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也是对当代中国法学界有重要影响的著作,面世近二十年畅销不衰。 本书大致分成三编。编主要是关注一些社会和法律的热点问题,诸如隐私权、婚姻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改、送法下乡、科技与法律以及司法审查和制度形成的问题。当然都只是 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试图从一个角度切入进行学理的然而可能对社会实践有影响的讨论。第二编的文字是对于法学自身的反思。*后一编的五篇是读书笔记和读后感。 本书第三版改正了原书编校中的错讹,重新调整了每篇文章的语句,使全书论题更为集中,语言更为凝炼,风格更为鲜明。
本书是著名法学家苏力的代表作,也是对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产生重要影响的力作。 本书聚焦中国当代基层(特别是农村)司法制度,将其置于20世纪中国背景下,置于具体的社会条件下,从司法制度、司法知识与技术、法官与法律人、研究方法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考察。苏力教授汲取社会人类学、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成果、思想和方法,细查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司法实践、司法制度设计及司法知识和技术的应用,力求发现只有中国学者才可能敏感察觉和提出的中国当代司法的问题,对现实中国社会的法律实践资源进行了系统开掘,对中国基层法官的知识和智慧给予了 冷静又热烈 的 同情的理解 ,是其在 法治的本土资源 理论之后的又一次影响深远的理论努力。 本书面世20余年畅销不衰,第三版作出了全新修订。
本书从历史中国所面临的至关重要的核心政治问题出发,以十一章和四篇附录的篇幅,按照 齐家 治国 平天下 的逻辑顺序,层层递进,深入剖析了历史中国在宗法封建、父子长幼、男女两性、兵制与军事工程、边政区划、度量衡标准、经济政策、文字语言标准、政治人才选拔、皇帝制度、国人与村民等诸多方面的构成要素,对历史中国的宪制经验进行了总体把握和深度总结,从而重述了历史中国的制度图景。本书不仅揭示了历史中国数千年传承、具有强大活力的原因,还通过横向、纵向的对比反思和对本土知识资源的深入发掘,阐释了历史中国对人类制度文明做出的独有贡献。引论和结语还包含了作者作为资深法理学者多年的思考心得,对于以历史为素材展开法社会学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
本书围绕与司法鉴定和科学证据相关的证据法问题进行层层分析。首先,阐释司法鉴定和科学证据的基础理论,探讨一般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据能力的关系、鉴定意见可采性与一般证据可采性的关系、鉴定意见可采性的普适性与特殊性规定的关系等铺垫问题。其次,基于实证调研,重点关注科学证据质证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专家参与庭审的角色定位与意见归属、司法鉴定意见审查认证规则及其配套制度的优化、医疗损害鉴定不信任的治理、检察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问题。再次,从比较法研究的视角,对美国科学证据可采性规则的制度嬗变与启示、鉴真规则及其借鉴价值、法庭聘请专家制度、美国和加拿大法庭科学标准化实践展开研究。最后,本书还探讨了人工智能刑事证明应用的证据法逻辑。本书通过分析揭示司法鉴定和科学证据的相关实证状况、存在
本书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典型刑事案件,阐释了舆论对司法的影响,以及审判如何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积极吸纳舆论中的合理成分,推动制度的优化与改革。 书中提到的典型刑事案件,都像是社会的一面镜子,折射出我们生活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从医疗保障、高速公路收费到拆迁补偿,再到冤假错案、司法鉴定、国家赔偿等一系列问题,书中强调了司法与舆论之间的良性互动。这不仅仅是一种理想状态,更是一种实践中的可能。本书通过大量案例的分析,向我们展示了如何在保持审判独立性的前提下,积极吸纳舆论中的合理成分,使司法判决更加符合社会公正和民众期待。同时,对于舆论中的非理性部分,作者也提出了 理性 地分析其原因、背景,并寻求科学解决方案的建议,这为我们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思路。 综上,本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
本书以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理论为切入点,聚焦中国及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家应对突发事件的立法,全面梳理、分析了其突发事件应对的管理模式、机构组织及制度特色,为完善中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 全书共分共分为八章,包括突发紧急事件应对法概论、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律制度、俄罗斯应对紧急情况的法律制度、美国应对紧急情况的法律制度、日本防灾应急法律制度、英国紧急状态应急法律制度、德国紧急状态应急法律制度和澳大利亚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等内容。
在日本司法体系中,下级审判机构的判决已经相当固化,从中见不到法官的独立性。法官被 隔离 于社会生活之外,因此无法亲身了解市民的生活感受;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受到 控制 ,从而导致陈词滥调化的判决。司法消极性的这些方面一直以来饱受诟病,而要理解其中的原因,就不得不分析日本法院系统内由司法行政主导的官僚化人事安排。 司法官僚 是法院的实权者,对法官的人事任命、调动和晋升,对审判的运行,对司法的解释等掌握着*强大的权力,他们是法官中的精英,是身披法袍的行政官。以 司法官僚 为研究对象,新藤宗幸以内部视角观察日本司法行政体系的运行逻辑和司法官僚在整个司法制度中的角色,剖析了司法官僚的精英路线、法官人事系统,以及对下级审判机构的指导等实际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司法行政制度改革计划的建议。
