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立足于司法实务,综合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三个维度,分章阐述走私犯罪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 第二、第三、第四章对犯罪客观方面进行了研究,分别为 走私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认定 通关走私 绕关走私 。各个具体走私罪名区别在于犯罪对象,通过专设 走私犯罪对象及其数额的认定 一章,一方面从整体上论证走私犯罪对象的内涵、类型以及不同对象的竞合关系,另一方面也分析不同走私对象及其数额各自的认定思路。而通关走私和绕关走私是司法实践中两种基本走私方式,二者在走私手法、案件特征、证据结构、事实认定思路、常见疑难问题等方面都有各自特征。区分以上两种走私方式并进行分别研究,更贴近司法实务。在具体分析时,既探讨二者个性问题,如通关走私中常见的单位犯罪、绕关走私中疑难的财物处置;也探讨共性问题
当前,证券等金融犯罪的有效治理得到了国家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 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然而在当下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证券制度改革方兴未艾,国家逐步完善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进入刑事程序的案件逐年增加。相关证券犯罪刑法规范的科学适用直接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治理效果。本书基于刑法规范的适用,对相关罪名的构成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分析,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书采用实证分析等方法,对证券犯罪司法适用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炼出司法实践中规范适用的裁判规则;从理论构建的
本书是一本金融犯罪刑法学著作,从金融市场的特征及对金融犯罪的刑法惩治角度出发,运用刑法基本原理与概念,以专题研究的形式对金融市场上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全方位、多层面的研究,成果共分十七个专题,具体包括:金融犯罪的概念及分类依据,我国金融犯罪的成因及对策,我国金融犯罪刑事立法轨迹,金融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和刑事立法完善,共同金融犯罪和单位金融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的数额认定,金融犯罪的法定刑设置研究,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金融机构设立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金融机构存贷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客户、公众资金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犯罪研究,危害外汇管理制度犯罪研究,洗钱犯罪研究,金融诈骗犯罪研究和互联网金融犯罪研究。
本书的突出特色在于结合交易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为经济刑法的法益、义务犯、主观方面、共同犯罪以及解释论等方面的理论变革提出了富有启发性与可行性的见解。 基于法益二元论,将超个人法益划分为溯源性超个人法益和独立性超个人法益,构建 溯源性 独立性 的经济刑法二元 双环 法益结构,并对两类法益的具体判断加以阐释,对其解释规制和立法批判功能加以论证。占有仍须以事实的、物理上的对虚拟财产存在控制、支配为前提,若没有事实上的相关因素,行为人对虚拟财产不存在占有,或者不发生占有移转。明确不同类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事责任和归责路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不仅仅是配合的消极义务,亦涉及特定情形下主动进行风险审查的积极义务。 在网络犯罪的主观方面,对 主观目的标准的引入 明知的判断 等命题提出了独特