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系概览》在比较法的发展史上无疑具有开创性的地位。可以说,现代比较法学宏伟而庞大的学科体系是由威格摩尔在《世界法系概览》一书中完成的。它是继梅因的《古代法》之后,英美比较法学家贡献的又一部划时代巨著。本书论述的法系涵盖了世界各地、从古至今曾经存在过的共计16个法系,按大体上时间先后顺序排列依次是:埃及法系、美索不达米亚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希伯来法系、希腊法系、海事法系、罗马法系、凯尔特法系、日耳曼法系、教会法系、日本法系、伊斯兰法系、斯拉夫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并对其发展演变的历程及其内在规律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在多国法制史和比较法制史研究方面做出了可贵的探索,开创了现代比较法学的研究体系。
本书选择了美国近几年能体现公司法前沿研究的相关论文,集合出版,并命名为《公司法的重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及观点: (1)传统公司法的代理成本应当予以重新检讨,并提出新的代理成本,即被代理人成本,以此重塑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新理论;(2)提出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如此,作为公司注册的主要地区,特拉华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 影响。然而时过境迁,昔日光景不再,因为股票市场组成从零售散户到机构投资者的转型,导致对公司的监管权从法院转向市场,因此,正如特拉华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公司法地位旁落,基本上形同具文,公司法已逐渐走向衰亡。 (3)提出公司控制权的全新理论,对公司所有权结构作出新阐释并挑战一种盛行模型——控股股东实质为投机主义者,以牺牲少
本书将“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陷入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 财产-行为人取得或者第三者的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作为诈骗界与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以“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与其批判刑法不如解释刑法”为解释理念,对诈骗罪的基本问题与金融诈骗罪的疑难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本书既植根于中国的立法与司法现实,又将相关问题置于世界刑法理论之林展开讨论;既对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作出了创新的解释结论,又以已经存在和可能出现的各中疑难问题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既注重以妥当的法哲学理念为指导解释刑法条文,又重视从具体生活事实与解释结论中抽象出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
本书共38章,详细介绍了通过环境设计预防犯罪理论的背景及其发展历程。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成了吸引犯罪和恐怖行为的对象,公共建筑尤其是核心基础设施已经成为恐怖犯罪袭击的目标。如何评价相应的风险、改进环境以及建筑设计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标,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本书从环境设计预防犯罪、可防卫空间和安全建筑等方面着手,分别从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安全社区及邻里、学校的安全与安全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众多实际样本,不仅对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规划设计,而且对如何防范犯罪与恐怖袭击、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等方面具有较为现实的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对建筑规划领域以及刑事司法领域的专业教育也具有借鉴意义。
本书以现行有效的306个执行类“批复”为研究对象。在编写特色上,注重以司法解释、批复等规范性文件为经,以民法典、公司法等实体法为纬,聚焦执行实践中的难点、热点和争点等前沿问题,参酌 指导性案例和 判例,辅以适度理论阐释,在深入梳理、提炼执行法律规范和实务操作经验的基础上铺陈扩展,条分缕析,擘肌分理,以期发现问题之源,弥补空白之点,探求应对之策。 本书作者力求对全部有关执行的法律、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加以整合与解析,密织一张辐射整个执行领域的法律适用规则之网,为广大读者打造一部执行领域的“小百科全书”。希冀本书可以成为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公司企业、法学科研院校等单位办理执行案件、研究执行业务的案头 工具。
《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5卷):上市公司重整专辑》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基本信息、重整历程、重整计划等资料的挖掘、统计和分析,全面了解了我国目前重整制度的实践。截至2018年,全国法院已受理54家上市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在一个从未有过破产预期且靠前敏感的证券市场,能够出现数量这样多且影响力巨大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例,颇为不易。希冀重整制度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当作公司并购、调整股权结构、倒逼公司治理改革的一个有效工具。
本书为美国纽约州保险法的*个中文译本,全书共95万字,包括总则、保险监管、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保险控股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兄弟会、雇员退休福利基金、合作医疗健康保险计划、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交易所、自保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保单贴现、服务合同、外国保险公司的设立与监管、保险税费等内容。当今世界,美国的保险业*为发达,其保险法律制度对中国保险立法与司法也产生有重要影响。然而,国内对美国保险法的介绍多语焉不详,其主要原因,除了语言障碍和资料匮乏外,还在于美国保险法属于州级立法,美国五十个州有各自独立的保险法,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复杂。在美国各州保险法中,*有代表性、*完备的,莫过于纽约州保险法。纽约州保险法的发展历程,几乎就是美国保险法发展历史的缩影。美国保险法上的许多重要制度都由纽约
