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浩的刑法题:北京大学法学院 刑法分论 考题解析》(第2版)一书主要收录了五套刑法考题及十多万字的考题解析。这五套大型案例题目被网友封为 神考题 名作,分别被定位为 巧合 悲情 宫斗 史诗 和 穿越 。 题目设计不仅情节曲折,涵盖大量的知识点,而且充满了对人性的关照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思考。 书中,作者按照刑法案例解题框架展开分析,为每套题目附上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以期读者以一种边看故事、边做题、边学习刑法理论的方式,熟悉掌握刑法分论的学习要点。后,作者通过书中的考试赠言告诉每一个法律人,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对时代变迁的把握也是法律之学中极其精妙、重要的一部分。 第2版在增加了新的考题和答案的同时,也更新了书中涉及的法条和引注。
理查德 萨斯坎德预言了一个法律服务的未来世界,包括虚拟法庭、基于人工智能的跨国法律企业、放宽准入的法律市场、法律服务大宗商品化与外包、基于互联网的模拟实务训练,以及全新的工作机遇。 《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写给那些有志于未来的法律人,以及所有期待着法律体制现代化的读者,为从事法律服务的职业人群提供富有远见又脚踏实地的指导。
《法理论的社会学进路》原作是众多知名学者以简短篇幅讨论学科前沿议题、彼此争鸣的 基本原理丛书 法哲学 (Cambridge Elements Series Elements in Philosophy of Law)中的一部。《法理论的社会学进路》运用社会学经典理论与经验素材批判性考察了分析法哲学家围绕 法律是什么 这个问题所提出的一系列命题,内容涵盖法律的人造物理论、法律的社会建构理论、法律功能与法律性质、法律体系与生活的脱嵌、法律的指引功能以及社会实效命题等英美法哲学中一系列经典与前沿主张。《法理论的社会学进路》试图表明:有关法律的哲学分析和经验研究当然存在重要差异 分析法哲学无须成为社会学法学,科学也无法解决所有关于法律的哲学问题;但两种研究进路却可彼此借鉴,法理学研究应当对经验素材和经验研究方法抱持更加开放的态度,有关法律性质的哲学分析应当得到
法律漏洞是指实证法违反计划的不完整性,其功能为界定 法律外的法之发现 领域,从而区别于 依据法律的法之发现 (解释)和 违反法律的法之发现 (修正)。漏洞领域与法律解释的区分标准为规范之可能文义,其最外部边界取决于作为整体的法秩序。漏洞确定的标准包括实证法规定本身、实证法的评价(尤其连同平等原理)以及普遍性法原则及法价值,由此决定三种不同的法律漏洞:拒绝裁判漏洞、目的性漏洞与原则及价值漏洞。就漏洞确定与填补的关系而言,二者在拒绝裁判漏洞的情形彼此分离,在目的性漏洞的情形保持统一性,而在原则及价值漏洞的情形,漏洞确定则为填补指明大致方向,由此便能揭示 可能 必然 和具有 具体化功能 的三种类推。漏洞填补之界限在前两种漏洞的情形分别涉及不可填补之漏洞和禁止类推的问题,第三种情形兼而有之。
本书通过对 架构 这一网络法原初概念的重新理解,解释数字生产方式的出现如何推动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和政策调整, 架构 不仅是规制性手段,也是生产性空间,集中代表了数字生产方式需要法律保护的核心利益,围绕这一利益诉求,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数字经济生产过程和控制过程的一体两面,以及互联网从开放走向封闭的内在逻辑。
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涌现的新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被用作规制工具治理和塑造着人类自身。《法律3.0:规则、规制和技术》通过将技术问题摆在法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 法律3.0 的概念 利用技术方案而不是法律规则来实现规制目标。与秉持融贯主义思路的法律1.0和秉持规制工具主义思路的法律2.0相比,采取技术主义思路的法律3.0通过对产品、流程、空间乃至人的设计而完美预防了问题的出现。这在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实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规则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战,引发人们对伦理和法治的关切。 《法律3.0:规则、规制和技术》认为,我们已经进入规则、规制和技术三种思维与对话并存的法律3.0时代,需要重新构想和塑造法律,通过把技术工具纳入法律所在的规制环境以拓宽法律研究的领域,并将技术治理置
