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是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宗旨。然而,条约规范显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中美经贸协议》等条约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人利益执法国际标准,弱化使用者利益执法国际规范。社会现实反映,“知识产权流氓”及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知识产权执法程序,使用者利益缺乏有效救济,一些欠发达国家创新力下降。为了实现利益平衡,既要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国际规范,更要强化使用者权执法国际制度。使用者权执法具有理论依据、法律基础和现实需求。我国可构建使用者权执法机制,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掌握主动权。
本书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分别探讨了规制、道德规范与文化- 认知三大制度合法性要素及其对村庄公共物品供给的影响。尤其通过个案研究,深入剖析了道德规范与文化- 认知要素对制度合法性的重要意义。在田野研究中,作者观察到,超越个体层面的群体结构也对公共物品供给等产生影响。作者强调,普遍道德和群体结构为理解公共物品供给等集体行动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为有效克服 搭便车 等集体行动困境提供了新方案。
在日本司法体系中,下级审判机构的判决已经相当“固化”,从中见不到法官的“独立性”——法官被“隔离”于社会生活之外,因此无法亲身了解市民的生活感受;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控制”,因而导致了陈词滥调化的判决。这些司法的消极性一直以来饱受诟病,而要理解这其中的原因,就不得不分析日本法院系统内由司法行政 的“官僚化”人事安排。 “司法官僚”集团是法院的实权者,对法官的人事任命、调动和晋升,对审判的运行,对司法的解释等掌握着“ 强大”的权力,他们是法官中的“精英组人员”,是身披法袍的行政官。以 “司法官僚”为研究对象,新藤宗幸以内部视角观察日本司法行政体系的运行逻辑和司法官僚在整个司法制度中的角色,剖析了司法官僚的精英路线、法官人事系统,以及针对下级审判机构的“指导”等实际情况,并在此
本书从审判实践中来,详述争点归纳位序性、变动性应对、释明以及协商技术,并贯穿运用审判全程,细致展现争点中心型的审判方法。 全书围绕两位虚拟法律人的成长进阶,援引40余则实证案例,并将真实案件的庭审笔录、判决书做为附件参考,对于法官审案、律师办案具有实际的指导作用。
在新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中,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分别代表着对待被追诉人的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进而投射出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程度,以及 权力运作的理念和模式。 随着经济、文化、科技的快速发展,如何在诸多新问题新挑战之下坚持和践行无罪推定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课题。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大幅度提升,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其辩护权、是否可以降低证明标准、如何确保认罪的自愿性等问题相继涌现,成为无罪推定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给无罪推定在我国的实践带来什么样的新挑战,又将如何应对?本书旨在通过一种历时性分析,梳理和勾勒出我国刑事司法从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的发展脉络,揭示出背后思想启蒙与制度革新的路径,以期对当下或未来的刑事司
本书从司法传统与司法国情出发,对如何从多元现代性的角度重构具有中国特色并能得到普遍认同的司法制度相关问题进行论证,以期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措施。特别是采取法社会学的方法,以关于法律动员和法律职业的司法社会学的演化过程为背景,考察中国现代法律秩序形成和维持的实际状况,侧重探讨如何克服滥用裁量权的弊端以及相应的司法腐败等重大的现实问题,以期获得新的共识,有助于当今中国司法改革的深化,进而在总结实践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构思司法改革的中国模式。