正确运用利益衡量的方法,思考和解决公司法律师实务问题公司是各种要素的集合,要素的背后反映利益关系。与公司相关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普通职工等。这些主体的经济地位不同,利益追求各异,相互之间形成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利益平衡于是成为公司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贯穿整个公司法制度体系的核心理念。由此,利益平衡成为思考和解决公司法律师实务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指导原则。 在2012年 的《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指导意见》中正式确认了利益衡量作为司法方法的地位,明确要求要“正确运用利益衡量方法”。本书来源于经验,又 经验,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委员律师们共同执笔的公司法律师实务的 “教程”,具有以下特色:(1)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主要目的是为跨国合同的订立、解释和履行提供一套准则。自1994年首次发表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广纳专家的意见,先后三次对其修改。于2016年出版的第4版《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已被译成15种语言。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知名的国际律师和仲裁员,也是一位造诣颇深的学者。埃卡特在书中通过大量援引比较不同法域国家的合同法规则和原则、国际规范、司法判决及仲裁裁决,对《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及其官方注释作了多维度的论述。本书对从事跨国商事法律教学与科研的学者、执业律师、企业家、政府官员以及有志于此的年轻人均颇有助益。
本书全面梳理和完整阐述了从清末以来,特别是新中国以来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历史感强,资料丰富,相当数量的资料属于首次发掘和公开。理论性:本书结合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和实践,横向比较域外制度,提出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论断和理论阐述,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行政诉讼法学著作,是行政法学界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资料。实用性:本书还从司法实践角度,针对实务中,特别是新旧行政诉讼法实施中的重大和疑难问题进行深入阐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实务界尤其是行政法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参考书籍。权威性:本书对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对司法解释、批复、司法政策等也进行了几乎无遗漏的阐述。作者作为优选司法机关的法官,直接参与和见证了重大立法、重大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熟悉相关背景,权威性较强。
全书分为上下卷,采用通史体例,时间界限起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贯穿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止于2018年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本书系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充分地吸收和借鉴了史学界已有的相关科研成果,同时使用了一些新资料,形成了一些新思路,提出了一些新观点。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近现代以来中国工人阶级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中华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所进行的气壮山河的斗争和作出的巨大贡献。
宪法生长于历史之中,不同文化与传统孕育着不同模式的宪法形态。宪法的历史浓缩着一个民族追求正义与自由的精神,记载着民众的欢喜、痛苦与艰辛。作为 独立与尊严的象征,拥有一部令人自豪的宪法乃是现代 理性的标志。一部宪法的诞生伴随着文化、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博弈,讲述着制宪者们的智慧与民众的生活。对待制宪史,我们需要以理性与客观的立场探求制宪背后的价值与事实,以宽容的哲学评价历 的宪法和制宪者们付出的努力。本书以1954年宪法诞生的档案资料的实证分析为基础,以宪法社会学的方法,力求客观地展现宪法诞生的背景与制宪的具体过程,探求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梳理中国宪法发展脉络与内在逻辑,为客观地解释中国宪法的历史正当性提供事实与分析框架。
本书建构以保险合同法为核心,向其他法域和学科辐射的开放性理论体系。本书对保险制度、保险合同法渊源、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成立以及保险责任开始、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合同效果以及保险合同终止等进行了权威的释义;对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相关条款、权利、义务等进行了仔细的解读;对保险司法重要判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本书是靠前的英文WTO法教科书的中文拓展版。全书用简练清晰的语言揭示了WTO的前世今生与体系框架,解析了其指导原则与制度规则,对WTO协定各主要条款及其案例实践展开了详尽深入的解读,并提供了一系列思考习题让读者进一步深思慎取,是一部的专著式教科书,值得所有WTO法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与决策者参考借鉴。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为了挽救民族危机,爱国的官僚、士大夫奔走呼号改良政治与法制,并且在风起的革命压力的推动下,促使晚清政府修订法律,使传统的法律与西方的近代法律开始衔接,揭开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序幕。在这个过程中,制定了《大清刑律》,起草了《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等新式法律,为民国时期的立法活动积累了先验。由传统法律到法律的近代化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结果,不是任何个人意志所能决定的,因而给人以启迪。《天下·法学新经典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四版)》较之第三版,增加了三个传统,一是“德法互补、共同为治”;二是“立足实际,体现国情”;三是“吏民习法,明刑弼教”,并对第三版十五个传统在编排次序上有所调整,以更好地反映逻辑关系。此外,在“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部分也作了必要的
本书作者经过3年时间的修订整合,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相关的指导、参阅案例网罗殆尽。本书以主体案件作为裁判分析主线,列举近百种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疑难现象,提出百余种法律问题,并且在每个问题后还归纳出每个法律问题的核心价值主题。为广大司法实务者、公众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方面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性实务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