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已经2021年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同时废止。新修订的规则共10章135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回避,第三章受理,第四章审查,第五章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
本书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连续性出版物,每辑主要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参阅裁判文书等组成。
《北京审判微阅读》收录了微信公众号 北京审判 推送的各类文章,包括北京法院系统的业务文件、参阅案例、调研报告、各类疑难案例和审判实务研究文章,是北京法院各项研究成果的汇编,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办理各类案件的指引。微阅读虽着眼于具体问题,但深度和广度却不限丁一事、一地、一领域,每篇文章都是北京法官审判智慧和理论功底的结晶。见 微 知著,微阅读 微 而不薄、 微 而不浅,具有一定的审判指引作用和理论研究价值
本书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编写,坚持以推动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应用理论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并重,主要刊载检察实务、理论、改革等方面的调研文章。
案例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形成的司法产品,作为案例载体的裁判文书蕴含了法官对法律的感悟理解和对纠纷的评判结论,是法官司法智慧的结晶。裁判文书,不仅有助于实现具体纠纷的案结事了,而且能够起到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和指导审判的重要作用。把好的裁判文书从浩如烟海的案例中挑选出来,使之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对于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对案例的研究特别是指导性案例的研究越来越重视且日趋深入,案例研究作品层出不穷。各级人民法院也高度重视案例的编选工作,很多法院还建立了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的平面、网络载体和相关制度,用以指导本辖区内的审判工作。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案例的研究和探索,为建立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进行了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靠前03辑》主要包括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指导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指导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指导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等内容。
《人民法院案例选》是高法院*早创办的案例研究连续出版物,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版时间*早、延续时间*长、出版册数*多的案例研究书籍。创办二十多年来,《人民法院案例选》坚持 反映审判面貌,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理论,服务审判工作 的编选方针,突出 真实、全面、及时、说理 的编辑特色,从一个侧面记载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发展的轨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面貌,展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普遍关注和喜爱,在全国法院、社会各界乃至国际上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成为法研所乃至高法院的品牌性刊物。 随着法律界对案例分析和案例指导需求的增长,关于案例分析的书刊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是虽然平台增多,但缺乏集中性
《人民法院案例选.总靠前03辑》主要包括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指导案例6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指导案例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和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指导案例22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等内容。
本书是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办的连续性出版物,是天津法院向社会各界展示法院工作成果和法官风采的重要窗口,也是天津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重要司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有效载体,为广大人民群众开辟了司法知情权的绿色通道。
李斌主编的《模拟法庭教学与专业比赛训练》是南京大学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成果,主要适用于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模拟法庭教学与法学专业重大比赛的参赛训练。 作为法学实践教学的代表性方式,模拟法庭教学体现了 以学生为主体 现代教育理念,有利于高等院校积*培养适应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国际化、高层次的创新型法律人才。模拟法庭教学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涵盖实体法和程序法、专业知识与法律职业伦理、法学原理与职业技能,是指导学生将所学各部门法知识融会贯通的教学方式。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为法律专业学生提供了生动活泼的学习方式,符合学习掌握法学理论知识的规律,能有效弥补单纯法学理论教学的不足,是有助于法律专业学生获得完整的感知、理解、运用、创新的研究型学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