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健全外国国家豁免制度,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涉及外国国家及其财产民事案件的管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促进对外友好交往,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的外国国家包括:外国主权国家;外国主权国家的国家机关或者组成部分;外国主权国家授权行使主权权力且基于该项授权从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享有管辖豁免,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外国国家通过下列方式之一明示就特定事项或者案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管辖的,对于就该事项或者案件提起的诉讼,该外国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不享有管辖豁免:国际条
密码法是总体 安全观框架下, 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部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专门法律。 密码法共五章四十四条,重点规范了以下内容: 章总则部分,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密码工作的基本原则、领导和管理体制,以及密码发展促进和保障措施。 第二章核心密码、普通密码部分,规定了核心密码、普通密码使用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以及 加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的一系列特殊保障制度和措施。 第三章商用密码部分,规定了商用密码标准化制度、检测认证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使用要求、进出口管理制度、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制度以及商用密码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规定了违反本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的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五章附则部分,规定了 密码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定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十二章七十三条,包括总则, 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对外军事关系,附则。国防法对于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由第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防治土壤污染,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缺失,土壤污染防治法律责任不够明确,壤污染防治工作薄弱等现状,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亟待进行法律规范。土壤污染防治法共分为七章九十九条,包括总则,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预防和保护,风险管控和修复,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该法的制定与施行,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9日通过。该法是我国疫苗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对疫苗管理进行的专门立法,回应了人民群众期待,解决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制度设计中充分体现了药品食品领域“四个 严”的要求。疫苗管理法共分十一章,详细规定了疫苗研制和注册、疫苗生产和签批发、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疫苗上市后管理、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由十三届 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施行。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 ;电子商务就业人员达2690万人;互联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这一发展趋势使得相关立法提上议事日程。电子商务法分为总则、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电子商务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节八十九条。该法的颁布施行,对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已由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 次修正,根据2023年3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 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八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军事禁区的保护,军事管理区的保护,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管理职责,法律责任和附则。军事设施保护法的修订,对于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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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十二章七十三条,包括总则, 机构的国防职权,武装力量,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对外军事关系,附则。国防法对于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