本书篇幅不大,但令人耳目一新:阿克曼直截了当地说 别了,孟德斯鸠 ( Good-bye, Montesquieu),他打破美国行之已久的三权分立教条,尝试建构一种 新分权 的模式,这对读者来说恐怕有一定的震撼效果。作者特别强调,自由民主的宪政价值并非是一元的,它至少可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民主正当性、职能专业化与基本权利保障。作者明确的反对总统制,因为它在一定意义上与共和自治的核心精神背道而驰,甚至会带来对法治的严重挑战。不过,作者也并不迷恋美式总统制的反面,也即威斯敏斯特式的议会制。作者以当代德国、加拿大、南非、印度等国家的经验为基础,提出了 有限议会制 及 一个半议院 的方案。除了立法、行政、司法分支外,在政府组织中还可能包括其他分支,如廉政的分支(独立的监察机构)、规制的分支、民主的分支(选举委员会)、分配正
本书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规划课题成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理论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政法思想与 枫桥经验 的诞生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与 枫桥经验 基层矛盾的化解、习近平关于坚持发展 枫桥经验 重要论述的法治之维、法的 大传统 与 小传统 相结合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法治视野下的地方性知识与 枫桥经验 等内容。二是对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主要主体,即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枫桥式人民法庭 、 枫桥式派驻检察室 、 枫桥式司法所 等进行研究。三是从实践方面对法治视野下的 枫桥经验 进行研究,主要研究 枫桥经验 法治化的实践路径、 枫桥经验 与调解、 枫桥经验 与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枫桥经验 与基层党建制度化等内容。全书内容丰富、系统,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
本书是一本法律文化类读物,通俗说法,通俗说史。本书针对当下热点法律问题,回溯考究古代法律如何处理此类问题,从生动有趣的法律故事中,解读中国古人的法律智慧,以资当下借鉴。 本书涉及的主题有官司、上访、巡视、举报、公款消费、律师职业、考场舞弊、扫黄禁娼、性骚扰、计划生育、滴血认亲、拆迁、城管、房产税、货币战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虚假广告等。
本书是北京科技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针对大一社科实验班学生及对法学感兴趣的社会学习者,是一本法学入门的通识类教材。该教材与现有教材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以电影和文学作品等具有审美性的载体作为法学原理的引入方式,帮助没有接触过法学的社会学习者或大一学生掌握法学的基础原理和知识,让学生在审美和愉悦中学习。第二,本教材针对现有法理学教材普遍存在的理论抽象难理解、枯燥性等问题,以电影和文学作品降低法学原理的理解难度。第三,本教材以2024年即将在中国大学慕课上线的课程《法理学 文学艺术作品中的法理呈现》为基础,是对慕课脚本的系统化呈现。教材将法学原理分为十二讲,并通过电影、文学作品进行分析,帮助学生了解法学的最基础知识。
《经验与心得:法学论文指导与写作》包括两部分,一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陈兴良、白建军、陈瑞华、凌斌五位教授在凌斌教授主持的 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之讲授录音整理文稿,二是《中外法学》编辑部1990 年第6期至1991 年第2期分别约请金瑞林、魏振瀛、沈宗灵、饶鑫贤、肖蔚云、储槐植六位先生撰文的法学研究与论文写作的心得与经验。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的修改将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提供强大的宪法基础,
数据治理的黄金时代即将开启,如何迎接随之而来的法律挑战? 我们必须回答好以下三个核心议题:如何平衡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流动?如何实现数据确权和利益分配机制?如何实现国际数据新秩序和竞争规则? 本书包括案例编和热点编,聚焦我们数据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大数据杀熟 如何禁止? 考勤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吗? 房产中介泄露个人信息,找谁负责? 人脸识别系统能随意安装吗? 不提供个人信息就拒绝服务,违法吗? 推送精准广告,我可以说不吗? 未经家长同意,可以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吗?
