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治理(检察)论坛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联手推出,自2020年8月18日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多场。论坛焦点从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的法学前沿问题,延伸至新型电子证据与新型数据犯罪的交叉研究领域。论坛邀请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领域具有跨界理论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就推进网络犯罪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国网络犯罪治理能力开展对话,就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健全对应体制机制建言献策,展现法律人面临网络关、时代关的现实担当。
本书集合我国专家学者的新研究成果,提出了人工智能立法的 中国方案 ,对人工智能立法的功能定位、框架构建、监管机制和责任体系等关键问题都有深入剖析、系统论证和具体建议,这些研究探索具有战略高度、国际视野和实践意义,将为国家立法、监管执法和司法实务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互联网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平台企业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互联网平台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其自我规制机制,平台企业通过结构化的交易撤销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系统性的算法治理建构了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与法律多元主义的核心命题相互契合,对平台自我规制的研究有助于解社会自治的结构、机理,实现法律回应性的迭代与升级。 br 平台的自生性治理本是为了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却催生了新的中心,引发了规制风险与决策风险。通过深入分析平台规制风险的原因,探究平台时代新型 权力--权利 结构的生成,可以实现从制度构建到制度完善层面对平台的有效问责
大数据引发的问题集中在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领域,但大数据应用和算法决策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同样涉及个人自治、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作者从实践例证出发,建立了大数据的三阶段流程(获取阶段 分析阶段 应用阶段),检讨了《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基本权利在大数据环境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同时引介了欧洲人权法院和欧盟法院在判例法中对相关概念的进一步阐释与拓展,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全面分析则呈现了欧盟数据保护法的蕞新进展以及在大数据环境下的缺陷与规范困境,在比较了修改数据保护法、借鉴其他部门法以及专门立法等不同解决方案各自的利弊之后,*终提出应对大数据问题必须采用整合不同解决方案的建议。作者力图打破部门法的门户之见,提倡在对抗大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时,不
人工智能(AI)软件和机器人在商业、工业、军事、医疗和个人领域的日益广泛使用引发了关于这些实体的人际关系的广泛讨论。现代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及现有社会和法律安排应对它的能力有着深切和共同的关注。如果人工智能软件程序或机器人实体造成伤害,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机器人的出现会剥夺人的尊严吗?诸如此类问题是本书研究的重点。 本书主要分为12章,分别阐述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限制以及人工智能的国际动向等问题,涵盖了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方方面面,内容丰富。
《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是王迁教授的关于著作权专有权利在网络环境中适用研究的学术专著,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媒体融合中的版权理论与运用研究 的阶段性成果。该著作全书分为七章,以专有权利与网络环境、媒体融合概述为基础,分述了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的适用,传播权的体系与公开传播行为的构成,网络环境中广播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表演权与放映权的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适用等内容。
本书借助社会系统理论对网络平台规则及其治理的运作规律进行法学视角的观察分析。研究认为网络平台规则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其遵循运作封闭和认知开放的系统规律,网络平台治理应在充分尊重平台自治及平台经营者自身主体价值的基础上运用多中心治理模式运行。多中心治理主张平台系统、政治系统、技术系统和经济系统在各自合理运作边界之外的耦合领域实现多元协同共治,发挥多元主体的价值和智慧。通过对平台内部的规则运作方式和外部制度供应的改进,人类应对传统的立法、决策和司法程序进行互联网智能时代的迭代升级,构建更加适应人类需求的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法治秩序。
法教义学是网络刑法学的变革逻辑、发展方向和基本立场,刑法教义学能够优化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司法适用;同时认为,当下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基础性研究不多;体系化程度不深;方法论提炼不够。本书由此出发,试图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首先,以网络犯罪的法律概念为核心,揭示当前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象征性特征,指出学界对刑法教义学本身的五大误解,就犯罪学、刑事政策学中网络犯罪概念的刑法学化、网络犯罪据以产生的哲学基础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抽象化研究。其次,以网络犯罪的具体事例为线索,就以属地管辖为例的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以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为例的共犯论等具体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后,以实质刑法观为基本立场,就网络时代实质解释的思维、要求和方法等进行方法论的
本书针对企业网络安全法律遵从的实际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为分析蓝本,从相关法条释义和解读、网络安全相关制度概述、典型案例解析等方面,梳理和分析了一般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框架与实施建议,以期为相关企业遵从《网络安全法》及其制度要求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网络安全法》导论、一般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
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不断推动着信息网络空间的高速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深刻影响着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勾勒着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组织形态的可能边界。 随着信息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工作生活越来越重要的场所,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日益信息化、数字化,可以自动化、智能化地分析处理大量信息的算法在信息网络空间中的应用迅速普及。 其中,算法深度参与进了我们的生活,我们依赖算法推荐新闻、推送广告、排名商品、安排专车,甚至经营工厂、驾驶飞机、评级信用,等等,人类已然迈进了算法社会。 在算法社会中,算法俨然有取代法律来调控我们生活的趋势,我们如何应对? 是把法律融入算法之中,甘愿对算法俯首称臣,还是用法律来规制算法? 是采取事前规制还是事后规制?