本书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基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专章论述,融合法学、民族学、政治学、社会学、藏学等学科理论,采用多学科、多领域联合攻关的形式开展研究,描摹了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系统梳理了西藏实施法律制度的变迁以及依法治藏历史进程,总结了依法治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对于西藏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本书由The New Press 2018年9月出版,是13个案件的主审法官故事的集锦。这些案件与一般的“简单”案件不同,因为在这些案件中,有的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指引判决,有的只有一个模糊的原则、要求法官极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抑或有先例、但是这一先例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有的案件可能过度政治化,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有的则需要挑战即将做出不公正判决的陪审团。这些案件因而是“疑难案件”。在各自的案件中,法官分别讲述了他们作出裁判的真实想法和思维过程;尤其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们所面临的内心挣扎、外部压力和法律空白等等,他们如何能够顶住各方压力,作出自己认为公正的判决。
本书以基本理论研究为基础、以具体制度构建为核心、以制度实施为目的,在选举机构基础理论、发展逻辑、组织模式、制度完善等方面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展开。除绪论和结语外,本书主要分为六章,包括我国选举机构职能定位、组织形式及职责构成,我国选举机构模式的历史发展及内在逻辑,域外选举机构模式比较分析,域外选举机构模式比较分析,我国人大代表间接选举机构问题分析及完善, 四个机关 视角下选举制度的内在要求及其发展。
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具有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价值目标,传媒和司法也被视为民主法治国家的“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本书深刻剖析了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的二元悖论关系,全面总结了我国传媒监督司法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仔细研讨了英国、美国消解传媒影响司法问题的理念与规则。在此基础上,提出在传媒与司法之间形成良性紧张、保持适度张力的观点,使传媒勇于监督司法而不至于造成“媒介审判”,司法有信心公开但不屈从于新闻舆论,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本书论证严谨,案例典型,兼具学理性和可读性。
本书以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切入点,从区域法治建设的价值定位、制度基础、立法策略、实施机制,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供给、人才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建设与区域法治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对我国区域法治的发展规律和运行机理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入地探讨。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过程中,能否有效处理不同区域或空间的多样性法律需求与统一的法律之治的关系,是决定法治中国建设成效的关键要素。因此,以特定的区域或空间为研究对象,加强区域法治理论研究,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书主要内容有六个部分:*部分(导论) 监察变迁、研究回顾与选题设计。第二部分 治国理政中的权力监察思想研究。第三部分 监察体制机制研究。第四部分 监察职能及其行使方式研究。第五部分 反腐败工作机制研究。第六部分 监察干部队伍研究。
面向未来,中国的法律要走向世界,较有可能的就是数字经济方面的法律。同时,中国数字经济要世界,则需守护的底线也在于为各类主体的数据权益提供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制度保障,为数字领域提供完备精准的法律规则。《数权法3.0》以世界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发布的300余部隐私、信息或数据相关法律制度为蓝本,通过对域外数权制度相关条款进行溯源、梳理、比照、分析,研究我国数权立法的前瞻性问题。
在民主与法治当道的社会,司法公信力总是会倍受私议,尤其容易经风见雨甚至广受诟病。司法公信力本身含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它的内涵似乎也朴朔迷离。这是我们对它把握的难点也是要点。司法公信力是个热词。就词义而言,它是由司法和公信力两个巨大的概念双峰对决之后揉合的专词。司法对公信力的影响和楔入是主动的。公信力是社会及公众对司法行为表现的一种接收、承受、反馈、沉淀和合成。虽然公信力的养成在司法活动之后,但它可能是繁复的司法现状的一种照镜子式的反映。公信力所引申的评价、批评、诟病、信心、支持等等,有时又可以达到立竿见影、吹糠见米的效果。司法公信力的状态,还取决于社会公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以及对法律的信仰程度。法律观念类似于一种宗教意识,对法律的自觉尊从,也是社会和人民的福址。
《社会转型期人民调解制度研究(以人民调解的行政化为分析重点)》分析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指出人民调解制度立法与实践的二元表达,也即实践中的政府主导型与立法中法律定位的群众自治性的背离。从历史与现实的角度分析政府主导型人民调解的生产和运作逻辑,解读人民调解缘何行政化。分析了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当前社会急剧转型的背景下所面临的制度困境,以及给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所带来的冲击。提出了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愿景为:强化人民调解的自治性,发展社会调解;可能的改革进路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社区精英以及整合民间调解组织的形式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