在民主与法治当道的社会,司法公信力总是会倍受私议,尤其容易经风见雨甚至广受诟病。司法公信力本身含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它的内涵似乎也朴朔迷离。这是我们对它把握的难点也是要点。司法公信力是个热词。就词义而言,它是由司法和公信力两个巨大的概念双峰对决之后揉合的专词。司法对公信力的影响和楔入是主动的。公信力是社会及公众对司法行为表现的一种接收、承受、反馈、沉淀和合成。虽然公信力的养成在司法活动之后,但它可能是繁复的司法现状的一种照镜子式的反映。公信力所引申的评价、批评、诟病、信心、支持等等,有时又可以达到立竿见影、吹糠见米的效果。司法公信力的状态,还取决于社会公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以及对法律的信仰程度。法律观念类似于一种宗教意识,对法律的自觉尊从,也是社会和人民的福址。
《公司法》立法与司法解释互应影响之研究是一个对公司法与司法制度进行交叉研究的领域。之所以探索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因为公司法立法与其司法解释系列共同构建了公司法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内部组成是以何种关系来促进公司法法律体系的完善,对于公司经济发展的繁荣起着至关重要的导向作用。 为此,围绕着这个主题提出系列思考问题:公司法立法是否需要司法解释?其需求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公司法立法与司法解释之间应是何种关系?公司法与司法解释应以何种样态存在?是以并行不悖的方式营造公司设立、运营以及解散等法律环境?还是以良性互动的方式共同促进公司经济发展? 对于这一系列问题,本书在采取实证资料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相类似主题学者的研究成果,分析其他国家地区相关领域的实然操作情况及理论发展态势,运用法学理论采取
与中国法学界关于司法公正的其他研究相比,王夏昊所著的《司法公正的技术标准及方法保障》以法律论证或商谈理论为基础论述了司法公正的标准以及保障其实现的法学方法。根据该理论,法官作法律决定既要遵循诉讼程序规则,也要遵循法学方法,而且法律决定应该具有确定性与理性可接受性。无论是现实主义法学,还是法实证主义以及法律诠释学所提供的司法裁判理论都不能保证这两个标准的实现。虽然德沃金的理论试图同时保证这两个标准的实现,但是,它存在着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法律论证或商谈理论可以弥补德沃金理论的缺陷。该理论将法律决定的证成区分为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前者保障法律决定的确定性,后者保障法律决定的理性可接受性。在外部证成中,法律命题的证成标;隹是融贯性,证成的理由是法的渊源、法律解释方法以及特殊法律
罗森贝克是很富盛名的研究证明责任的学者,《证明责任论》被称为其传世之作,出版之后一再再版。在本书中,他将引起实体法效果的法律要件一分为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配证明责任的学说,该学说一经提出很快在德国战胜其他学说取得通说地位,其影响不久便超出了本国,对日本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地区地区都很巨大和深远的影响。本书曾于2002年由政法大学副教授庄敬华翻译在我社出版,累计销售8994册,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可。本次推出的译本即是在此版本的基础上,引进很新第5版,由原著译者在原作基础上重译、修订。
源于80、90青年律师群定期举行的线上课堂内容,有着几百群友的共同见证。本书面向更多青年律师受众,将内容加以细化整理,分为成长感悟、实务技能和思维前沿三部分。精选众多讲座中含金量高的内容独立成章节,整合为书。其中主讲嘉宾和分享嘉宾都是在律师领域的大咖或者新起之秀比如陈绍娟、常铮、贾明军、彭宏洁、王刚、李涛、易胜华、曹珊等。
本书是一部从法理学视角系统研究公共利益的法学著作。本书系统梳理了不同历史时期有关公共利益的主要思想观点,在区分法律内、外双重视角的前提下,探讨了公共利益思想的现代转向,并对公共利益实体法律化和程序法律化两种理论思路进行了评析。本书通过介绍外不同法律部门对公共利益的表述,分析了公共利益的立法表达和法律语境,同时对公共利益予以类型化分析。作者认为,解决法律实践中公共利益难题的出路在于公共利益的法律化,建立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机制,并基于不同类型的公共利益,从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提出了制度完善建议。
全书分六章内容,系统阐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探索中的现实困境、实施状况、发展路径等。并通过数据对当前中国制度所具有的特色,制度规划的细化、现行制度存在的等做了进一步的整理和分,并以此为基础展望了未来制度改革的方向。,对广大从事司法类、法律方面的学者和从业者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刑事庭审质证规则研究/证据法学文丛》对庭审质证规则的理论基础和诉讼价值进行了分析,对一些国家和地区及国际刑事司法中的庭审质证规则进行了比较法考察,对我国刑事庭审质证规则进行了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刑事庭审质证规则的基本构想,力图构建我国刑事庭审质证规则的体系和框架,以资有益于立法、理论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