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防范电信诈骗、集资诈骗、交友诈骗,还是治理谣言、假新闻,或反对低俗言论、仇恨言论、恐怖主义言论,都可能与网络平台息息相关。如何认识网络平台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地位、作用与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 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十章,*章系从多视角对网络平台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第二章至第七章系对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国别研究。我们选取了美国法、德国法、英国法、日本法和韩国法作为研究对象。我们将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区分为三大类,即网络平台的民事责任、网络监管与行政责任,以及网络平台刑事责任。第八章对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分析和评论,第九章则就如何完善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第十章是关于网络平台治理机制的论述,包括网络平台治理的含
本书围绕网络犯罪国际立法这一前沿、焦点选题,系统梳理了该领域的国际化进程以及博弈态势,在全面归纳整理各项相关立法、中外理论成果的基础上,从立法原则、术语体系、实体规则、程序规则、国际合作等层面对关键理论问题和立法发展脉络进行体系化、结构化的阐释。书中还立足对西方路径与全球路径、信息范式与网络范式、区域模式与国际模式等争议问题的总结与分析,基于客观立场提出创新性的判断与观点,并围绕中国参与网络犯罪国际规则制定的命题与方案进行具体探讨。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新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最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新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本书是引进版图书,引进自德国Springer出版社。该书阐述了个人数据保护整体性进路,Mor Bakhoum,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研究员。从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知识产权法的视角对个人数据保护的可能性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本文总体上分为四个部分18篇论文。部分以个人数据产权与规制为主题,从个人数据的基本权利、人身权到财产权的变迁、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失控以及人工智能的困境等多个方面论述。第二部分则从竞争法角度阐述了大数据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竞争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边界的模糊化、物联网时代的数据开放以及个人数据保护的竞争法取向等议题。第三部分则阐述了个人数据的民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议题,包括死者的个人数据保护问题、数据保护规制与民事责任等问题。第四部分则阐述了个人数据保护的知识产权法、反不正
算法不但在塑造当前的社会,更在塑造我们的未来。算法不仅是一项将数学原理应用于海量数据的新技术创新,它还是一种新型权力,并在影响我们社会的重要领域,如行政、卫生、教育、工作、刑事司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它既促进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大发展,又塑造我们的主观意识,让我们变得越来越不自由。而这一切都是借知识之名而生,算法以“非意识形态”形式出现,带有客观性和合理性“气质”,其对人类的治理看似合情合理,却又让人细思极恐。如果说算法社会已经有“疾”,那么,提升人类代理在算法社会的地位,以人的福祉为名对算法决策进行适时和恰当干预或许是一剂良药。
当前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引发的资本扩张是我国虚拟经济发展中亟待应对的命题。本书提出,在吸取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教训的基础上,未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应当尤其重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二元平衡,在虚拟经济“有限发展理论”的语境下,完善我国虚拟经济立法体系,针对银行、证券、保险等关键金融风险生产环节,改良规制方式,健全规制工具,确保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本书从经济危机与虚拟经济立法的实践互动出发,结合经济危机演变的“过程化”逻辑,揭示经济危机与虚拟经济立法的理论关联,立足我国与世界金融市场未来发展的关键要素进行论证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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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是贯彻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网络空间主权宣言,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法治要求,是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的法治举措。网络安全法共涵盖了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深远。 本书对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作了全面、系统、有序的汇总梳理,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网络著作权保护与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网络游戏等特定领域安全保护等内容,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适用小全书。
网络信息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要发展数字经济,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在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面临的机遇,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经济立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法治护航智能科技创新,智能科技推动法治发展进步。本书针对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立法、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监管与网络治理等前沿和热点问题,围绕网络信息法学的现状和问题、国际经验、立法重点、立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展开论述。
数字经济大趋势,信息的对称,资源的节约,资源的优化配置,资源的均衡化,在“互联网”新兴业态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景象的同时,也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产业创新的空前活跃,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诸多热点法律问题如对电商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等都引发了人们的深刻思考和法治工作者的密切关注。本书对这些亟待解决的互联网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我国网络安全法以网络和网络安全等为核心概念,导致个人信息保护和违法信息管控等内容并不在网络安全概念的外延之内,因此该法无法自洽,且核心概念无法与英文用语对应。如果以ISOIEC27032:2012关于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态、网络空间犯罪这四个术语的定义为逻辑起点,将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安全、应用程序安全、网络安全、因特网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术语进行明确定义和区分,就可以在此基础上构建满足自洽要求的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法的逻辑体系。本书适合网络安全法的立法者、相关行政机关、研究人员阅读,也可供对网络安全法感兴趣的其他人员参考。
网络安全法是贯彻实施 总体国家安全观 的网络空间主权宣言,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法治要求,是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的法治举措。网络安全法共涵盖了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本书对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作了全面、系统、有序的汇总梳理,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网络著作权保护与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网络游戏等特定领域安全保护等内容,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适用小全书。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 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京东法律研究院是京东集团设立的法律及其公共政策研究机构,依托京东在互联网领域积累的业务场景和案例,是教学、科研与实践合一的法律政策研究平台。由京东法律研究院汇编的, 直属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机构中国法制出版社的 出版。内容全面涵盖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专门性的互联网行业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全面反映我国互联网行业立法的发展进程。
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要发展数字经济,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在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经济立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书围绕网络信息法学的现状和问题、 经验、立法重点、立法路径和保障措施等展开论述。本书分五部分,分别是特稿、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监管与网络治理、新科技与法律、域外经验等,对于我国网络法治的经验和启示进行了梳理,提出加快构建网络治理法治理论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及其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网络治理结构;完善网络治理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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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逻辑的起点,法律术语是法治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基础要素。本书立足于网络法中的基本术语,借鉴外的理论研究成果,引用我国立法、标准、词典等文献中对网络法基本术语的定义,首先对规范使用网络法基本术语的意义与进路做了探讨,之后对网络法中的重要术语和争议术语进行界说,对网络法中的一些常用关联术语进行辨析,选用高质量文献对网络法中的基本术语做了界定,以期探索推进网络法基本术语的规范使用。
本书汇聚了网络和高新技术领域一群走在法律行业前沿的工作者,从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人脸识别、数据爬虫、量子通信、互联网遗忘权、商业秘密,到数字货币、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再到个人信息安全法、网络安全、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侵权、著作权保护、区块链技术电子存证、可信时间戳、电子签名、电子证据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书中不仅对互联网及高新技术空白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而且还总结分享了很多经验,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书适合高新技术管理与法律从业者参考阅读。
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展开系统研究。在深入分析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特点、积极作用、失范类型和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深刻阐释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范畴(虚拟与现实、自由与秩序、包容与引导)、宪法界限(公共利益、人格利益)和基本原则(保障与限制相结合,预防与惩罚相结合,法律规制与社会自治、技术规范相结合),最后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维度系统构建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为创造一个既有利于人们充分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利也有利于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本书以虚拟经济有限发展法学理论为指引,对虚拟经济立法模式和立法体系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和探索,旨在为完善我国虚拟经济运行安全法律保障制度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思路。遵循“反思——批判——建构”的基本逻辑,从厘定虚拟经济有限发展法学理论与虚拟经济立法的关系出发,通过梳理传统虚拟经济立法模式的历史成因和作用,反思了现行虚拟经济立法模式的时代局限性,明确了虚拟经济立法模式的变革策略,创造性地提出了虚拟经济立法体系的升级方案,进而从虚拟经济创新与金融消费者立法变革、虚拟经济技术与数字经济立法变革和虚拟经济刑事立法变革三个不同维度完善了虚拟经济法的内容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