本书对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和法律风险进行多维度的挖掘和分析,主张构建多角度立法、多方面配合、多层次融合的法律治理体系,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监管理念与科学技术共革新、实体机制与程序机制相协调,以促成安全与效率,为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例裁判实务与述评》从近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千个案例中逐一研判分析汇总,精心选取了71个典型案例,每一个案例都提取出本案的法律要点,以提示读者注意和思考,并把所有案例的裁判文书原文登出,便于读者了解案情全貌。《P2P网络借贷纠纷案例裁判实务与述评》内容广泛、案例翔实、代表性强,全书共分为七个部分,分别为"受理与管辖""合同效力""网络借贷事实""民事法律关系""债权转让""利息与费用"以及"刑事责任",涵盖了P2P网络借贷纠纷进入司法实务处理的全过程。每个部分集中列举了典型案例之后,专门撰写了"述评"部分,对所涉及的案例进行穿插式的分析讲解,提出了解决现实中P2P网络借贷纠纷的倾向性意见。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互联网环境下的一项重要著作权,维护着作者、表演者和录音录像制作者在互联网空间的传播权益。然而我国关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界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及侵权标准等问题,无论在著作权法学界还是司法界都存在较大争论,并由此导致此前十几年间我国信息权利传播权的法律解释与司法适用乱象。 本书认为,我国当前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困境无关乎立法,问题仅在于法律解释和适用误入了歧途。本书针对我国当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适用乱象及困局,基于WCT和WPPT等国际公约,梳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立法背景、立法目标、国际法律渊源和多种法律问题,并着重阐释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界定、范畴、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的界限、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判定标准等问题,意图厘清相关理论问题以及相关司法乱象
本书总结和提炼了互联网消费纠纷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对裁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书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裁判规则】【解读适用】【关联案件】【疑难解答】。以期将相关争议以及法院裁判思路原汁原味呈现给读者,尤其是【疑难解答】板块,对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对互联网消费纠纷的常见争议、裁判规则、理论基础以及审判实务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2卷)》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系列文集,此前已经先后出版十一卷。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2卷)》是第十二卷,内容涉及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和电子商务、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反垄断、、商标、商业秘密、版权和知识产权其他问题、电子证据,反映了我国律师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实务领域的新研究和实务成果,对律师界同行具有参考借鉴指导作用。 《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法律前沿(2卷)》可供关注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领域法律新问题的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研究人员以及法律专业、IT专业的学生阅读,也适合IT行业的管理人员阅读。
本书是一部网络犯罪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开拓性前沿力作,具体围绕网络犯罪的信息法益、对象范式、行为类型、二元主体、罪过要素、参与行为等犯罪论基础问题进行全面的论述。在本土化层面,本书基于信息中心与数据中心的范式比较,反思了对德日不纯正不作为犯、参与行为共犯化等理论的形式移植,强调基于我国网络犯罪治理实践构建科学的理论。在教义化层面,本书基于谦抑性与预防性结合的视角,以法益为边界反思了刑法在信息网络、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介入范围,并且致力于对信息、信息法益、人工智能体、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犯罪参与行为等概念的理论阐释,推动网络犯罪理论体系的具体构建。本书既可作为刑法理论和实务工作者了解网络犯罪研究的重要著作,也可作为刑法学研究生教学的教材与参考书。
本集刊是我国人工智能法领域*本集刊。针对该新兴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主要发表人工智能法律规范、人工智能伦理规范、人工智能政策体系、人工智能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人工智能安全、人工智能监管等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包括:人工智能理论争鸣、从部门法视野的研究人工智能法治的完善、人工智能对传统部门法的挑战和法律回应、人工智能学界与法学界跨界对话、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国外对人工智能法律的理论研究及实践成果、人工智能法治实践的案例分析等。
《自媒体传播模式下的网络侵权立法研究》以自媒体传播模式为研究背景,在对自媒体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体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出自媒体传播模式的产生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挑战。通过分析法学理论和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尤其是《侵权责任法》针对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中无法合理适用于自媒体传播模式之处,提出自媒体传播模式在归责原则、数人侵权等方面应当适用的特殊规定。*终综合总结出关于自媒体传播模式法律适用的若干设想,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提出对自媒体网络侵权立法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