《海洋自由论》是格劳秀斯在法学领域出版的部著作,反映了格劳秀斯反对葡萄牙和西班牙瓜分海洋和垄断贸易,主张航行自由和贸易自由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代,该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学术研究价值。《海洋自由论》的中心思想是 海洋自由 。格劳秀斯通过对各种理论和观点的分析、论证和辩驳,雄辩地说明海洋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也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海洋向所有国家、民族和个人开放,任何国家、民族和个人都有在海上进行航行和贸易的自由;海洋是大自然创造的全人类的共有物,任何国家、民族或个人都不能根据时效或习惯取得对它的所有权。格劳秀斯站在新独立的荷兰国家和荷兰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通过对 海洋自由 理论的阐述,以实现打破葡萄牙和西班牙对东方海上航行和贸易的垄断、促进荷兰在东方的商业
沉默在私法体系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在民法总论领域,沉默可以构成真正的意思表示或者意思表示的表象,也可以是容忍代理或者表见代理。在合同领域,沉默可以构成真正的承诺或者承诺的表象,又可能构成某项义务的违反。在侵权领域,沉默可能构成以沉默方式作出的被害人允诺,又可能构成以沉默方式为侵权行为。沉默是否具有法律上意义以及具有何种法律意义,归根到底涉及意思自治和信赖保护之间的互动和权衡关系。本书深入讨论了法律行为交往中沉默的问题。
本书是一部法理学经典著作。书中以经典案例为切入点,介绍、分析、比较了20世纪英美法理学各主要流派关于 法律是什么 的理论,在学理根据层面呈现了各种理论的渊源与困境、关联与交锋,从多重维度探索了法律的含义。 在写作方式上,作者没有采用居高临下的间接评介,而是以原典文献为基础,从读者的知识背景出发,结合提问和反思,循序渐进地引导读者与法理学家进行深度 交往与对话 ,让读者的批判阅读得以展开、深入,从而对法律的本质及其发展有更深刻的认知。
本书基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课题,从新时代人才应该具备一定法学素养的要求出发,在借鉴和吸纳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对法学基础理论进行阐释,在内容设计上坚持全面介绍和重点突出相结合,在体例安排上采用专题方式,分为导论、法律的内在质素、法律的外在形式、法律的创制、法律的施行、法律人文精神、法治与国家善治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等八个专题,在方法运用上将理论联系实际、以案例解析原理。本书既有较为全面深入的理论阐释,又有面向实践的案例分析,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
人工智能系基于大数据、算法和算力的机器智能,而非有机智能。本书总结提炼出理论极限与现实基线这一分析框架。在理论极限方面,作为工具的人工智能不可能超越理性计算范畴、不可能脱离自身条件而发展、不可能超越既定历史而创新,从而与司法场景中的不可计算性、动态博弈性、能动创新性不相契合;其对司法形态的型塑,包括诉讼从线下搬到线上、规则从物理走向网络、司法从解纷扩至治理,也要受到司法程序价值、司法本体价值的必要限制,并有相关外溢风险的考量。在现实基线方面,存在司法需求技术导入不足和技术导入司法支撑的不足,具体包括司法需求理解不全不准、司法需求导入机制的不畅、相关制度建设并未充分助力司法大数据的真正形成、数据结构化、机器学习和算法监督的困难等。在极限与基线的分析框架下,本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司
本书为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罗马民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该法典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为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新律。本书是学说汇纂中的第二卷司法管辖部分,主要内容为:关于【司法】管辖权、立法者受自立之法的约束、某人不服从司法者的规定的情况、关于传唤出庭、如果提起损害之诉,如何作出关于担保的要式口约、由于其行为使某人不能出席审判的人、关于诉讼宣告和账目的出示、关于简约和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