。
本书以英国和新西兰的侦查访谈理论和实践为样本,首先从整体上介绍了英国和新西兰的PEACE访谈框架,访谈犯罪嫌疑人和证人时的注意事项。其次用全书较大篇幅介绍了新西兰的侦查访谈实践,包括侦查访谈的步骤与流程,对包括不配合的犯罪嫌疑人,共犯、惯犯,儿童和未成年人等特殊类型犯罪嫌疑人侦查访谈相对具体的做法,以及对包括难以访谈及不合作的证人,需要予以特殊照顾的证人等特殊类型证人侦查访谈相对具体的做法,同时还介绍了与侦查访谈犯罪嫌疑人和证人时的访谈记录相关的一些事项.以期对我国的侦查机关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实践操作有所助益。
《法律的性质与渊源》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约翰 奇普曼 格雷具有影响力的著作。 作者在本书中至少提出了两套影响深远的理论,其一是法律现实主义的法律概念理论,即主张法律是法院为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发布的一般性规则;其二是法律渊源理论,即在明确区分法律和法律渊源的基础上,在学术史上首次系统讨论了作为法律渊源的制定法、司法先例、习惯法等法源的基本理论问题。 格雷在书中讨论了权利义务、法律主体、法律的概念、司法机构、国际法、法理学、法律渊源、制定法、司法先例、专家法、习惯法、道德等法理学中的多个重要议题。自约翰 奥斯丁以来,这些议题持续占据着英美法理学研究的核心,是任何一位严肃的法理学研习者均无法绕开的。通过阅读,读者可了解到作者在二十世纪初对这些议题的思考,见识到英美法理学的
本书为车浩教授的随笔集,通过 个个小故事的法理辨析,展示刑法思维之美。本书不是研究如何制定良法,而是探索如何善用法律,才能不让正义的期待落空。书中的每 个故事,都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疑问,但答案并没有盘旋于理念天穹的抽象思辨,要寻找它们,需要俯身进入到 凡的生活和具体的条文。貌似中性无感、 凡枯燥的法条文字,法的智慧藏身其中。车浩老师文笔犀利又富人文情怀,逻辑严密而脑洞大开,其文字处处闪耀思辨之美,阅读体验 好又给人深刻启迪。
《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情况,分享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白皮书除前言、结束语外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坚定不移走依法治网之路、夯实网络空间法制基础、保障网络空间规范有序、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加强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白皮书介绍,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将依法治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重要内容,努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的网络法治建设不仅有力提升了中国互联网治理能力,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白皮书表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从总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三个方面阐释。上篇侧重研讨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课程思政的重要目标和价值,研究婚姻家庭继承法学专业课推进课程思政的路线,途径和办法。中篇侧重选择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的部分教学重点章节作为课程思政的示例,为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的一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下篇选择了教学过程中的实务性教学,包括案例分析、法庭观摩等,研究这些实务教学过程中如何开展课程思政。
《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增订版)着眼于近代法律人群体,关注晚清民国时期章宗祥、董康、汪荣宝、瞿同祖、何炳棣、燕树棠、徐道隣、邵循恪、端木正、潘汉典、康有为等多位被人们遗忘的法律人,展示出他们多姿多彩、不为人知的一面。相对于制度变迁的冰冷无情,这些法律故事有血有肉,见证了法治中国的百年历程。
  杨兆龙堪称近代*著名的法学家,他精通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苏联社会主义法系。他通晓英、法、德、意、俄等八国外语,是《联合国宪章》的中译者。他从事过法学教授、法官、律师、立法者、检察官、司法行政官员等众多法律职业,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力,又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曾草拟中华民国《国家总动员法》《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等,并曾当选中国刑法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等,还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杨兆龙是近代少有的既为民国法制进步做过积极的工作,又为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做过重大贡献的进步人士。他亲自主持了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证收集工作,为审判日本侵华战犯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他受中共南京地下党市委委托,为释放关押在狱中的共产党“政治犯
本书是2013年全球正义教育联盟国际会议(世界法律诊所大会)向全球法律诊所教学、研究学者推荐的三本书之一(另两本中一本《完善法学教育》已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该书既把握住法律诊所教育的基本原理,又反映了澳大利亚法律诊所教育的实践,能为中国法律诊所教育的发展提供全面参考,是作为法律诊所教育后来者的角度从历史、现状来重新审视法律诊所教育,是历年非常不错的法律诊所教育研究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